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辞故里已七载,今夕请当归。”——《荒野通史:归乡》
这次立方体给的路途并不是特别遥远,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拂晓队在早晨五点半抵达了夕城。
此时正值破晓时分,洛忧站在城市的边缘,诸神宝藏般瑰红的双眸凝望着远处璀璨金黄的天空,凄美的朝阳倒映在他的眼中,一丝神秘的光芒在瞳孔里流转,不过这个少年似乎并不喜欢阳光的虚假暖意,几次拿手遮挡在眼前,手指轻轻摩擦,似乎想要将指尖的阳光揉碎。
天空,或许是崩坏纪元唯一一片能让人流连欣赏的对象,纵使这种美丽虚假得毫无意义,但也胜过贫瘠的末日废土。
而此时,在这片璀璨美丽的天空下,一座毫无生气的死城正无声地躺在凄凉的大地上。
远远望去,林立的高楼有的拦腰折断,有的被雨水摧残得锈迹斑斑,破旧的窗户上只剩玻璃的残渣,隐约还能看见室内那些已经被霉菌腐蚀的旧时代家居。
道路两侧是截然不同的场景,出城的私家车混乱又拥挤地撞在一起,车头扭曲,引擎报废,连车内的座椅都破得露出了腐朽的棉花,不少地方还能看见散落的生锈零件。
而入城的道路却是空旷异常,但继续再往前走,就会看见一辆辆被击毁的军车,如果有胆子进入这座死城废墟,进入到其内部,就可以看到如同延绵山脉般堆积的装甲残骸,或许还能看见一些已经被乌鸦吃得只剩骨头的尸体和他们身上那件缝着赤旗的军装。
夕城,一个洛忧实在不愿意回想,更不愿意回来的伤心之地,这里是一切悲剧的开始,也是他失去洛唯的地方
就在拂晓队的众人不知该从哪个方向入城时,赫然发现洛忧已经轻车熟路地向着城中走去,他们赶紧就跟了上去。
七年的时间让这座洛忧出生长大的城市变得有些陌生,但是他每走过一处地方,却又能回忆起熟悉的场景。
在城市中行走着,洛忧能想起自己在哪棵树上爬过,在哪个街区的下水道扔过鞭炮,甚至有一次把整个井盖炸飞,被家人狠狠骂了一顿。
(ex){}&/ 埃里克带着拂晓队的其他人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你这小伙子,跑得比兔子还快,干嘛呢?”
令人惊讶的是,当洛忧注视着这栋矮楼时,他的嘴角突然微微扬起,露出了一个从未有过的迷人笑意,一瞬间甚至盖过了朝阳的晨光,他微笑着说:“今天我们在这里修整吧”
“这里?”埃里克看了一眼这栋平淡无奇的矮楼,又看了看周围没有任何掩体的地形,说,“为什么是这里?”
为什么?因为这里是
家!
洛忧的手握上了早已生锈腐蚀的门把手,拉开了虚掩的门,虽然漫天扬起的灰尘几乎让人窒息,也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温馨,但那种久违的归家感还是让洛忧的内心不禁悸动。
没错,这里是他的家,他在旧时代的家
洛忧在家中漫步着,纵使到处都覆盖上了厚厚的灰尘,没有一丝生气,但在他眼中,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七年了,纵使物是人非,纵使那个温暖的家庭已经支离破碎,纵使已经失去了母亲慈祥的笑容,纵使再也听不到洛唯的吟吟笑语,但这里还是他的家,一个他最思念的地方。
“我回来了”洛忧的声音很低,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对谁说话,他的脸上满是回忆与流连的笑意,当走到楼上时,跳入眼眶的是无比熟悉的房间,一个他生活了十六年的房间。
有一瞬间,洛忧产生了错觉,仿佛自己的过去都是一个梦,好像他只是一个普通少年,每天上学放学,过着规律的生活,不用再去面对末日的废土,不用担心还能不能看到明日的朝阳,一切平淡温馨,照常如前。
然而,这终究只是个幻想,一个愚蠢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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