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大,叫大可樂家。有人问为什么会有这个姓?我只好不厌其烦地回答:因为我出生在大漠,那儿曾有一个姑娘说我身体各个部位都很大。但更多我也答不上来,因为我失忆了,只大概记得自己曾是一个杀手,使一柄快刀。不过社会变了,这个社会变得不再需要杀手,因为每个人都开始用枪,刀再快也没了用处,而我只好杀猪或给邻居家的猫做个脊柱侧弯手术来排遣寂寞。
一个杀手,再无人可杀,是可悲的,很容易就会借酒浇愁。所以我胖了,胖得我担心有一天会把自己当猪给杀掉。我原以为我的后半生都会如此浑浑噩噩,直到不久前我遇上一位从塞外拆迁来的老者。老者面孔有几分熟识,我却想不起来。他说他曾仰慕我许久,因为我在大漠曾有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绰号——“西毒”,使一柄钢刀,刀法出神入化,未遇敌手。直到有一天我去杀一个人,就再没出现在大漠。
我隐约记起那是一个姑娘。我头痛欲裂,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老者作罢。离开时,他送给我一坛酒,他说那叫“醉生梦死”,他年轻时候喝过,喝了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他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而我最大的烦恼就是忘得不够彻底。
我想想有道理,就接下了。我不介意其他人怎样看我,可能我喝了之后依旧只是杀猪,或娶了隔壁给我说亲已久的胖花,但我不在乎,我只不过不想别人过得比我更开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曾想过砍掉自己不安分的右手,可我知道没用,因为砍了之后我的左手和脚也同样会不安分。现在有了“醉生梦死”,我感觉自己可以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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