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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秦朝当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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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推卸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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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麦变成了商贾圈中的传奇人物。因为抱紧了谪仙的大腿,因此一飞冲天,从一个贫穷的小贩,变成了咸阳城中最炙手可热的商人。

    大麦的成功,不是祖孙几代积累所得,也不是自己苦心经营多少年才达到的结果,完完全全是在数月之内,以超乎想象的方式暴富起来的。

    这样的暴富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因此也格外的引人注目。

    街头巷尾,无数人在讨论大麦。有嫉妒的,有羡慕的,有分析他的成功途径想要复制的,有七扭八拐的攀关系想要从大麦身上捞点好处的。

    总之,大麦是咸阳城中的名人了。

    除了大麦之外,另一个人也是名人了。这人就是周贵。

    周贵,原咸阳城首屈一指的糕点商。因为拒绝了谪仙的赞助,生意惨淡,几乎沦为二流。后来倾家荡产的拍下来了刘氏兄弟的代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竟然鬼使神差的转让给了大麦。

    周贵这家伙,太晦气了。以至于有些买糕点的刻意避开了周贵的店铺,免得染上了晦气。

    如今大家提起大麦来,全都心里发酸,嫉妒的发狂。那么提起周贵来,心情就好多了。有这样一个超级倒霉蛋作为陪衬,大伙的日子似乎过得也不错嘛。

    这几天,周贵觉得自己完全变成了行尸走肉,过的浑浑噩噩的。

    按道理说,自己的家产保住了,只要小心谨慎,勤俭节约,守着这些财产,也能安安稳稳的过一生。

    可是这心里面,真的很不甘心啊。天大的好机会,被自己拒之门外。而且是两次……

    每每想起这些事来,周贵连上吊的心思都有了。

    在家里面,自己的夫人只知道哭哭啼啼,令人心烦。因此周贵戴着斗笠,低着头,到了一个小酒馆当中,想要借酒浇愁。

    结果刚刚坐下喝了一杯,就听见旁边桌上的人谈论起大麦来了。

    只听见一个留着长髯的人说道:“如今咸阳附近,稍微有些财力者,走亲访友,婚丧嫁娶,都要准备大麦糕点。依我看来,大麦糕点,在未来数年之内,恐怕要独霸天下的糕点了。”

    旁边一人问道:“然而小弟有些不解,为何一定要选择大麦糕点呢?难道他当真做的最好吗?”

    长髯人说道:“大麦糕点,口味确实不错。可要说到最好,却也未必。不过……他能花一千万钱,请来代言做宣传,足见财力雄厚,这样的糕点,差也差不到哪去。人家根本不屑于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坑你的那点钱,还不够代言费的一个零头。”

    “咸阳城中,多少达官贵人买了大麦糕点?咱们这些小民懂得什么?当然是跟着达官贵人走了。带上他的糕点,自然是最有面子的。”

    旁边那人连连点头。

    周贵叹了口气,心里面难受的要命,使劲给自己灌了几杯酒。

    旁边的人又谈论道:“听说大麦用了一千万钱请代言,这个价钱很高啊。近日他的生意虽然红火,但是想要还上这么多钱,恐怕不容易啊。”

    长髯人呵呵一笑:“若换作是你,这笔钱怎么还上?”

    那人冥思苦想,始终想不出办法来。

    周贵一边思考,也在一边琢磨,想来想去,也唯有认真做糕点,多赚钱钱而已。

    长髯人显然消息灵通,他笑呵呵的说道:“如今那笔钱,已经还上了。”

    旁边的人都大吃一惊,目瞪口呆的说道:“这怎么可能?那可是一千万钱啊。我私底下也帮着大麦算过一笔账。他近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顶多也就一百来万钱而已,距离一千万钱,还早着呢。”

    长髯人拍了拍那人的肩膀:“我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同你一样吃惊。但是后来听说了他的办法,那真是叹为观止啊。你猜他怎么做的?”

    “大麦,把自己的糕点铺,一分两半。借用商君别院的说法,这叫股份。他把其中的一半股份,卖给了商君别院。商君别院估量了一下,把这一半股份作价一千二百万钱。”

    “所以说,现在这大麦糕点铺,一半是大麦的,一半是谪仙的。而大麦不仅还清了欠款,而且还倒赚了两百万钱。”

    旁边那人听得目瞪口呆:“竟然可以这样?”

    长髯人说道:“据商君别院的人说,大麦糕点这个牌子,已经打出去了名声,普天之下,谁人不知?但但是这块牌子,就值不少钱了。”

    (ex){}&/  但是,仅仅因为这个,值得赌上一切去和李水做对吗?

    周贵也迷惑了,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半晌之后,他抬起头来,对王绾说道:“小人想明白了。小人看到大麦一飞冲天,获得了无数的财富和名望,小人心有不甘。小人想要如他一般,搏上一搏。所以小人到了丞相这里。只要丞相给我机会,我一定不会让丞相失望。”

    王绾叹了口气:“商人重利,果然如此啊。为了利益,竟然连身家性命都可以赌上。这嫉妒心,真是可怕。”

    周贵一脸希冀的问道:“如此说来,丞相大人答应了?”

    王绾微笑着摇了摇头。

    随后,他又神色一肃,对周贵说道:“本官送你一番话。有野心,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也要有自知之明。你是什么东西,也敢来本官这里毛遂自荐?”

    “你不过是一介商贾而已,机关算尽,也只是积攒一点钱财。这点钱财,在我们眼中,可笑而且可怜。”

    “庙堂之上的事,根本不是你这种人可以想象的。什么行商巨贾,什么家财万贯,只要庙堂上一句话,就可以让你们灰飞烟灭。”

    周贵脸色煞白,冷汗淋淋漓漓的落下来。

    王绾淡淡的说道:“你有野心,而且不懂审时度势。这早晚会害了你。老夫良言相劝,你离开咸阳城吧。这样的是非之地,不适合你,莫要把命送在这里。”

    周贵茫然的站在王绾的书房之中。

    王绾不耐烦的说道:“来人,把他拖出去。”

    有两个仆役走进来,拖着周贵出去了。

    周贵被扔在大街上,好一会才爬起来。

    他叹了口气,低着头向自己家走去。

    这一路上,他越走越觉得王绾说的是对的,自己算是什么东西?庙堂之上神仙打架,自己根本没办法参与啊。

    咸阳城,咸阳城。

    周贵看着咸阳城,越来越觉得它陌生了。

    如今自己的名声已经臭不可闻,店铺也没什么生意。这咸阳城,确实不好呆下去了。

    不如……离开吧。

    或许可以学着那些大商贾,往来贩卖一些奇珍,也许运气好,能赚上一大笔钱。无论如何,总好过留在这里丢人现眼,受人耻笑。

    周贵打定了主意,就低着头向家中走去。

    路上的时候,忽然有一骑快马飞奔而来。

    这马速度飞快,眼看就到了周贵跟前。周贵吓得魂飞魄散,甚至忘记了逃跑。

    马上的人勃然大怒,喝道:“滚开。”

    随后,狠狠的甩了一鞭子。

    周贵疼的呲牙咧嘴,看着已经远去的快马,心中更加幽怨了:“咸阳城,真的呆不下去了,走,立刻就走。”

    而马上的人,却根本没有理会刚才挡路的周贵。他用最快的速度到了李斯的府邸,然后气喘吁吁的见到了李斯。

    他是赵佗的信使,送来了一封书信。

    李斯看到书信之后,顿时眉头紧皱。

    信中说,王恒逃到了南越。这地方气候湿热,多高山密林。又有烟瘴之气,军士染病着众。

    现在赵佗派出去了大量人手,搜索王恒,至今一无所获。恐怕要再有一年半载,才能将王恒一伙,彻底剿灭。

    李斯气的连连跺脚:“赵佗这蠢材。三千人追击五千人,在有细作帮忙的情况下,居然需要一年半载?当日老夫信誓旦旦的举荐他,今日可真是丢人了。”

    信使战战兢兢的说道:“廷尉大人,此事也不能全怪赵将军。我们进入楚地之后,便再没有收到过那细作的消息。因此王恒的行踪,一直难以确定。”

    李斯微微一愣,忽然幽幽的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槐谷子的细作,没有通风报信?”

    信使愣了一下,感觉李斯好像在着重强调槐谷子似的。不过他老老实实的说道:“是,那个叫王丙的细作,后来再也没有消息了。”

    李斯忽然笑了:“如此说来,并非本官识人不明。而是槐谷子的细作出了纰漏。罪不在我啊。来人,去请程大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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