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剑
七月的天骄阳似火,毒辣辣的太阳散发出恶意的微笑,大地仿佛被沸水烫过,热气冒腾腾直扑人面。
热,依旧是热,炽热的空气中夹杂着微风,可这风也是热的。
风吹过枫林镇的每一条街道,这炎热的地面,路上本不应该有人的。可偏偏有一辆马车在大马路上行驶。马车夫是个矮小精壮的汉子,汉子左腿是瘸的,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他为“瘸子”。
可他却很喜欢这个名号,荣耀的称呼他当然不想忘记,更希望世人铭记。因为他的左腿是五年前折损在南宫家族七长老手里,可他的刀却穿透了七长老的心窝。他的腿不方便,拐杖就替代了刀的位置,然而江湖中人依旧不敢小觑他。
马车沿着大路向前驶去,车后弥漫着烟埃尘土。热气扑打在瘸子的脸上,不论是谁在大热天晒两个时辰,都会很惫懒疲倦。瘸子低声咒骂道“该死的贼老天,忒热。”
马车在来福客栈停了下来。客栈里半个人影也没有,酒保在一张花木条凳上打盹。
瘸子拐杖敲着地板蓬蓬作响,酒保急急忙忙赶过去问道:“客官,来点什么?”
瘸子瞪了他一眼,低喝道:“一个麻子脸和痞子在哪间房?”
酒保嗤了一声,笑道:“客官,本店是吃饭打尖的,却不是探消息。”
瘸子的拐杖穿透了木桌,当这拐杖指着酒保脑袋时,酒保脸色也变了,哆嗦道:“在……在……在天……天字三号……”酒保几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能完整说出这句话,他以前从来没发现说一句完整的话竟然这么艰难。当瘸子上楼时,酒保手上多了一锭银子,背后也出了一身冷汗。瘸子道:“门口的马车别忘了。”
“是,是……”酒保嗫嚅应道。
瘸子推开天字三号房的时候,麻子和痞子正在饮酒。瘸子不满道:“这该死的天你们倒是很会享受,苦却让我一个人吃。”说完就拿起桌上的酒壶咕嘟嘟灌入嘴里。
麻子道:“除了饮酒别的什么也干不了。”
瘸子放下酒壶问道:“人呢?”
痞子流里流气笑着,指着隔壁房说道:“那混蛋在隔壁有四个美人伺候着,我们却在这孤零零的喝酒。”痞子说完还舔了舔嘴,似乎他已经见到了四个美人。
瘸子道:“走,带我去见见那个混蛋。”
麻子问道:“东西呢?”
瘸子道:“在楼下马车里。”
痞子眯着眼笑道:“那混蛋见了那东西还能迈不动步嘛?”
“那就用马车拖回去。”瘸子冷冷道,“我们的这么些天的苦头岂能白吃!”
东方天下此刻很惬意,他躺在来福客栈天字四号房的一张大床上,即使这件客房花费五两银子一天,他也觉得很满足。床很柔软,床的两头站着两个女人拿着蒲扇扇风,床中间用绳子挂着一个酒葫芦,酒葫芦是倒过来的,当然是用盖子盖着的。房间内摆着一张深红色木桌,桌上呈着一个西瓜。一个女人用勺子剜一块西瓜送入他的嘴里,轻声问道:“大爷,滋味如何啊?”女人的声音很酥,东方天下心都要化了。东方天下并没有回答她,脸上的愉悦表示他很享受。
另一个女人也不甘示弱,倒了一杯酒,又把酒葫芦挂在床上,酒杯盛放到他嘴边,东方天下呡了一小口,闭上眼睛。
女人媚眼问道:“客官快活嘛?”
东方天下没有应答,也不必应答,他的表情已经告诉女人他很舒服。
外面的天是热的,屋内的女人是漂亮的,桌上的西瓜是止渴的,葫芦里的酒当然也是香醇的。
东方天下觉得人间仙境也不会比这更美了。
当麻子破开门时候,东方天下依旧在喝酒,四个女人望着门口三个凶狠汉子,摇摆的蒲扇停了下来。
东方天下道:“你们先回去吧!我有空再去找你们。”他把一张银票递给倒酒的女人,女人看了一眼手中票子,妩媚笑着道:“恭候东方大爷下次再去怡红院。”四人做个万福,扭腰出门时那女人又说道:“也欢迎三位大爷前去哦。”
痞子盯着四个女人,舔嘴啧啧道:“第一剑可真会享受,美人伺候,美酒入喉。”
东方天下依旧躺在床上,笑道:“人生在世须尽欢,何苦徒寻烦恼事。”
瘸子左手撑着拐杖,冷冷道:“可烦恼却会主动找上门。”
东方天下道:“门也可以关上,还可以加锁。”
瘸子道:“但现在这扇门却打开了,而且打开这扇门的是‘第一剑’”
东方天下道:“有些人的话并不可信,第一剑也未必准确。”
“苍梧老人的言语虽然不可信,可这第一剑如果是天下第一栈封的呢?”瘸子道。
东方天下笑了起来,他突然觉得这是个很有趣的事情,也知道没有任何理由反驳。
若是天下第一栈封他为第一剑,那么任何辩驳都是苍白的。因为天下第一栈的消息从来不会有假,可他却不想惹更多麻烦。说道“莫非青州三雄千里迢迢是为这第一剑三个字而来?”
痞子道:“‘第一剑’三个字天下第一栈同意了,可我手上这把剑不答应。”说完,痞子剑已出鞘,只听到“叮”的一声,剑尖已到东方天下左胸口。
东方天下依旧躺在床上,右手拇指和食指化作一个圈,食指朝上方一弹,只听到‘啵’的一声,挂在床上的葫芦盖被弹开,酒从葫芦里倾泻而出。东方天下张开嘴,笔直的水柱全部入口,一滴不漏。酒入肚里,东方天下长长吐气,一脸享受。
痞子铁青着脸喝道:“再不出手,你必死无疑,死人是不配拥有‘第一剑’名号。”
东方天下还是没有动,痞子冷冷道:“莫非你当真不出手?死在我手下的冤魂已不下百人。”
东方天下笑道:“死人是不会有烦恼的,只可惜我却还想多喝几杯酒。”
“那你为何不出手?”
“杀气!”东方天下道,“一柄没有杀气的剑是杀不死我的。”
痞子额头布满青筋,突然大喝一声,剑朝着东方天下的胸口疾刺而去。
剑柄不知何时已在东方天下的右手,剑尖指着痞子心窝,这剑若再进半寸,痞子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此时虽然是酷热的七月,可痞子心底却打了个寒颤,似乎刚从冰窖出来一般。
瘸子急忙喊道:“不亏是第一剑,佩服!佩服!不过我们并不是来寻仇的,而是有事找阁下。”
东方天下把剑扔给痞子,痞子握着剑,脸色铁青跑下楼去。
东方天下靠着床头,一头黑亮垂直的发束在脑后,英眉剑目下有一双透着玩世不恭的眼。他懒洋洋问道:“何事?”
瘸子道:“马车已在客栈门口等着,车内酒也备好,只待阁下前去品尝。”
东方天下笑了笑:“酒虽然是美酒,可我更怕麻烦。”
“这件事恐怕阁下无法拒绝!”瘸子道。
“第一剑也不能?”东方天下问道。
“第一剑当然可以,毒圣手却是不行。”
东方天下有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有点想哭,又不知道哭什么。他实在想不出这月揽国有什么人可以请青州三雄出面,竟然只是为了请他去喝酒。
东方天下问道:“谁请我去的?”
“你到了就知道。”瘸子道。
东方天下再问“去哪里?”
“你到了就知道。”瘸子依旧是这么回答。
“那里有什么?”东方天下不死心问道。
“血参酒”这一次瘸子给了不同的答案。
那个地方当然不止有血参酒,但瘸子知道只要说出这三个字东方天下必定会乖乖跟着他走,哪怕前面是荆棘满地、刀山火海,他也会跟着去。
血参酒当然也不是一般的酒,那是用血参酿制而成。千年人参已是何其难寻,血参乃是千年人参变异而来,也许千白株千年人参才能变异一株血参。
当东方天下在马车内见到一整瓶血参酒时,他已经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了。
瘸子依旧驾驶着马车,麻子和痞子骑着一匹马,跟在车后。
“那一剑你看清了嘛?”痞子问道。
麻子道:“出手太快,那你为何要出手?”
痞子道:“任何练剑的人是不会轻易服‘第一剑’这三个字的,除非亲眼见过他的剑。我试过苍梧老头的剑,也想看看他的。”
麻子道:“可第一剑竟然没有佩剑。”
痞子道:“可苍梧老头和我都有利剑却败给了他。”
太阳依旧毒辣辣的笑着,热风夹杂着热气扑打着痞子的脸。痞子想到那一剑时,他的心还是冷的。自从七岁练剑到如今三十六年,他被人击败过,但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剑。
沉默了许久,痞子突然笑到,他似乎又打开心结,说道:“或许他真配的上第一剑。”
麻子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
痞子问道:“还有谁可以有那么快的剑?”
麻子道:“别忘了天剑山庄和罗生门……”
痞子突然沉默了,随即又笑了起来:“不管如何,半个月总算找到这个混蛋,如果不是老三去弄血参酒,恐怕这混蛋还不愿意。”痞子声音很大,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被车内的人听到。
麻子道:“这酒可是百年难遇,一个酒鬼听到这三个字是没有理由拒绝的。混蛋虽然是个混蛋,却有别人没有的本事。整天混迹女人堆,女人缘是那么好。”
痞子反对道:“女人看中的不过是他身上的银票,世上谁人不知毒圣手出手阔绰。”
马车四个时辰后驶出枫林镇,在寒石镇的一个树林里停了下来。
夜色的幕布早已拉下,树林子静的让人可怕。
瘸子道:“这一片是燕子林,就在此处歇息,明天早上赶路。”
麻子道:“也好,早点赶路少吃苦头。”
烧柴聚火,一只野兔两只野鸡让三人饱餐一顿。
东方天下并没有下马车,血参酒早已经让他迷糊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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