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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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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仲春花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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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根本不会死,他也没想过要和裘青龙决生死。

    他只是给自己一个理由去杀裘青龙。

    这根本就不是一场公平的对决。

    “你从一开始就想杀我,对吗?”裘青龙气若游丝,声音也很低。

    天握紧了拳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能以一拳之力轰杀裘青龙,其实力必定远在裘青龙之上,根本不用以生死论高低,完全有能力点到为止。

    可他非但没有点到即止,反而直接下了杀手。

    只一拳,就震碎了裘青龙的心脉。

    裘青龙胸怀侠义,有仇必报,行事果决,这才是真正的侠义道。

    而天却一拳将他轰杀,这做法本身就有悖于侠义道;可若不杀他,又是对天下苍生不负责。

    是存大义还是取义?

    天选择了前者。

    此刻,听到裘青龙的问话,天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应,只好呆愣愣地站在原地,眉眼中的愧疚之色溢于言表。

    “唉,我的实力完全碾压几个世家公子,见你蠢蠢欲动的模样,只可能是要救那些公子。可你最终却没有出手,任由他们死在我的手下。那时候我就知道,你的目标,是我”

    天该说什么呢?

    为了延续侠义精神?为了匡扶天道?为了正义?

    这些话他说不出口,他只觉得自己对不起裘青龙。

    天神色黯然地叹了口气,开口问道:“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裘青龙的眼神开始游离,神智也即将涣散,干皱的嘴唇微微颤抖着,说道:

    “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功名利禄于我如浮云,今日身殒倒也是我的归宿。可我答应过师傅,要助他拿下武魁之位可惜啊,人还没到横联山,师傅就被歹人害死”

    “武魁?”天眉眼一跳,似乎想到了些什么。

    这裘青龙要跟师傅去横联山夺武魁,老婆婆也让我去横联山走一趟,这二者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关联。

    天还想问些什么,却发现裘青龙已经没了气息。

    “你的侠义精神我能感受得到,但是为了整个世界,我不得不杀你,这是我欠你的!我会帮你完成你师傅的心愿”

    说着话,天挖下了裘青龙的一只眼,随手揣进怀里,转身想走。

    忽然,一股刺鼻的腥臭味传了过来,天闻着这味道直皱眉。

    再找味道的来源,赫然就出自他自己的身上。

    他身上的血渍掺杂着汗水浸透了衣服。连日来,他一直穿着这身粗布麻衣,这味道闻起来当然不会好。

    天凝眉沉思,若有所想,又四下环顾,发现楚泰迪的衣服还能穿。

    他们二人的身量也差不多。

    天朝着楚泰迪走了过去,看着地上的楚泰迪发出一声叹息:

    “你自己要装&b,反而被裘青龙打死,这原本是你自作自受,可我也算为你报了仇。衣服,就算是我的酬劳,这不过分。”

    天没等楚泰迪回应,伸过手去就扒了他的衣服,随手就穿在了身上。

    “锦衣绸缎穿在身上,那果然是舒服”

    感慨声中,天再次踏上了路途。

    天猜想果然不错,老婆婆指引他去横联山,正与裘青龙所言“武魁”之事有关。

    横联山上有一杏树林,北临悬天涧,南接茗山郡,顺着山体延绵开去,足有三十里长。

    每年二月,这延绵三十里的杏树之上就开满了红白的花儿。

    杏海已是一方奇景,其中又有一株千年古树。此树非比寻常,树形奇特,茎干粗壮,悬根露爪,蜿蜒交错。

    壮年杏树一年开花,当年结果。

    古树却是年迈髓枯,十年一花期,有花无果。

    杏花盛期大抵都在二月中旬前后,故以二月十五为期,迎千年古树开花之际,订下仲春花朝之盛会。

    届时,将决出新一代武魁。

    杏海奇景广为天下所知,十年一度的仲春花朝会也成了天下盛举,“武魁”之名,更是天下英豪趋之若鹜的美誉。

    仲春花朝会是武林中的大事,原本由横联山悬天涧的刘家主持,自从五年前刘家庄被人血洗之后,大家都以为本届盛会将会取消。

    可就在三月前,武林中的各大派,纷纷收到了“仲春花朝会”的请帖。

    落款是“茗山郡贾无道”。

    茗山郡与横联山相接,距离悬天涧的刘家庄只有半天的路程,这倒不算远,可贾无道是茗山郡的郡守。

    仲春花朝会是武林盛会,原本不该由官家主持,可郡守贾无道拿出了祖传的圣剑“红缨”作为武魁的奖励,这才师出有名。

    这消息流传开来,在武林中也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虽然不愿意沾染官家,但武林各大派还是纷纷派出了精英弟子去参赛。

    除了各大派指派的弟子,圣剑“红缨”也成功地吸引了许多江湖异士。

    五湖四海各方豪侠,齐聚茗山郡,这个县城变得空前的热闹。

    不仅是文坛才子才爱风流,自古英雄他也爱美人。

    茗山郡里各路英豪齐聚,各色秦楼楚馆也都异常火爆。

    所谓,朱阁粉黛酥风起,铁骨英豪步难移。

    此言非虚。

    只要闻到娼阁传出的香风,哪怕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也要停下步子多看两眼,此言非虚。

    县城里,秦楼楚馆最多的,要数盛华街。

    细心观察,不难发现,街道上许多水牌匾额还都挂着红灯彩带,显然是刚开不久。

    盛华街地处茗山郡主干道,往来英豪最多,在这道路两旁开娼阁,原是明智之举。

    可如今看来,这娼阁开得也实在太多,就不知道是从哪里寻来的这么多风尘女。

    娼阁一多,客源就紧。

    为争夺客源,娼阁里的龟公多半要到街上去拉客。

    “少爷!看您气宇轩昂,绝非凡人,不如上楼去酌几杯,与姑娘们谈风论月岂不美哉?”

    说着,也不管少年同不同意,硬推着少年超自家门面走去。

    这少年显然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多半抵不住诱惑,虽然不太情愿,但反抗并不过激,最后顺理成章地被龟公“硬拖”进娼阁。

    老鸨子见这公子容貌清秀,也就多看了两眼。

    只见少年衣着虽然怪异,但用料却属上乘,尤其是手上一根碧红的骷髅手杖,更是别致。

    那光泽绝对是上等的血玉,能用得起这血玉手杖的人身份绝对不一般。

    只一瞬间,老鸨子便将这一切想得通透,一脸谄笑地过来招呼:

    “哎呦喂,这位公子多俊啊!不知如何称呼啊?”

    少年有些局促,白皙的脸上泛着嫣红,怯怯地答道:“九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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