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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法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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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 怒发冲冠凭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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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是啊!大将军,请下令出征吧!”

    一众手下七嘴八舌地说起来,声音有些乱,但是他们的心,无比的齐。

    冯英才没有哭,因为现在任何眼泪都解决不了丁点问题了。

    他停住了来回挪移的脚步,低头盯着靴子上的虎头标记,那曾经是他的荣耀,如今是他的信仰。“城里面的弟兄们,和你我一样志向,他们既然不退,我们也就照章办事,三更时分,我我等准时进攻北门,现在诸位立刻回去收拾行囊,检查军械,然后速速离开军营,在指定地点集合。”

    “诺!”这一次,声音无比整齐。

    雨似乎是停了,漆黑的夜里一片凝固般的冷。今夜的潘兴似乎比往常的时候,喧闹得多,至少在拜狱准备出发的据点附近,到了这个时候,还有零星的人影在往来奔跑。

    “内务府的不知道什么地方忽然起火了,奇怪,难道老天还在帮我们。”拜狱身边的祸忌并不擅长勇猛冲杀,反而更加适合担任指挥调度人员,是为军师,而拜狱自己早就一身重型锁甲,背着那把光出鞘就能吓死普通人的大砍刀,正在金刀门的弟子面前整队。

    尽管银尘研发出来近乎无敌的跑路机器,可是金刀门的长辈们平时都拒绝使用,将这些宝贵的资源留给了门派的未来,让年轻人们更多历练与试错的机会,因此这次金刀门行动中一个成名高手都没有,来的全是年轻弟子,他们有些甚至是拜狱的记名弟子。

    拜狱看着他们,仿佛看着一整个天下正道的脊梁,玄天阁的正道们如今已经严重偏向神功教学和科研领域,个个不免有些书卷气,只有金刀门的弟子们,依旧堂堂正正,敦敦实实地作着正道豪侠,他们人手一柄光器长刀,战魂,战流,冰气,身法,精神意志全部灌注其中,刀断了,就抽取手臂上的骨头与战魂,合成生命之刀,血战到传送器发威的那一刻。

    他们看上去就像血肉与钢铁熔铸出来的微型机甲,每一具虎背熊腰的躯体上,都充斥着刚的气息,而不是冰或者风的气息。

    “不管有没有人来帮助我们,或者不管老天爷怎么想,我们都只需要按照计划行事,进攻宣德门,冲进大内,刺杀纳诺未来或者与他们的禁军战斗,直到传送开启。”拜狱的声音低沉又稳重,仿佛上古石鼓敲出来隆隆回声。

    他转过头看着金刀门的各位,还有他们身后天杀魔宫的各位,沉声道:“诸位,传送装置准备好了吗?”

    “好了!”声音整齐如一人。

    “那好,我们出发。”没有一丝鼓励,灭有一句战前宣言,金刀门的人和拜狱似乎根本不需要啰嗦任何问题,他们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战斗,为了天下的正义与尊严战斗,拜狱说完这一句话之后就转过头,领着金刀门的大队昂首而去。

    “我说一下,这次,我们是为了南国人的尊严而战,为了我们自己的尊严而战,我们既然不会死,那么就没必要计较许多,放手而为,尽力拼搏,所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我们只要真的能将纳诺那狗贼打疼了,就算是胜利!诸位,我等为南国子民最后尊严而战,随我,跟上前面的!”祸忌还是要多说几句的,毕竟天杀魔宫不是金刀门,门人弟子在性格上稍微散漫一些,还是需要一点预言来提高凝聚力的。

    黑色锁甲的金刀门,和黑色夜行服的天杀魔宫出门了,他们,就在门前的大街上展开了今夜第一场厮杀。

    宫墙内部着火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街上早就遍布巡逻的御林军,以及一些专属于建州奴儿内部的名称奇怪的组织。金刀门的人一出来,立刻就被这些人盯上了,而金刀门的人似乎也没打算掩盖什么上场就背后抽刀展开冰气领域前冲砍杀,两方人在街上战成一团。

    拜狱第一个抽刀,同一瞬间金刀门展开九宫割杀阵,狂暴的军势让原本停雨的天空,再次降下凄伤的雨。

    (ex){}&/  而与此同时,已经报了必死决心的冯英才,却在准备冲锋的前一个呼吸,得到了手下的汇报。

    “大将军,北门是开着的。”传令兵的报告让他身子一颤。

    “开着的?”冯英才脸色立刻黑了下来:“你看到城墙顶上……”

    “大将军,城墙之上敌兵貌似严阵以待,火把通明,弓弩都上弦了。”传令兵的脸色也十分颓丧的,他也不傻,知道此时此刻,他们可能是被什么人被卖了。

    “桑天亮!你果然丧尽天良啊!”冯英才痛苦地仰天大吼,声音至少传出百丈开外。他痛苦地弯下腰,感觉心里一股粘稠的恶心感袭上喉头,却什么都吐不出来。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的决死冲锋,很可能,连敌人的毛都没捞到几根,就的全军尽墨。

    “连老夫尽忠报国,都不能遂愿么!”他想哭,想真正大哭一场,但是此时此刻,他已经没有一滴泪水可以流下了。

    他钻出草丛,看着漆黑的夜色里被火把照得如同金色宫殿一样灿亮的潘兴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的手紧紧抓着一杆木柄铁枪,就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锁甲覆盖着的胸膛剧烈起伏着。

    “罢了。”冯英才沉默了许久许久,才最终吐出了一口浑浊的冰雾。“老夫为国尽忠,做到什么程度,都只能看老天爷的脸色了!”他下定了决心,原本痉挛地抓着铁枪的手,忽然间充满了力量。

    “来人,全体盾枪防箭阵,上马,吹冲锋号!”他按照习惯大吼着,可是传令兵的声音在身后弱弱地响起来。

    “大将军,我们的马已经全部给了桑天亮了。”

    冯英才沉默了,他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他们这只不到五千人的部队,其实只能进行一场根本不可能成功的,登城战。

    他们早就放弃了粮草辎重,用战马从其他部队那里换来了挠钩这种危险但也隐蔽的登城器械,云梯他们不用,因为五千人的小部队无法为云梯提供足够的抛射火力掩护,他们是没有投石机和大型弩车的,云车更不可能,他们没有巨兽来拉这种重型装备,而冲车,他们有,但是对于一百九十吨的城门来说,和没有一样。他们从开始准备到现在,根被没有考虑过城门大开的情况。

    冯英才现在面对着的选择,就是如此两难,他要么指挥部队集结,跑步冲过吊桥,冲过北门,要么让部队散开,各自用挠钩攀上城墙,散漫地决死厮杀。他站在建州禁军火把远照不到的黑暗之中,仔细端详着那几乎从上面亮到下面的北面城墙,阅尽沧桑的眼睛里阴晴不定。

    他是个练兵十年的将军,却并非一个真正善于作战的猛将,南国真正的猛将如陈友士之流,早就追随真王去打大胜仗去了,谁还真是傻子甘愿留在灵皇越皇手下当清闲将军不成。因此冯英才虽然名声在外,其实败絮其中,他看到城头上那些火把的时候,满脑子都想着“自己被卖了”之类的负面念头,从来没有一刻真正想过“能不能抓住机会,冲进去和鞑子巷战”。

    他的眼神游移了一息工夫,便彻底坚定下来,他的坚定此时也变成了不懂变通的迂腐:“按照原计划,各人分散迂回,想法子靠近城墙,投挠钩上去!”

    “是!”传令兵的声音里,满是视死如归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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