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淳朴,没见过世面,头脑简单,大多都信了他的话。
可我总觉得事情蹊跷,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但又说不上来,果然,和我有这种感觉的还真不止我一个,都在悄悄的议论着。
我看见那女孩长得确实是好看,唇红齿白的,一脸迷糊而羞涩的神情,一直低着头看着那双沾满了泥巴的鞋,似乎是经过了长途跋涉,现如今不知身处何方。
显然的是第一次离家出门,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心里便咯噔了一下,莫不是被骗了来的吧。
那最年长的女人,有些晕乎乎的,用手托着头,似乎是头痛的样子,却是极力的忍着,用仅剩的一点残存的意识说要上茅房,父亲让我给她带路,她走到半途,避开所有人的眼光,悄悄的递给我一张纸条。
我打开来看,纸条上写着:
“我们被人贩子拐卖至此,救救我们。”
回来后,我偷偷的把纸条交给了父亲,父亲一看,便了然于心,果然和自己的猜测差不多。
于是先让人把全村的男人都叫到了来,也亏得是年关将近,外出打工的都回了家,族人闻训都赶了来,把水生家的门口堵得是严严实实。
那两人贩子眼见形势不妙,顿时眼露凶光,拔出匕首,首先挟持了女孩,接着又挟持了那年长的女人,速度之快,让大家都没反应过来,一时之间,双方便僵持着。
父亲不想有人受到伤害,或者出现命案,或者怕事后会受到报复,只想着和平解决,于是便前去谈判。
经过一番的争吵,僵持,最后人贩子同意放人,但必须是按照他们道上的规矩——用钱买下来,否则就两败俱伤同归于尽。
父亲想着,这样也好,她们既然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里,也算是有缘,不如就用钱买下她们,虽然不怎么好听,手段也不是很光明,但好在可以让她们留下来,顺便解决村里的光棍问题。
于是当即和村里的两个老光棍:五十岁的五伯和年近四十的六叔商议,要不出点钱买个女人下来,成个家?
五伯和六叔成家的事情,成了老大难的问题,他们不痴也不傻,脑子完全正常,就是因为老实巴交的,所以没人看得上,一路的过了结婚的年龄,一直单着,简单的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
五伯和六叔这一大把年纪了还没有过女人,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孤苦伶仃的过了,没想到老了还有这天上掉下来的因缘,当然是不肯放过。
此时,我看见水生走过去,在父亲耳边说了些什么,父亲连连点头,露出欣喜之色。
经得大家的同意,父亲便去和那板寸男商议,又是一番口舌之战,双方讨价还价,就像是买卖牲口那样。
板寸男见事情已经暴露,现在被困与此,无法脱身,又怕村人报警,只想要快些脱手,拿了钱就走才是上策。
交了钱,五伯和六叔一人领了个女人就走,只剩下那个女孩孤零零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的样子,看着就有些不忍。
水生过去拉了女孩就走,却被男人拦住了,意思是还没交钱,不给走。
水生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钱往男人脸上甩去,只说了声:
“滚。”
于是那两人贩子捡了钱,也不敢再停留,趁着夜色的跑了个没影儿。
这位远道而来的俊俏姑娘,就这样成了水生的媳妇儿。
等迷药的药效过去后,姑娘神智清醒了些,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对话,情绪是相当的激动。父亲翻译过来,大概的意思是:
女孩说因为家里生活艰难,她们确实是想出来找份工作养家糊口的,那两男人说认识老板,要把她们带出来挣大钱,她们就信了,没想到却是遇到了人贩子,一路上被迷晕了带来了这里,脑子一直是晕乎乎的,意识迷糊,浑身无力,偶尔清醒的时候,也不敢说话不敢反抗,怕招来一顿毒打。
我们都围着姑娘看,细看之下,这女孩长得是水嫩水嫩的,那双眼睛又黑又亮,还梳着两条大麻花辫子,有种天然混成无需雕琢的美,难怪这眼界如此高的水生一眼就相中了她。
我们都不知道姑娘叫什么名字,她说的话我们也听不懂,我们说的话她也听不懂,于是水生就拿来纸和笔,进行了无声的交谈。
“你叫什么名字?”
“菲。”
“家在哪里?”
“湖南某山区。”
“想去哪里?”
“想着出来找份工作挣钱。”
“可愿意留下来?”
“嗯。”
看见水生这高大挺拔,清俊爽朗的男子,菲不自觉的红了脸,一脸的娇羞,便是万种风情呼之欲出。
水生便也是痴了过去,神情恍惚,心痒难耐。
我们围观的人被完全的忽视了,再也不敢呆下去,一哄而散的跑了。
于是,菲就跟了水生,日日把水生侍弄得服服帖帖的。水生是整日的满脸桃花,熠熠生辉。
跟了五伯的女人叫阿莲,四十多岁了,是个皮肤粗糙能干活的女人,也不知道离开了原来的家被卖到了这里是什么感想。
五伯老实巴交的,孤苦伶仃的活了大半辈子,只有一间瓦房,有了女人之后,再简陋的瓦房好歹也成了一个家。
六叔拉回去的女人叫阿池,人踏实,也是能干活的女人。
六叔其实还不满四十岁,一来因为是老实人,脑子不会转弯,二来是因为说话有点磕巴,于是相了无数的女孩,都是被嫌弃的,来来去去就过了结婚的年龄,他也是觉得无望了,想着自己过就好了,没想到这时候还会捡了个媳妇儿,还能有个家,于是就把女人宠得不行。
原本开初那几日,心里老是放不下的,以为那些个女人会是骗子,或者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会逃跑,虽然不敢明说,却是时时警惕留心的,即使是上个茅房也都跟着,就只差给她们都戴上脚链牵在手里了。
可是好几天过去,发现她们都是该吃饭的吃饭,该干活的干活,没有什么异样,便也稍稍的宽心了。
虽然彼此语言不通,但是可以通过手势来表达,那颗始终悬着的心也就慢慢的放了下来。
她们不只一次说过,她们深山里的生活很苦,直到现在还是以红薯芋头这些粗粮充饥,白米饭还是吃不上,相比较,这里的生活要好很多,她们都想留下来好好生活,不走了。
这日,三伯母来家里窜门,和母亲唠了一个下午。
菲的到来,解决了三伯母的一块心病,心情也好了很多。她一开口就是称赞菲勤快懂事没有架子,打心眼里喜欢,连眉眼都笑开来,也就认定了菲是自己的儿媳妇了。
可是菲年龄不够没有户口,没办法办结婚证,而水生夜夜和她住在一起,没名没份的。也不知道她是否真心留下来,万一有一天菲突然跑了怎么办?
提起这事,还是把三伯母老两口愁得脑袋都疼了,也不知如何是好。
“你何不趁着过年,给他们办一个简单的婚礼,等有了孩子就好了。”
母亲如是说。
“还是你脑子灵光啊。”
三伯母一拍脑门,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算是醒悟了过来,多日来的心结也解了,于是便跑着赶回家去,看黄历,找日子,发请帖,急急躁躁的筹备婚礼。
请来的老先生把大喜的日子定在了大年初六,这眼看着就到了,又急急的买回大红的被子床单枕头,买回新衣柜茶几桌椅,里里外外布置一番,看着喜气洋洋的新房就布置好了。
菲的家人是没办法通知到了,甚至连她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就只好简单着办。菲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就由着老人操办。
婚礼的前一天,菲来找我,我们仍然是用笔进行交流。
“明天我结婚,你来当伴娘,好不好?”
“好。”
“你不问为什么?”
“不用,一个女孩孤身在外不容易,我想帮你。”
“谢谢。”
“你确定要留下来?不走了?”
“嗯,不走了。”
“如果你还想离开,我可以帮你。”
“不需要了,我喜欢他。”
她说的是水生,才这么十天几天的,就喜欢上了?年龄就跟我差不多,也不知道是真话假话,也不知道会不会长情。
“你确定?”
“是的,那晚,他拉过我的手把我带走的刹那,我就决定要跟他一辈子了。我不知道我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我曾想过,只要有那么一个人,把我从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跟他走的,上天果然是眷顾我的,这个人竟然是水生,我已经非常幸运了。我决定用我的一生来报答他。”
我看到了菲清澈的眼睛里无比的真诚,忽然间觉得,我们或许会成为好朋友的。
菲和我聊到了她的家乡,那在大山深处里的家,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来到外面的世界,她从就什么活都干,从就过着极其清贫艰难的生活。
“你想家了?”
“嗯,也不知道阿爸阿妈发现我不见了,会不会担心的四处寻找,等过一阵子吧,过一阵子安定下来了再写封信回家。”
我们聊着聊着,不期意水生居然会寻了来。
“怎么在这儿呢,让我好找。”
水生一脸的笑,满面春风,与前些日子满脸愁容的样子判若两人。
“不是吧,才来和我聊会儿天,你就到处寻。”
我故意的揄挪他,没想到他只淡淡的一笑,拉过了菲的手。
可是菲却是整个都不好了,脸红得像猴屁股,还一脸的娇羞。
好一个欲语还羞。
好吧,整个冬天都温暖了。
春节也觉得无味了,就等着菲的婚礼。
终于是到了正月初六,水生和菲结婚的日子,这个年才真正的热闹起来。
菲的家人没能出席,婚礼自然是简单了很多,只是宴请了村里的族人和几个亲近的亲朋好友来参加。
菲简单的扑了粉,画了眉,描了红唇,穿了一身的大红衣服,眉黛如画,粉若桃花,顾盼生辉,眉目传情,娇艳欲滴,生生一个红妆娇美的新娘子。
连我都看呆了眼,难怪水生会被迷得七荤八素的找不着北了。
此生有如此美人相伴,夫复何求?
菲一脸娇羞的模样儿,端端正正的坐在同样是大红的新床上,桌上的一对红烛,柔和的光芒散播了一室的温情。
看得出来,她似乎有些紧张,毕竟这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她不知道自己就这么匆匆的把自己给嫁了,以后会不会后悔,但至少此刻,她是快乐的无畏的。
和我一起做伴娘的还有村里的几个姐妹,她们都在磕着瓜子聊着天,只有我和菲用笔来进行无声的交谈,我也是希望能借此来转移她的注意力,转移她紧张的心绪。
菲没有亲朋好友来参加,就很听话的由村中的老人领着新郎新娘行完各种礼仪,然后被一群年轻人就嬉闹着把他俩推进了洞房。
夜深了,待宾客们都散去,我们也回家了。水生被灌了好多酒,跌跌撞撞的回到了房里,看见菲这般模样,再也按捺不住,一半天堂一半地狱的折腾了整整一个晚上。
第二天,两人起床的力气都没有了,直接的睡到了中午。从此之后,水生的张扬之气收敛了很多,并且学会了睡懒觉,有点儿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意味。
而连续好几天,菲都是一瘸一拐的走路,显然是夜里被折腾得死去活来的。
村里的女人们,老拿这点来嘲笑水生,说他一点儿也不懂得怜香惜玉,水生也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菲脸皮薄,还是会闹得一脸的红。
原本计划着过了年之后,水生南下打工的,继续原来的生活,现在却因为菲的到来全盘的打破了,水生决定留下来,不再走了。
多年来的打工生活,除了建了房子用了好些钱,还有一点积蓄,便决定用来做点儿本生意,好好的守着自己的媳妇儿过日子。
于是,又休息了几天之后,水生就到处的转悠,看看有什么适合自己做的事情,走了几圈下来,他决定做服装生意。
这个年代,刚刚开放,物资匮乏,是做什么都挣钱的时候啊,只要你有货,卖什么都能挣钱,特别这样闭塞了很久的地方,什么都缺。
他原本在广东,进的就是服装厂,熟门熟路的进了货回来,就这般集日里摆个地摊,衣服很快就会被抢个精光。
镇里原有很多的裁缝,可是现在的人嫌麻烦,又要扯布,又要量身,又要等的,还不如直接试穿,喜欢了穿着就交钱走人,况且这成衣款式新颖,颜色夸张,很是适合潮流,脑子有病了才会去扯布来做衣服。
于是,水生的服装生意好得不得了,常常往广东跑去进货,忙不过来的时候,菲就去帮着收钱,俨然一个老板娘的样子。
这样过了几个月,水生干脆就在镇里盘下了一个店铺,专门做服装生意,日子就越过越红火起来。
此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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