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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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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刑法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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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今天,是刑法的最后一个内容,咱们就暂时翻篇刑法,开启新的内容。我会新起一张,看看刑法到底学了什么,所以,今天就不讲事情了,没发现特别有意思的。

    好,开启刑法的最后两个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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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十八章:渎职罪

    百度对于渎职一词的解释,是不尽职,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犯严重的过失。

    所以,搞清楚了这个关键点,看下面的罪名,也就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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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滥用职权罪

    针对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你想,平头百姓哪里有职权可以用,而这个罪,重点在一个滥字上面。

    (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必须主观故意;必须是滥用职权的行为。

    可与收受贿赂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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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玩忽职守罪

    百度对玩忽职守一词的解释是:不认真,不负责地对待本职工作。

    所以,这也是一种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罪。

    我不负责任,我不办事。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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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这里,还是针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的人员。

    违反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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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徇私枉法罪

    如何通俗的理解?

    第一个,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让他遭受追诉;

    第二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第三个,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判的行为。

    什么叫徇私枉法?

    百度的解释是:迁就私人情感,而违法乱纪。

    (这里,是针对的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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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这里,是针对的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重点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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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这里,同上面的意思,结合滥用职权进行理解即可。

    (针对的是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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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个,私放在押人员罪

    又是针对的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人;

    (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

    必须是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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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重点是司法工作人员,因为严重不负责,让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

    第九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这里,就是针对的是那一类看管的司法工作人员。

    明明没有悔改,不具备减刑、假释等,却因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让罪犯成功减刑、假释等的行为。

    第十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这里针对的是国家税务机关,他们徇私舞弊的行为,不征、少征的行为。

    让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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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个,放纵走私罪

    这里,针对的是海关工作人员,他们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

    第十二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对这些又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不进行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十三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这里是指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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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这里,都是针对的军人!

    第一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第二个,战时自伤罪。(自残,逃避军事义务)

    ——完——

    (作者:刑法啊,你总算是结束了,我看你这些罪名,我都要看哭了,你咋这么多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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