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对于新入行的家伙而言,适应角色,才是他们最需要去做的事情。
但对于能够像是在菜市场里买菜那样挑挑拣拣的家伙而言,让自己处于一个表演的舒适区,才是扮演更多角色的根本——自己过得都不爽,那又哪有心思去塑造角色?
如果说《费城故事》里,汤姆-汉克斯演的是安静的死,那《菲利普斯船长》中,就是绝境之中的癫狂,时隔二十年,再次演绎濒死时刻,汤姆-汉克斯使用的手段却截然相反。
如此一来,很多人都觉得他是在转换流派,是技艺精湛的体现。
但他自己却在《肥伦秀》上承认,患有二型糖尿病的自己,不敢不遵从医嘱,害怕各种并发症的出现,并且后悔年轻的时候太过浪荡,睁眼就是黑夜,一醉就是天明。
演员本就是一个需要不断积累的职业,在年轻的时候演好一种类型,并且能够不断地加深,那就已经是非常成功的表现了,而等到人生经历不断丰富之后,水到渠成的改变,那自然就是信手拈来,这本来就不是一个拔苗助长的事情,但很多年轻人心高气傲,在听到批评之后,就想要表现自己,而这一表现,只会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不会让他掉到坑里,又或者说,男星永远都比女星难捧。
威尔-史密斯为了捧儿子,自己掉坑里了。
而汤姆-汉克斯为了捧儿子,那可是自编自导自演,搞出了《挡不住的奇迹》,拿出了《兄弟连》,将他塞进了《金刚》,在《伟大的巴克-霍华德》中给他做配,在重启的《勇敢者的游戏》系列里让他去刷脸,但——这红不起来真的是命啊!
和女星的无限资源逆天改命相比,男星红不起来那就真的是红不起来。
因为男星不可能和女星那样不断的当花瓶刷脸!
说得难听一点,既然罗兰爬起来了,利益相关者就不想让他掉下去,而在这种情况下,让汤姆-汉克斯和罗宾-威廉姆斯帮帮忙,又能怎样?
现在的罗兰,其实就和当年从哈佛退学的比尔-盖茨一样。
比尔-盖茨退学之后,他妈马上就给学校捐了一笔钱,这笔钱是干啥用呢?
在收了钱之后,哈佛便会永远的向他敞开大门。
即便成不了世界首富,掉个头,仍旧是哈佛学子。
正因如此,罗兰便没问罗宾-威廉姆斯为啥会出现在这儿。
要知道,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心情很丧的时候,罗宾-威廉姆斯可是隔着大西洋给他讲笑话,这种关系,已经不能用金钱衡量了,对他们来说,帮个忙不过是举手之劳。
愉快的享用完午餐之后,已经明白塑造角色流程的罗兰,被他们带到了洛杉矶特殊学校。
确定成功本质和角色建立方法之后,在模仿技巧,便不会出错。
用汉克斯的话来说,那就是:“能和这些家伙成为朋友,那你就是好人。”
而用威廉姆斯的话来说,那就是:“我会尝试着让他们产生情绪波动,你观察他们的反应、面相和动作,这就是你的技巧积累,你不需要想着,一次性将他们的特点捕捉完全,丹尼尔-刘易斯也是学了二十九年才拿到的第一座奥斯卡。”
汤姆-汉克斯教内,罗宾-威廉姆斯教外,在这种情况下,罗兰感觉塑造个角色简直比喝水还要简单,这不是说他天赋有多么的牛哔,而是身边的家伙能够帮他排除掉错误选项,如此一来,当罗兰达成连续七天的打卡成就后,和汉克斯并排坐在一起的他,就和个低能儿一样,虽然只是一个动作神似,但……
这种感觉非常的棒。
至于七天学个僵尸脸,这种教学进度太慢了?
不,这已经非常快了。
和以往那种先分析角色,在根据角色特点来演的手段相比,改变表演方式,让角色配合自己,那可是两种不同的道路,而这种道路只要成功一次,今后的角色扮演还能更快,因为表演经验越丰富,就意味着你的情绪库和技巧库的存货就越多,而等到你的情绪和技巧多到用不完时,那就能和汤姆-汉克斯和梅丽尔-斯特里普在《华盛顿邮报》里一样,两人还没用力呢,随便的演一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就已经喊‘u,g’了。
(ex){}&/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其实就是一部阿美利加近代史。
二战之后的阿美利加虽然经济蓬勃发展,但年轻人却‘失去了’最初的信仰,因此被称为‘垮掉的一代’,幼年阿甘行动不便,其实就是一代人的迷茫。
当一部分人被欺负之后,便向前奔跑,摆脱了支架的阿甘便是阿美利加一直向前的精神,两百多年的迅猛发展,就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这样跑出来的……
之后的越战,是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惨重的失败被简单刻画,而阿甘的挚爱,便是当时阿美利加国内反战的年轻人,‘嬉皮士’就是反战的代表。
至于之后的乒乓外交,水门事件,更是没有任何隐藏。
所谓的捕虾船和苹果公司,不就是在告诉全世界——
‘哪怕你是个弱智,但只要足够努力,你也能收获成功,因为这里是人类世界的灯塔,阿美利加的社会就是能缔造这样的传奇。’
与此同时,阿甘的爱人珍妮,生活颓靡,开始怼草,‘垮掉的一代’,也渐渐老去。
最后,珍妮回到了阿甘的身旁,便是旧思想和新思潮的融合,开始彼此接受。
说句不好听的,重选一百遍,《阿甘正传》都是胜利者,《肖申克的救赎》依旧会颗粒无收——因为《肖申克的救赎》说的是:只要个人意志足够坚定,只要对自由有着足够多的渴望,你就能打破强加于身的不公正,找到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
这不是胡闹吗?
《飞越疯人院》如何成为奥斯卡大满贯电影的?
人家不就是在说:
黑暗和不公正吞没了正义和良知,拥有才华和向往自由的家伙被他们永远的边缘化了?
两个一对比,你就会发现,《肖申克的救赎》是在怂恿人们去学屠龙之术!
其心可诛啊!
奥斯卡评委会投就有鬼了!
那些老白男生活的安逸无比,谁特码的想经历动荡?
更何况,现在当下的舆论风口,那可真的和影片所宣扬的思想一样——
弱智都能挣钱!
开个网站,就能收获投资,然后就是当上总经理,出任e,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没错,现在的互联网风口就是这么的狂野,而正是因为这种狂野,让《阿甘正传》变得更有现实意义——‘ifeanreai,eani!’
既然《阿甘正传》做到了‘电影是来源于生活的艺术’,那在这一年,它就是无敌的。
至于《肖申克的救赎》为啥会被翻案?
不好意思,它从来都没有被翻案。
所谓的影迷评分,不过是当年那群没法投票的家伙现在能上网了而已……
这是‘想要改变现状’和‘不想改变现状’两个阵营的矛盾。
也是从古至今,都无法解决的矛盾。
正因如此,罗兰压根就没有研究剧本的意思。
这种奥斯卡定制片,真没太多研究的意义。
让傻子变成他自己,才是他最大的目的。
而在进组之后,罗伯特-泽米基斯给他安排的角色,也是第一个坐在椅子上,听阿甘讲述故事的家伙——他将和阿甘的童年对应,寓意着两代人的代沟。
所有的安排罗兰都没去问,现在,他就是个爱学习的工具人,至于罗伯特-泽米基斯的创作?
他压根就没想着参与!
不过,在剧组的服化道上面,罗兰倒是留了个心眼。
他想让阿甘的儿子,穿自家的衣服。
毕竟,随着《阿甘正传》的上映,汤姆-汉克斯所穿的耐克,那可是卖疯了!
若是无法和派拉蒙搭上线,那也就算了,可现在他有权利植入广告,那凭啥不植?
有钱不挣,那不是傻哔吗?
他当然不是傻哔!
他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举世无双,风华绝代,才高八斗,正义与智慧的化身,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支梨花压海棠,宇宙超级无敌,人称霹雳世纪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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