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了钱,下一步就该去买魔杖去了。
对角巷只有一家魔杖店,那就是奥利凡德的魔杖店。
创立自公元前3八2年的奥利凡德魔杖店,乃是欧洲三大魔杖店之一,整条街根本就没有人敢在这周围卖魔杖,生意根本就抢不过奥利凡德。
而且霍格沃兹的学生在这里买魔杖还有折扣,所以基本上所有霍格沃兹的学生都从这里买魔杖。
这家店家喻户晓,艾奇随便打听一下,就找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店。
奥利凡德的店面又小又破,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店堂内很小,除了一条长椅别的什么也没有,几千只装魔杖的狭长盒子几乎码到天花板上。
谁能想到,就这样的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地方,竟然是“千年老店”。
而且别看这里看着破,这要是能够把这里抢劫一空,成千上万根魔杖就够发财的了,而两千多年来这个小店还屹立在这里,奥利凡德的魔法水平肯定不低,至少自保肯定没问题。
艾奇走进店里的时候,奥利凡德还在整理魔杖。
卖了这么多年的魔杖,奥利凡德什么样的顾客都见过,外国人当然也卖了不少。
奥利凡德可以自傲地说,有不少外国人是专门为了买他的魔杖才来外国的。
所以,一位外国成年人进到店里面,奥利凡德完全不觉得奇怪,这肯定是慕名而来,想要换一把好的魔杖的顾客。
奥利凡德从整理货架中抽出身来,来到艾奇的面前,他的那一双浅色的眸子在这个环境下如同发光一样:
“下午好,先生是从外国来的吧,没有见过的新面孔。”
奥利凡德引以为傲的记忆可不是吹出来的,他几十年来卖出去的每一把魔杖的样子和主人都记得,说没见过肯定是没见过。
艾奇也不想探讨他来自哪里,言多必失,免得麻烦。
(ex){}&/ 虽然比龙戒的结合程度差一点,作为施法媒介还是相当优秀的,很多特殊魔法通过魔杖使用,效果很好,而且节省魔力,所以艾奇才过来买,不然的话艾奇就一直使用魔法戒指了,毕竟更方便,不用每次还要拔魔杖。
奥利凡德很惊讶于这次挑选魔杖的效率,他一直很享受带着顾客一个个试魔杖的快感,像这样用某个他不认识的魔法一下找到魔杖还是第一回见到。
好在奥利凡德还是知道有这样手段的人肯定有不小的能耐,贸然询问别人的魔法是很冒犯的,奥利凡德确认了眼前的魔杖就是最合适的,就决定直接卖给这位顾客了。
“先生果然很有手段。
乌木,十一英寸,杖芯是龙的心弦,直的无弹性。
这把魔杖的威力大,虽然不适合变形术,在战斗中是很好的伙伴。
一共一百六十四金加隆。
能否告诉我你的姓名,谢谢惠顾。”
艾奇知道奥利凡德要收集情报了,不过艾奇还是报上了真名。
普及一下,魔杖还是很贵的,如果是霍格沃兹的新生的话,买魔杖是有很大折扣的。
哈利波特买的魔杖用了7金加隆,杖芯是凤凰的羽毛。
而罗恩用的魔杖是家里头哥哥用旧了的,杖芯是独角兽的尾毛,这里魔法世家已经无情鄙视“魔杖选择巫师”的宣言了。
后来在第六本书《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里面,斯拉格霍恩连唬带骗地把海格的一束独角兽的尾毛,并且透露过这个东西“十加隆一根”,很明显,卖给学生的魔杖已经比成本便宜了。
也只有霍格沃兹补贴给奥利凡德才能让魔杖的价格降下来,艾奇卖得好就要全额了,挺贵的,不过艾奇有的是钱,也不在乎。
买下魔杖,艾奇和奥利凡德告别,离开了魔杖店,继续开始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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