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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倒我的冥界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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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写过的一个短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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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官道上,从远处走来一个道士和他的弟子。

    “师父,你不是说吃肉影响修行吗?”童子咽了咽口水,盯着道士手中的鸡腿,真想咬一口。

    “是啊,你吃了影响修行,为师吃了就不会。”道士慢悠悠瞥了童子一眼,非常理直气壮的说道。

    童子撇了撇嘴,他摸了摸肚子,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拿出半块馒头来,狠狠地咬了一口,心里告诉自己,这是鸡腿,这是鸡腿。

    两人行走了大半个时辰,官道上几乎没有行人,就只有他们二人,不紧不慢的赶路。

    童子将馒头啃完了,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春天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可是他们现在进入的地方却是寸草不生。

    “师父,这里是不是有鬼怪作祟。”童子眼睛一亮,扯了扯道士那宽大的衣袖。

    “鬼扯,这里一只鬼都看不到。”道士用浮尘敲了童子的头一下,“让你好好学习,你就偷懒,贪吃,今天的午饭没有了。”

    童子委屈的看着师父,晃着他的衣袖,“师父,人家不是还小的吗?您老人家跟我说说,为什么这里没鬼,您看,这里地是荒的,山是荒的,明显不正常啊。”

    道士被徒弟晃得没了法,努力绷着脸表现的很生气的样子,“这一块地方被我们内行人称作鬼见愁,也就是说,这里专门克鬼,所以才不会有鬼怪在这里出现,明白了吗?”

    “哦,”童子点了点头,没想到这里就是书上记载的鬼见愁啊。

    他四处看了一下,也没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鬼怪来了就是魂飞魄散呢。

    咦,他眼尖的发现前面冒着烟,赶紧朝着前面跑了过去,道士在后面微笑的看着活泼富有生机的徒弟,慢悠悠的跟了上去。

    童子跑进了才发现,有一老妇人在路边烧纸钱。

    “大娘,您这是在做什么?”童子好奇的问道。

    老妇人五十多岁的年纪,穿着朴素,面带愁苦,她抬头看了看旁边问话的童子,十七八岁的年纪,唇红齿白的,一双眼睛明亮有神,穿着道服。

    老妇人擦了擦眼角的泪,露出一抹苦笑,“我在给我儿子烧纸钱,希望他能过来看看我,我想他啊。”说着老妇人掩面而泣。

    童子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还是说道,“大娘,你应该换个地方,这里不会有鬼的。”

    “为什么不会有鬼,我儿子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老妇人不解的看着童子,“我想把他的魂引回家,让他不要在外面流浪,小道士,你能帮帮我吗?”

    老妇人眼中带着希望看着童子。

    “可是,大娘,这里是鬼见愁,俗称,鬼来了都会魂飞魄散的地方,您儿子要是在这里被杀、”

    “童儿,闭嘴。”童子的话还没说完,道士在后面出声呵斥。

    老妇人却听出来一些门道,她惊恐的站起来,一把拉住童子的手,“你说什么?魂飞魄散,是真的吗?”

    童子就是在天真,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他无措的看着师父,怎么办?

    “那个,大娘,您别听他瞎胡说,我们就是卖艺的,为了混口饭吃的,不是真的道士。”道士歉意的说道。

    老夫人看着一副仙风道骨模样的中年道士,明显不信。

    “真没骗您,我这副模样是为了取信于百姓,这样才能胡编乱造,赚点钱,这年头,带个孩子不容易啊。”道士扮着苦瓜脸,咱这也是生活所迫啊。

    (ex){}&/  国家成立的那一天,定为祈福日,全国百姓都要为老妇人的儿子祈福,是的你没看错,不是为了国家祈福,也不是为了他们的王祈福,而是为了一个曾经救过王性命的男子祈福。

    周国建国的第十年,一名道士带着一名童子来到了鬼见愁,也就是周国的国都。

    童子还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还是唇红齿白,原来的个头,好像时光在他身上停止了一般;道士还是中年模样,穿着宽大的道服,拿着一把浮尘,岁月也不曾在他身上逗留过。

    “师父,这里变化好大啊。”童子看着周边的街道,人群,房屋,感慨着。

    “是啊,变化很大。”道士的话有些意味深长。

    他领着童子出了城门,来到了石碑面前。

    旁边的守卫以为他么是来祈福的,并没有阻拦,当看到道士伸手要摸石碑,几人刚要上前阻拦,他们的身体忽然定住。

    道士旁若无人的来到石碑近前,抬手摸了摸石碑,脸上露出了微笑。

    “兄弟,你终于可以集齐魂魄,投胎转世做人了,愿来生,咱们还能成为生死之交,一起饮酒,一醉方休。”

    话落,他眼中的流出一滴血泪,滴落在石碑下方,石碑开始发出淡淡的红光。

    “师父?”身后的童子不明的冲着他喊道,只是刚说一句话,他就发现自己魂魄离体,朝着石碑飞了过去。

    道士有些不舍的看着童子的一魂飞进石碑中,他深吸了口气,后退了几步,来到童子身体倒地的位置。浮尘一点,童子的身体变成了一个巴掌大的草人,草人的前胸后背和头部都贴着符纸。

    道士凭空拿出一壶酒,仰头喝了一大口,然后将剩余的酒都倒在了石碑前,“哈哈”大笑两声,一甩袖子,潇洒的扬长而去。

    五百年前,你本为军,我为匪,因为一件不平事而成为知己好友。

    你劝我归降,我同意了,但是等到的却是全山寨的人被围剿。

    兄弟,我此生最悔的就是没有相信你,你是不是也后悔认识了我这个兄弟,没有认识我,你不会被政敌攻击,不会被诬陷而被杀害。

    你看,童子都知道你是傻子,你果然是傻子,为什么要信我,聚福魂,你也信,呵呵,你是真信了。

    你这个傻瓜去投胎吧,老子那么辛苦才把你的魂魄凑齐。

    希望来生,你能还认我这个兄弟,生死之交一碗酒,足矣。

    二十年后,边关营地外的土坡上坐着两名穿着军装的男子,他们手中各拿着一壶酒。

    “来,庆祝咱们得胜而归。”

    “庆祝你又能和老子一起喝酒才是。”

    作者有话说,当听到好汉歌,我当时看歌词,对生死之交一碗酒,感触很深,什么是兄弟,什么是朋友,上面的故事是我的浅解。我喜欢圆满的结局,所以,即使魂魄四分五裂,兄弟哪怕历经几百年,也要让你轮回转世,再世为人,再续兄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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