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入夜
林无涯仿佛嗅到了空气中的那一丝随风而来的脂粉香,那一份断人肠的淫糜与迷醉的气味。
此情此景,正可谓是“坐马观花,依剑看红尘,心堕红尘,反笑红尘。”
“月色,人家,篱笆。
浊酒,亭台,落花。
倾颜,卿言。
美眷,流年。
最是无瑕,风流不假。
画楼西畔,反弹琵琶。
鼓瑟鼓琴,笙磬同音。
绯倦靡靡,余音绕梁。
翦风微絮,柔云敝月。
最是离别,愁言未央。
世人总说爱折花,是不爱青梅竹马。
到头来算的那一卦。
终是为人,覆了天下。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惊鸿未瞥。
曲未终,席已散。情未了,缘已断。
时间太细,指缝太宽。
望穿秋水,拂如百年。”
林无涯低声吟诵着不知从哪里信手拈来的诗句,慢慢踱步在月色下,缓缓彳亍在花园中。
他的心头猛地一阵惘然,顺着这青石板的小径走了下去。
微风拂面,又带来丝丝凉意。
这样一个寂静而微风的夜晚,这个背负常见的年轻男子,独自在幽深花园中,莫名的感慨起来。
路旁,一朵洁白的小花儿在清凉的夜风中轻轻摇曳,娇小怜人,林无涯停下脚步,呆呆地看着这朵洁白的花儿,竟是看得痴了。
又是一阵寒风吹来,但这一丝阴气,林无涯没有察觉。
并不是他的灵觉不够敏锐,因为她已经痴了。
这阵阴风中携带的阴气很弱,像是晚风一般的清凉。
清冷的风吹过了林无涯的脸颊,拂动了他的衣襟,吹起了他的发丝,荡漾了他的思绪,抚摸了他的心神。
清冷的风撩动了路边的白花,亲吻着它的枝叶,拥抱着它的身躯,最后带走了一片花瓣,零落了花的所有。
那朵洁白的花儿,便在这一阵清冷的风中,随着这阵清冷的风,飘落到了地上。像是一个白衣的仙女,从九霄碧落凡尘。
白花落地的瞬间,林无涯才终于回过神来。
他走过去,弯下腰,伸出手,轻轻拾起了地上的那朵花儿,直起腰,站在那儿,轻轻把花朵放到鼻前,深深闻了一下。
“鲜花虽好,但终究是要凋零的。”林无涯看着面前这朵白花,淡淡地轻声道:“从是能够风华无限,但是最终终是要在它盛开得最灿烂的时候零落成泥碾作尘。到了最后,香也不再了。万物自由其枯荣规律,人只怕也是如此罢??????”
他话说完,便又弯下腰,伸出手,要把那朵凋落的白花轻轻地放回花枝的根部。
“嗖——”
一道白光划过寂静的深沉的黑夜,那不是刀光,不是剑影。
那不是剑气,不是真气。
白光划过了黑夜,又静止在了黑夜里。
白光是花,就是那朵白花。
林无涯没有将那朵白花放回花枝的根部,他把白花掷了出去,用了巧劲,把白花掷到了花园中最阴暗的角落里。
那个地方有一块比一人还高的大石头,白花激射到那块石头边上那个的时候静止了。
这时完好无损的静止。因为从那块大石头后边伸出了一只手,那是一只女人的手臂。
洁白如玉,一尘不染这两个词仿佛便是用来形容这一只完美无瑕的手臂一般,指如削葱根。也不知这只手臂用了什么方法,将这朵有着凡人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的白花安然无恙地接住了,也轻轻地捧在手中。
林无涯定定地看着那个方向。
“夜很静,花很香,人也很不错。”伴着一个恬静,优雅,对男子极富诱惑力的声音慵懒地响起。一名身穿火红色碎花裙地妩媚女子从石头后面走了出来。
“这位小哥好生厉害,奴家便是藏在这里也被你发现了。”妩媚的女子对着林无涯嫣然一笑,便是这清冷的月色也被她如胭脂一般地笑颜所融化了。
林无涯还是没有说话,他仍静止地注视这名神秘妩媚的陌生女子。这名女子的容貌已经可以堪称绝色了,并不比王瑾萱差。只是王瑾萱给人的是一种淡然的冷艳,而这名女子给林无涯的第一感觉便是一种炙热的美感。
“别担心!奴家真的那么可怕么?”妩媚女子娇笑着,也不走近林无涯,“奴家只是见天色夜了,却睡不着,才想出来走走……俊小哥儿,你别介意……”
她说完话,便向林无涯抛了个媚眼,转身走进了深深的黑暗里。
随后,又听到黑暗中道:“这朵花儿真美,我就当是你送给我的了……”
当那名女子的身影几乎与这幽暗的花园融为一体的时候,林无涯才转过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向了自己的房间。
他皱着眉,不知带思考着什么。
那名女子不是普通人,要是普通人的话不可能那么轻易的进入自己的灵识范围。但若她也是一名高手,那么她接近自己是为了什么?
林无涯还在思考着这一点。
“明日便要起程去往南方了,可是掌门真人当初传令下来只是叫我们来江津村探查一番,现在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可是我们却要跟上那张天珝。看来明天还是需要让仇皓轩传一封书信回山去将最近发生的事情报告给掌门真人知晓。”林无涯自言自语道。
“对了,”林无涯突然想道,“老头儿说大师兄在汴梁的藏剑山庄,那么他一定是跟大师兄说我们的行踪了,那我要不要再发一份信件告诉大师兄我得去想呢?”
他就这样想着想着,回到了自己的房中。
其实林无涯不知道的是,他的大师兄萧致远已经离开汴梁出去办事,不能及时收到他的信笺了。
本来,萧致远确实是在汴梁没错的,但是最近萧致远所在的藏剑山庄发生了一些事情,不得不让萧致远离开藏剑山庄,外出办事了。
萧致远在汴梁有一处住所,他也有他自己的家丁与佣人,他不喜欢家丁们唤他做老爷或者是主人,他喜欢让他们唤他做“公子”,而且这一处住所跟汴梁的藏剑山庄挨得很近。
汴梁的另一个名字也叫做“开封”,开封地处豫东平原、黄河下游大冲积扇南翼,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适中。9、10月间,此时天气温和,降水量适中,还能观赏盛开的菊花。
开封坐落于广袤的豫东平原之上,境内无山,河流、湖泊较多,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地上地下水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开封的河流分属黄河、淮河两大水系。
那时的开封府城中,藏剑山庄之畔,有一处小府邸,里面一个小阁楼。
此时的阁楼中,浴盆中的水还冒着蒸汽,带着一些香草的气息。
萧致远刚刚已将浑身上下都彻底洗了干净,女仆们都很年轻,十八九岁的样子,但是他从来都没有碰过她们。
有三个女仆,一个在为他梳头弄发,一个在为他修剪指甲,一个已为他准备好了一套全新的衣服,外套是红的,那是像血一样的鲜红;靴子是黑的,护具亦是黑的,一套劲装,腥红如血。
萧致远已回到府邸四天了,如今他正要去做一件他以为是目前正该办到之事。
他要去杀一个人,一个独行盗,他叫王斯。
萧致远并不认得他,亦未见过他,萧致远要杀王斯,只因为他劫了一车该送于白虎堂的上好山参,还杀死了长期供货的大参商。
白虎堂自然就是藏剑山庄的白虎堂。
这参商每年都与白虎堂有山参贸易,他为人本分,老实,做生意诚信为本,是以山庄里的人对他映像不错。
他不远千里,日夜兼程,骑马奔驰三天三夜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山林,他得到情报,王斯的狗窝便在这山间一处草屋内。萧致远来此,便是要将他的命纳去。
“闻君素来独行,近日得山参数数,令吾好生向往欲携而观之。君乃豪客,必不致令吾空手而返也,则望君观笺之后洗首迎客。
王斯看着信笺,看着笺上的丹砂朱雀,黄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他简直不敢相信江湖中的“索命朱雀”他想到了逃。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什么也不带了,只带了条命。对他而言,他打开房门欲逃遍天涯是明智的,对萧致远而言,王斯只带一条命便够了,因为王斯错了,错在不该去动紫云轩的东西,但王斯不知道,他更错在他想逃的念头,他是逃不掉的。
萧致远身着血红的衣衫,静静地立在王斯的草屋门前,静静地等待着王斯。
他只说了六个字。
王斯问他是否是朱雀时,他点了点头。
王斯问他是否为山参而来时,他点了点头。
王斯问他如何能找到他时,萧致远说出了六个字:
“只因我要杀你”。
王斯求他放他一马,他摇了摇头。
王斯已经知道答案了,朱雀是来杀人的,不是来说话的。对一个要死的人他不愿意浪费口舌。王斯脸上的肌肉已然扭曲,他知道自己现在只有两条路可走:你死,我亡。他已别选择了。
寒风仿过,木叶无边潇潇而下。林间的一群昏鸦骤然飞起,天地肃杀。
王斯连眼睛都来来不及眨一下,萧致远已抽出了长剑。
“呛”的一声归剑入鞘。
王斯的性命已随着残风消失在了斜阳里,只剩下贯穿咽喉的一个血洞仍在汨汨流血。
黄叶又被晓风拂起,舞动于天地之间,萧致远已消失在了茫茫山林之中……
萧致远回到府邸的时候,便有家丁来报,说是那批山参已运回到了白虎堂,而长江下游一带的水龙会似乎有了较大变动,藏剑山庄希望萧致远能够去看一看。
萧致远知道那一定是跟上一次的事情有关的。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萧致远便离开了开封府的家,向长江去了。
留下一抹红影,消失在路的尽头。
(这章迟到了,十分对不住,今天的第三更马上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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