第二百二十二章:
走在路上,特地在广场的喷泉池停留了一会儿。
他突然瞥了一眼,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在不远处闪过,姜璐仔细一看,竟然是许久没见的魏子健,一个女孩子正和他纠缠着。
可喜可贺,魏子健是找到女朋友了?
“妈咪?”陆鑫拿着冰淇淋走回来,看到姜璐专注的看着某个方向,顺着看去,没发现什么,伸手拽了下,喊道。
“没什么,我们回去吧。”姜璐回过神,拉着陆鑫的手往回走。
后半夜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小雨拍打着窗户,窗帘随风吹起。
卧室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了下来,姜璐被冻醒。
迷迷糊糊爬起来一看,窗户打开,窗帘随意飞舞着,窗台已经被雨水打湿。
揉揉眼睛,轻手立脚的关上窗户,地毯上湿漉漉的
,光脚踩上去很不舒服,去卫生间找了条毛巾擦干水珠,姜璐躺在床上睡不着。
看着空荡荡的另一半床位,姜璐一下子觉得很空旷,少了一个人好像少了一半天空,当年她被赶出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天气,雾蒙蒙,她一个人走在黑暗里,浑身上下都湿透了,狼狈不堪。
“早点儿回来吧。”叹了口气,姜璐套上睡衣外套。
出门去了隔壁房间,看着陆鑫袒露着肚皮睡得香甜,窗户大开,风吹进来肆虐,把窗户关上,被子盖好,轻轻的坐到窗边儿,看着陆鑫酣睡的模样,他睡得很沉,忍不住笑笑,果然还是小孩子呢。
外面的小雨下个不停,姜璐悄悄关上房门,站在客厅看着黑漆漆的夜空。
一阵夜风吹来,姜璐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把睡衣扣紧,走出房门,靠在玻璃窗上看着眼前的一切。
偌大的庭院寂静空旷,好像天地只剩下她一个人,孤单无法回头。
曾经的她就是这种感觉,没有人,孤零零的走在路
上,身边的人都是过客。
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家在哪儿,独在异乡一个人漂泊,抢过劫,打过架,能活下去的方法她都用过,就像个小混混一样,如果不是安德烈,也许她早就客死异乡了。
那段不堪的过去姜璐并不想回忆,可不知道为什么,也可能是孤单的影响,她突然想起来了。
其实那次她偷钱包不是和安德烈的第一次见面,可能安德烈自己都忘记了,初来乍到的时候,他救了一个昏倒的女孩子。
那是她刚刚出国的时候,语言不通,习惯不同,加上她刺猬一样的性格,自己遍体鳞伤不说,还把对自己施展援手的几个人都赶走了。
拖着身心俱疲的身体四处找工作,可年纪太小,加上又没有什么文凭证书,她几乎处处碰壁,手里的钱没几天就花光了,露宿街头。
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她在发传单的时候昏倒在街头,昏倒前似乎看到一个男孩子惊讶的伸出手。
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忽视告诉她是一个帅气的年
轻人把她送来的,还给她垫付了医药费,留下一些生活的钱和衣物。
可惜直到身体康复出现,那个男孩儿也没出现。
可朦胧中的脸却越来越清晰,是安德烈…
所以在走投无路必须要偷窃的时候,她看到了安德烈,才会选择他下手,因为她知道这是个单纯善良的男孩子,热心肠。
一句对不起和一句谢谢,她一直都亏欠着安德烈,爹地和妈咪总说她宠着安德烈,因为这是她亏欠的啊,如果没有安德烈的援手,她现在都不知道前路在哪里,更别说有爱人、有家人还有朋友。
雨越下越大,温度也越来越低,姜璐环抱着双手,看着漆黑一片。
这样的雨夜她看过太多,经历太多。
姜璐心里酸酸的,有一种让她无法发泄的情绪,在她心底蔓延。
如果这时候能有人陪她该多好。
陆靖宸,我想你了,你还要多久才回来?
姜璐的眼睛突然涌上了一片雾气。
哎…
姜璐压下心理酸涩的感觉,努力咽下苦涩。
雨水哗啦啦敲打着地面,溅起阵阵朦胧烟雾。姜璐就这么盯着面前的草木。
无雨的夜晚很安静,其实有段时间她最喜欢夜色,因为那样才是最安全的,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为自己疗伤,后来她甚至开始恐惧白天,昼伏夜出。
日出东方,橘色的光芒万丈,将黑暗驱逐,姜璐勾起淡淡的笑容,眉眼中的郁气散开,经过一宿的沉淀,她又是骄傲肆意的千金小姐。
向媚儿被向东权拒绝后,摔碎了几十个杯碟花瓶,发泄着心底的怒火。
向东权这个该死的居然不帮她,还让她忘掉靖哥哥,果然是不中用的,废物!
冷静下来,向媚儿气喘吁吁靠在椅子上,摩挲着唇瓣,突然想起来姜璐资料中有一个青梅竹马,好像还喜欢姜璐,靖哥哥那个人最讨厌背叛,如果他的未婚妻背叛了他,和别的男人有染,靖哥哥一定会丢下她
。
如今哥哥和靖哥哥都在国外,是她下手的最佳时机。
向媚儿找到魏子健的联系方式,拨通了他的电话。
嘟嘟…
魏子健的手机没有人接听,向媚儿不死心,安排佣人不间断打,什么时候打通什么时候告诉她。
魏子健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手里的文件,面无表情的扣上不停作响的手机,不知断了几回,才接听。
电话接通,佣人立刻转到向媚儿的房间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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