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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尸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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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香梨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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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5s

    过了长亭,苏寒,大顺两人辞别孟蔺一家老,方才往回赶。

    “苏大哥,我只是给他渡两口气而已,他们却拿这么钱给我,这样真的好吗?”

    大顺紧紧的握住五两纹银,既激动又有些不好意思道。

    孟蔺父母兄长以及自己将所有钱财凑在一起,无论如何都要他们收下,以此来报的救命之恩。

    银纹虽不多,只有六十两,但大顺从到大就没有见过这么多啊!

    当时,大顺看着那闪亮亮的银纹,眼珠子都要喷出来。

    要不是见苏寒没收,只带走一株香兰,他恐怕要全部带走。

    毕竟,如果不是苏寒,就凭借他,他根本就救不活孟蔺,而且他只是渡几口气而已。

    他咬了咬牙,又在孟家的各种恳求下,最终收了五两纹银。

    五两纹银对苏寒来说算不得什么,但对大顺来说,这是他好几年的劳动报酬。

    此刻能不激动吗?

    “你没有全盘接收,只收取五两纹银,实属难得。”

    苏寒会心一笑。

    大顺能战胜理智,保持本心,这也是他始料未及的事情。

    好事。

    苏寒此刻更是不禁想起了曾经听过的一首非常有意义的歌曲。

    钞票。

    是谁制造了钞票,你在世上称霸道,有人为你卖儿卖女啊,有人为你去坐牢,一张张钞票,一双双镣铐,钞票,人人对你离不了,钱呀!你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吁……

    就在苏寒,大顺两人已经走了约莫三个时辰时,远远的一匹马儿被叫住停下来。

    咴儿咴儿。

    马儿甩了甩嘴,不乐意嘶鸣。

    马背是一位身着青衣的少年,只是少年的胸脯似乎已经超乎常人。

    他一跃而下,灵活而敏捷。

    接着牵着马,朝苏寒,大顺两人走来。

    “苏大哥,他该不会是知道我有这么多纹银,来抢劫吧!”

    大顺死死的拽住纹银,站在了苏寒身后。

    “没事,有我在!”

    苏寒摇了摇头,他知道大顺这种状况与唐初晓当时一样,而且因为这儿不是家乡,所以更加担忧。

    但人家怎么知道他有五两纹银?

    他那五两纹银,值得人家动手抢吗?

    “请问一下两位哥,你们可知道孟宅怎走?”

    “我乃孟蔺兄好友。”

    “前几日,孟蔺不远千里赴约,临别时走的仓促,好像有事发生的样子,我追到三岔路口,却不见孟蔺兄身影,所以才等待次日,买良马追来。”

    “这一路,我边问边追,却不见孟蔺兄身影,还望两位哥如实相告。”

    少年抱拳,真挚道。

    “魂约千里,果然是走阴!”

    苏寒微微一怔,接着道:“沿着这条路直走,骑马的话大约半个时辰左右便到了。”

    他不想告诉少年,孟蔺为了赴约,竟然走阴了。

    也不想当面点穿少年并非男生身。

    苏寒辞别少年,继续赶路。

    “苏大哥,你笑什么,是不是在笑我胆啊!”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两人坐在树荫下,吃着干粮。5s

    大顺红着脸问道。

    在家乡,或者邻村,他可是胆大的很,到外面就这般怂,他自己都有些不理解。

    “笑你干嘛,我在笑孟蔺。”

    孟蔺与刚才的少年乃好友,为了赴约,迫使走阴,而孟蔺却不知少年乃女儿身。

    他笑的是这个原因。

    而且他敢肯定此刻,他们已经抱成了一团,彼此间感动的泪如泉涌。

    孟蔺为他走阴,他不惜千里寻找而来。

    两人能不相互感动吗?

    至于大顺为什么在外就没了之前的胆量?

    这其实不仅仅是他,任何人脱离原来熟悉的地方,都会产生这种陌生感,心理上自然有所胆怯。

    简单的如同婴儿出生,脱离了原来的水环境,大多数都会哇哇大哭。

    这种陌生感可以说是与生俱来,伴着一生。

    所以,大顺会这样,在正常不过了。

    “什么?刚才那少年是女儿身?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啊!”

    大顺听苏寒这么一言,顿时就尖叫了起来。

    “你没看出他是女儿身?”

    苏寒白了大顺一眼。

    他有些不明白,他们都怎么了,为什么那么明显却看不出来呢?

    难道他们真如同剧里的人物一样。

    明明是女扮男装,装束的那么明显,然而里面的人物却偏偏看不出是女儿身。

    苏寒一想到曾经看过的剧,尴尬癌都犯了。

    不过他也大抵有些明白。

    大顺一直躲着,担心自己的纹银被抢走,没有细看。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

    饥餐渴饮,夜宿晓行。

    几天后。

    两人总算回到了桃园村。

    “咦,苏大哥,你看。”

    腐朽的木门焕然一新,染上了朱红大漆。

    上面挂着两个金属烫金大字:苏宅。

    往前是一副对联。

    高傲但宅心仁厚,低调受万民敬仰。

    横批:侠肝义胆。

    篆雕刻,笔笔入木,字字沁心,更有种磅礴浩瀚之感。

    让人望而生叹,肃然起敬。

    “公侯之宅,相辅之家。”

    大顺看的双眼发绿,呆呆的不敢前进。

    地上的青苔扫除,露出了碧玉般的青石,围墙上的蔓藤修剪,看上去绿莹莹的别有一番美妙。

    与之前对比,简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姑娘还真不错。”

    要知道唐初晓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而且才七八天时间。

    她竟然将这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

    “敲门吧!”

    苏寒也为之一怔,唐初晓的能力太超乎他想象了。

    哐当。

    铜铃响动。

    这可是富贵人家门铃的声音。

    此刻在这儿响起。

    大顺双目发出了一抹豪光,看了看自己,面色微红。

    突然间的地位变化,让他有些不适。

    “苏哥哥,你们回来了?”

    唐初晓栓着围裙,手里拿着剪刀,见苏寒两人,灿烂的笑了起来。

    这一笑。

    倒是让大顺瞪大眼睛。

    原本黝黑的肌肤,蜡黄的脸蛋,现如今却变得红润美白了不少。

    看上去多了几分美艳。

    唐初晓五官本来就精致,妥妥的美人胚子,奈何黝黑蜡黄,又瘦骨嶙峋。

    不过这一切并非遗传,而是被太阳爆晒,食不得饱所致。

    这段时间,她虽忙碌住宅,大多数都在树荫下劳作,又因为生活质量的提高,自然而然比之前好了许多。

    而且七八天不见,突然见着,视觉上也有些误差。

    所以,大顺才觉得唐初晓比之前漂亮。

    漂亮太多。

    “初晓,给你!”

    苏寒也没有想到唐初晓短短数日,颜值有如此巨大的变化。

    依照这样的形式下去,那岂不是臭鸭子变美天鹅了。

    “香兰!”

    “苏大哥出门在外,还不忘给我带东西回来。”

    唐初晓心底一阵激动,立马道:“苏大哥,你等等我,我也有东西送给你。”

    的身影快速离去,很快,她就跑了回来。

    “苏大哥,这是我亲手给你绣的,你不要嫌弃啊!”

    唐初晓看着苏寒,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手绢!”

    手绢布料柔软,边角折叠缝纫,中间用青丝绣着一颗大大的香梨,做工精细,栩栩如生。

    “手绢上大多数人不都绣着鸳鸯啊什么的吗?这姑娘怎么绣着一颗香梨呢?”

    苏寒疑惑,随即问道:“你怎么绣着一颗香梨呢?”

    “很甜啊!香梨很甜!”

    唐初晓脸色绯红,羞涩的甜甜一笑,转身跑进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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