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族女皇和我利用传送术到了汉东省,我们去我所在的别墅区。
没想到一进来,却发觉这个别墅区变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里都喜欢养大狗。
尤其是我旁边的一家,养着一条站立起来比人还高的大狗,那狗是白色的,狗的来你看起来像极了一头大熊。
我拍了照片,给做大犬买卖的白鹏翼一看。
他告诉我:“你们家旁边的这只狗叫做高加索犬,个头确实很大,一头成年犬,体重可达七十到八十公斤,高在六十到七十多厘米之间。”
我说:“这狗很贵吗?”
犬商白鹏翼说:“也是很贵,从一千五到八千元之间。”
我说:“要不是担心狗有狂犬病,我都想之弄一只来养。”
妖族女皇说:“这狗看起来笨笨的,在我们妖族中属于那种不能修炼的那种。”
我说:“这个狗初看很吓人,再看就让人顺眼多了。”
别墅区里不知道什么时间,窜进来了一只土黄色的狗,还有一只三个拳头大的黑色小狗,可能是被主人抛弃了,这个小狗过来蹭我的裤腿。
我看了看那小黑狗,不请自来,忍不住踢了它一脚。
那小黑狗还不肯走,我想揍它,却没有工具。
那狗仔妖族女皇的呵斥下,才灰溜溜的走了。
到了晚上,我们的别墅区就成了流浪狗的乐园,每个别墅小区,或者居民小区几乎都如此。
自从打狗队被解散以来,这些流浪狗越来越多。
它们呼朋唤友,每到晚上,整个城市就成了他们的乐园。
云紫袍跟着我们出来了,他临了王羲之的书法,和伏魔碑,跟踪着我们来到了汉东省省会。
看到满城市乱跑的流浪狗,他笑道:“有口福了!”
狗滚一滚,神仙打三滚,这狗味道鲜美。自古以来,就是一道美味佳肴,在龙国,只有吐蕃人是不吃狗的,因为他们信奉狗是会吃屎和尸体的,不洁净。
云紫袍来到了我们居住的小区,找到了房屋中介,想租房子。
(ex){}&/ 他说:“这绝对不是王羲之的原作,这时王献之的作品,这书法里有匠气,他是临的。”
左温说:“这很值钱吧!”
臧贯中说:“起拍五百万左右,你就不会亏。”
左温说:“六百万,我买了。”
云紫袍拿到了钱,他买了一辆牛bi)的吉利领克。
云紫袍觉得这车开起来很爽,在车上,他准备了网兜和铁锹。车上还有一把武士刀,这是他准备用来保护自己的装备,他觉得虽然来到了人类社会,可是自己随时可能遭到袭击和暗杀。
同时还有麻醉针和军用匕首,在家里他购买了解剖台,和剥皮设备,和一个大冰柜。
云紫袍的狗馆开张了,每天他都转悠着在街上寻找流浪狗。
到了晚上,这些流浪狗就成了他的美餐。
在我们居住的别墅区,有着一个十四只流浪狗组成的狗群。
云紫袍拿着武士刀,看到一只大型犬,这是一只眼睛血红的大狼狗。
云紫袍扑了上去,他一刀砍下了这只大狼狗的狗头,接着他又干净利索的砍死了三只毛皮肮脏的哈巴狗。
剩下的十只狗一哄而散,云紫袍将狗拖了回去,熟练的剥皮,除去内脏,然后将狗剔出,放进了大冰柜。
云紫袍开始熬制狗,他放了不少食盐和香料,等做熟了,他自己一品尝,觉得味道不错。
第二天,云紫袍的狗馆就开张了,他打出的旗号是不好吃不要钱。
附近的人们一品尝,觉得味道还不错,这四十公斤的狗卖得意干二净,这狗每斤十五元,一共卖了一千二百元,加上别的配菜,云紫袍的收入总算过了两千元。
晚上,他继续寻找流浪狗,他在别墅区外面的建筑工地上看到了一只小黑狗,那正是被我踢过的狗。
云紫袍捡来个石头,一石头砸上去,那狗就不动了。
云紫袍笑了,说:“小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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