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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春秋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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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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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李大目来了。”

    李大目?想起来了,以前带人从这里抢走了五百斤粮食的强盗小头目,好像是属于一个叫雷公寨的地方。这么算下来,已经有一年时间了。

    “又带人来抢粮食?带人打出去就是了。”

    “他是来求救的。雷公寨被夜叉发现了,几个夜叉部落在围攻他们。雷公寨已经快抵挡不住,希望我们可以救救他们。”

    黄烨沉吟一下,就让林旭将这个李大目带到办公厅边上的会客厅。名字说的好听,其实办公厅也就是一间高大点的土屋,而会客厅更是只有三面毛坯墙的棚子。

    拎着个大棒子的李大目还是那么魁梧,此时却看到黄烨就跪下磕头:“将军,求你救救我大哥。我把这给你当做感谢。”说着,一柄夜叉的传承叉就递了过来。

    一年前,黄烨还是粉嫩萌新,啥都不懂,看不清楚这个李大目的水平。此时再看,他应该是一个10级的短棍兵,或者应该叫棒槌兵?传承叉是普通夜叉王的传承叉,有了和正式的夜叉王战斗经验,此时仓库中还放了一柄,所以黄烨已经能分辨出这两种传承叉的区别。

    “这是我大哥拼了百来个弟兄才搞到的,给我突破用。现在寨子被围了,我们打不过它们,弟兄们都会战死,所以我就带着这个跑出来。听说你们林家村现在好生兴旺,所以我就来了。现在也就你能救我们寨子,我把这个东西送给你,希望你可以救救我们。”说着又是重重的几下磕头,磕得地上砰砰直响。

    雷公寨的大当家江湖人称雷公的就是,善使一对雷公锤,有万夫莫当之勇。这话是李大目说的。二当家叫李大眼,是李大目的同胞大哥,雷公的生死兄弟,曾经单人匹马杀掉一只夜叉王,抢了夜叉王的传承叉,这才从一个普通的破落户变成了威风八面的二当家。自己发达了自然想着本家兄弟,招来了李大目来入伙。

    李大目也争气,没五年时间就从正式强盗升为大头目,而且能打能抗,就算征粮剪径也样样精通,为人又义气,可谓雷公寨中的明日之星呀。

    三当家叫红袖,本是雷公从城里抢来的官家小姐。坏了身子怀了孩子,然后雷公又送了些宝贝过去,那官家没奈何,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心疼女儿,怕女儿没点武艺以后被人欺负,就让雷公用宝贝换了女人用的名叫鸳鸯圈的武器回去,一起带回来的还有女人练武用的全套秘籍。这官家小姐也是个泼辣的性格,干脆连本名都不用了,起了个红袖的江湖诨号,还从寨子里选了一群彪悍的女人天天操练。自此就跟着雷公当起了呼啸山林的雌雄大盗。官家那有红袖娘家人在,对雷公寨追杀的也不是那么认真,所以雷公寨这些年也就越发的兴旺。

    “起来吧。东西我收下了,你先去吃顿饱饭,然后好好睡一觉。我们明天一起去救你们寨子。”

    以黄烨现在的实力,带着集中所有功德资源催熟的30名5级枪兵,再由张桐带着五个斥候就和李大目一起出发了。花费四天时间到了雷公寨所在的区域。

    “将军,前面山坡后有只蓝色小夜叉王带领的300名夜叉杂兵。”张桐向黄烨汇报。

    “三百多?将军,不用急,我知道怎么能绕过去。”李大目赶紧插话道。黄烨看看他,直接挥手带着队伍向前面的夜叉队伍直直的冲过去。李大目急了:“有当家的带着,几十只夜叉的时候能打死,上百只的时候就要兄弟们用命填了。三百多,还有夜叉王,我们现在只有三十多兄弟,肯定打不过呀。”

    看着黄烨率领的队伍仍然在向夜叉群中冲。此时,夜叉们也已经发现了黄烨他们,嗷嗷叫的冲了过来。这时候,想偷偷的绕路溜过去也不行了。李大目咬着牙,捏紧手中的棒槌,犹豫了一下后,狂吼着,也跟着队伍后面向夜叉群冲了过去。

    李大目跑得越来越疯狂,吼得越来越凄厉,胳膊上的血管高高的崩起来。这是准备拼命了。

    前面那30个枪兵已经被夜叉包围,连身影都看不到了。李大目感觉悲从心来,怎么碰到了这样的二货。对付夜叉,没有三倍数量的兄弟,没有当家的带领,怎么能这么打呀。这哪是救兵,这就是来送死的二货。当时怎么就脑袋犯抽请他们来救人。

    一个夜叉已经将目光锁定在他身上,挥舞着棍子就向李大目迎了上去。罢了罢了,这些弟兄虽然比自己弱一些,却比山寨里的那些弟兄强多了。都是个顶个的好汉。

    而且他们的装备真好呀,盔甲漂亮、坚固,武器锋利。吹毛短发,都是传说中吹毛短发级别的好东西。只是跟了这样的纨绔,几十个好汉就这么白白丢了性命。他们这么好汉,我李大目也不能当怂货。

    疼啊,真疼。

    这些夜叉的力气还是那么大,比李大目大。砸得他龇牙咧嘴,疼的是痛彻心扉。咬牙坚持着,默默承受着。手中的棒槌挥舞的更用力,各种小技巧全部用上,根据以往的经验,在自己开始吐血的时候可以砸死一只。

    终于把这只夜叉打死了。它的力气真大,要不是各种小技巧掌握了不少,还真打不过它。这些技巧,很多都是大哥好不容易琢磨出来的,可不敢随意的教给人。

    将心口要吐的血咽回去,准备继续向下一个夜叉冲去。以前都是几个兄弟一起,一起上去砸,只有这样才能少死人。没有夜叉三倍数量时,可都是在拿命在填了。

    重新开始寻找敌人的李大目睁着自己的大眼睛,呆滞的看着前面的场景,连棒槌都忘了挥舞。

    在他眼中不是很强,或者说连他都不如的30人,组成了三个小队,成品字形已经快速切入夜叉队伍。在眼花缭乱的换位配合下,成排成排的夜叉整齐的伏倒在地,变成了地上的尸体。整个队伍连停顿都没有,以小跑的速度就将夜叉群打穿。然后又快速的回身,又是以小跑的速度将夜叉群杀穿。

    李大目打死了和自己放对的夜叉,看到他们又杀穿队伍到了他前面,然后又回身继续杀入夜叉群中。哪儿夜叉多向哪里杀,哪里夜叉密集向哪里冲。

    夜叉群被杀散了,三次被杀穿队伍,300多的夜叉已经不足一百。他们又一次打穿夜叉群后已经重新回身,准备第四次杀穿夜叉队伍。

    至于他眼中文弱的纨绔,此时已经持枪站立在一边,身边是一只身高四米的夜叉王。拿在夜叉王手中的传承叉也已经被丢在一边,成了黄烨的战利品。

    人类不是比夜叉弱很多吗?力气没他们大,身体没他们耐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话说,他们真的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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