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林安成功抵达目的地,路上收到了岑宗月的千里传音符告知玄牝宗一行无恙,并且言明先各自探索,待来日出了圣境再行汇合,林安自是欣然同意。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里,呵呵!”
林安眼前赫然是一座被五色烟岚遮掩住的山谷,正是长满了天芒草的那一座山谷!
《周天不灭剑体》中有言,修炼这门炼体神通需要持之以恒,但是入门之法却有上中下三策,这对今后剑体大成时最终能达到的肉身强度大有影响,威力大相径庭。
下策,收集各种宝剑,以剑气淬炼身体,最终由外而内达到入门,修至成肉身不亚于肉身强大的妖兽,大成时周身剑气涌动能激发剑气伤敌。
这种方法最是便捷,见效也快,为了寻求短期内实力的增长,不乏有人如此修炼。
中策,引周天星辰之力入体,由内而外洗筋伐髓最后入门,修至成后寻常法宝刀剑再难伤及,大成时心念一动便可引动星辰剑气,举手投足有万钧之力。
此法修成威力较之下策高明不知多少,但是耗时日久,需日日引动星力淬炼,虽然大多数铁鳞族人都是修炼此法,但是最终能修炼大成的只有活的够久的元婴级族人。5s
上策,需寻得天地自然之力生成的剑气,不间断的冲击肉身,以致破而后立最终脱胎换骨,一旦入门便可直达成之境,届时自成剑体肉身之强媲美上品飞剑法宝,至于修炼至大成时更可在周天穴窍内蕴养无根剑气,周天循环生生不息成就不灭剑体,至那时一应法宝飞剑、外道邪物俱都不得近身。
这最后一法修炼条件极为苛刻,需要海量的天地自然生成的剑气以为辅助入门,一旦开始便不可中断,剑气威力既不能大又不能,稍有差池肉身便会直接被毁,而且修炼时肉身为天地剑气所破疼痛难当,一个不慎更是心魔滋生魂灭道消。
便是铁鳞族,除却创造出此门功法的绝世高人外也再无第二人能以此法入门,更别说修炼到大成了。
偏偏林安这次就要选那最难修炼的上策法门,寻常千万年都难以寻觅得到拥有海量天地自然生成的剑气所在,林安不用找便知道一处,正是眼前长满了天芒草的山谷。5s
至于第二个条件,修炼时的无尽痛楚,林安也有方法规避,第二元神秘法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有过入谷经验的林安运转自身五行之道,很快就融入了周围五行之力中,毫不犹豫的迈步进入了谷中。
林安没有深入,在靠近谷口的地方便停了下来缓缓坐定,这也是为了安全计,万一出了纰漏,靠近谷口的话还有一线生机,太深入了一旦出问题那就真的十死无生了。
第二元神寄托的五毒珠缓缓没出天灵悬于头顶,将神魂投入第二元神之中,林安本体所余心神百不存一,只维持着最基本的本能。
来吧!林安心底暗呼一声,在本来圆润无暇的五行平衡中稍稍漏过了一丝无关紧要的缝隙。
这一丝缝隙,被籍由天芒草凝聚的五行剑气瞬间感应到了,无数五行剑气蜂拥而来,便似饿狼发现了血食一般,只可惜缝隙微到只能容纳一道剑气进入。
林安投注在第二元神上的神魂遥遥感应着一道道五行剑气,排着队侵入自己的肉身,一道、两道、三道,十道、百道、千道!这些剑气都在破坏着林安的肉身!
好在林安时刻掌握五行之力的平衡,放不放剑气进来其实都是他一念之间的事情,当他感觉肉身已经达到即将崩坏的极限时便暂时封住缺口,等待肉身将所有剑气都即将消化完毕时再放入下一波剑气,反正只要使身体内时刻有剑气淬炼不中断便可以了。
第二元神高悬本体头顶,以林安第三视觉的角度来看自己那已经被戳得破破烂烂的肉身也不觉抹了一把冷汗。
也就是林安掌握了第二元神秘法,能规避这堪称十倍于凌迟的痛苦才能经受得住这剑气淬体,换做一般人,哪怕是身具大毅力恐怕也很难受得了。
而且他还发现运转那《周天不灭剑体》时所遭受的剑气不仅对肉体造成伤害,连元神也会承受同样程度的痛觉,虽然不会产生实质的伤害,但作用于元神上的痛觉,哪怕与肉身所承受相当,但实际上的疼痛绝对不是肉身所能媲美,如此铁鳞族后人无一人能修成此法门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林安这般修炼,也就是他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五行之道有所成的他遇到了天地自然生成的五行剑气,可以完美的掌握剑气入体的量和度,本体元神寄托第二元神又逃过了剑气裂体的剧痛,这实在是作弊一般。
林安甚至有闲心在那胡思乱想,不知道创造这功法的大能又是如何炼成这上策炼体之法的,莫非真的是以无上大毅力炼成?
林安却是不知,那位创造此门功法的铁鳞族高人,却是罕见的天生元神和肉身都没有痛觉的奇人,再在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一处孕有先天剑气的禁地,以元婴期的入微从控能力才最终将这不灭剑体练入门了。
以五行剑气淬炼肉身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虽是速成之法,但少则也要三月多则半年,林安算了算大抵在婆罗圣境关闭前是能够成的。
成之后就没有如此多麻烦了,只消每日蕴养穴窍内的无根剑气,火候一到自会反哺肉身,最多一两百年的时光便能修至大成,到那时仗着不灭剑体之威,天下之大尽可去得了。
据功法上的记载,以中策修炼至大成的肉身不使任何其他法门和法宝便可以抗衡普通元婴修士的法宝,那以上策修成的不灭剑体自然是更加厉害得多了!
眼下淬炼肉身已经没什么难度,林安索性只留下几分心神控制着五行平衡,一大半心神都另做他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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