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是他,为她杀的第四个人。
阿碧的目光犹如小鹿一般清澈,接过晨华的披风披在身上,在一屋子人的注目礼下,只说了七个字,“我没有勾引他。”
连标点符号一起算着,不过十个字。
晨华清清嗓子,道,“既然如此,阿碧先下去吧……至于管家么……”晨华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贴身侍卫,便也离开了。
聪敏如晨华,教出来的人自然是错不了的,后来阿碧果然没有再看见管家。
那是他,为她杀的第四个人。
之前还有三个强盗。
2不怪你太难忘,是余生太长。
“姑娘,姑娘?”一个声音传入阿碧的耳朵,阿碧抬眸望去。
是酒馆里的小二,“姑娘,我们酒店要打烊了。”
阿碧站了起来,笑笑。将手中的银两放在桌上,走出酒店。
外面的街市仍然热闹的厉害,阿碧看着红色的河灯才想起今天是上元节。
阿碧向买河灯的老大娘买了几盏河灯,信步来到河边准备放的时候,才猛然想起一件事。
来放河灯的人得是死者的亲属或者妻子才行啊。
那样在另一个世界的人才会看得见。
阿碧拿河灯的手突然僵住了,倏忽之间又笑了,说到底,她是他的谁呢?什么都不是啊。
可阿碧把河灯放入水中,默念着,晨华。
“姐姐,你这河灯是给谁放的?”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入耳朵,阿碧望向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大约七八岁的男童。
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地忽闪忽闪着,像极了她记忆中的那个人。
“这河灯……么?”阿碧笑,“放给,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人。”
抬头望了望天空中的皓月,阿碧的笑容愈发灿烂了起来。
不怪你太难忘,我只恨是余生太长。
晨华,你在那边,可知我在想你么?
我好想你啊。
我是真的,真的……好想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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