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屋大厅里的南瓜汁味道更是扑面而来,圆形的墙壁上挂满了一幅幅油画,几张圆形大桌整齐摆列,整个看上去十分的干净宽敞,还有通向二楼包间的楼梯。
天花板上悬挂着许多漂亮的灯饰,但现在是白天不需要点亮蜡烛和油灯,因为开着许多圆窗,足以让大厅里明亮了。
可没有什么人能像凯奇他们这么无所事事的一大早就来找乐子,因此跑堂的侍者和柜台后面的地精老板与两个伙计都在打盹犯困,不过见到凯奇这几个老贵客到来,立刻打起了精神,换上了满脸堆笑。
虽然蓝莓烤肉店的老板是地精,但只有一个伙计也是地精,另一个伙计和跑堂则是雇佣而来的人类年轻人。
人类或多或少的会歧视和厌恶地精,毕竟地精以“奸商”闻名,而且在人类世界只是处于寄人篱下的地位,必须遵守人类定下的规矩,而且向人类领主纳重税。
但能够为地精商人工作可是人类趋之若鹜的事情,因为地精商人给雇工的薪资和待遇很不错——当然,前提是人类雇工必须勤勤恳恳的为他们工作。
“嗨!天呐!是凯奇老爷和他的两位好友!欢迎!欢迎!欢迎光临鄙店!!”
“蓝莓烤肉店一定会为各位贵客带来最好的服务!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尽管吩咐!”
地精老板和伙计立刻大声表示欢迎,看场面几乎没从柜台后面跳出来抱住凯奇,显得异常热情。
而人类跑堂也赶紧迎上,不断的弯腰鞠躬,恭恭敬敬将三人带到一个餐桌上,又麻利的拉开椅子让三人落座。
凯奇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热情的待遇,仍然乐在其中,毕竟他们以前作为乞丐和苦力时哪里能享受这种献媚和讨好。
他们十分喜欢这里的食物,因为蓝莓烤肉店拥有三个大厨,一个地精、一个人类,和一个牛头人,个个厨艺精湛,能做出各种各样的烤肉美食,当然还有其它美食。
凯奇最爱吃人类厨子做的各种煎肉排和香肠,还有烤鱼。小马克则大爱地精厨子制作的各种糕点,还有地精口味的南瓜派、柠檬派和青梨派,简直停不下口,这也他一直梦想开饭店能卖的美食。
其实地精们大多是喜欢吃素食,因此除了各种糕点外,最喜欢烹饪的是各种沙拉和蔬菜汤,配上珍贵的橄榄油,十分诱人可口,不过不太讨好凯奇他们的胃口,毕竟都有钱吃肉了,为什么还要吃这些玩意?
而最让他们感到惊奇的是牛头人厨子,因为这家伙不但能做出各种牛头人传统美食,还能烹饪一些兽人的美食,因为他之前当过几年兽人的奴隶,又因为厨艺天分不错一直在厨房工作,后来找机会逃了出来。
牛头人厨子会做一些兽人最常吃的烤肉,还有十分有特色的肉酱和腌咸肉,这些尤其会配入各种辣椒和重口味配料,因此风味和人类的十分不一样,令凯奇他们感到十分稀奇和美味。
当然,如果想要品尝最好的兽人美食,只能去找正真兽人大厨了,不过兽人远在大陆的北方,即使凯奇在这里再有钱也只能望洋兴叹。
凯奇他们叫了一大桌美食,但只品尝了一点便满足了,现在他们吃东西并非为了填饱肚子,而仅仅是为了尝鲜罢了。
凯奇痛快的付了几个银币的餐费,又大方的扔了一块银币的小费,便在地精老板和伙计们的千恩万谢下带着小马克和黑鼻子离开了。
他们的酒瘾又犯了,虽然蓝莓烤肉店的酒也很不错,但如果想在霍尔镇尝到最好的美酒,那么当然要来“铜币酒馆”了。
自然,这也一座庞大的地精店铺,并且也是南瓜屋,但风格与蓝莓烤肉店十分不同,因为南瓜屋四周又“种植”着好几座相对矮小的洋葱屋,用内门连通,是为花的起钱的贵客准备的包间。
和往常一样,他们直接要了一个包间,然后品尝起各种美酒。
世界上酒的种类数不胜数,而霍尔镇毕竟是乡下小地方,因此铜币酒馆里虽然能提供许多种美酒,却也只是沧海一粟。
人类虽然会酿造各种不同的美酒,但最为出名的是麦酒,俗称啤酒。
凯奇他们之前穷困潦倒,只能在老独眼的破酒馆里喝上一点最低廉的酸麦啤酒,而在铜币酒馆里品尝到了各种优质的啤酒,口感果然天差地别,使他们觉得以前简直就是在喝尿。
当然,这些啤酒价格也高的多,不过总体而言还是比较亲民的,最贵的啤酒也就十多个铜板一杯,普通人也能喝的起,毕竟是人类自己的特产,而且酿造也简单。
但这些啤酒一旦到了其他种族手中就会摇身一变,成为贵重的奢侈品,尤其是到了遥远的北方蛮族世界,身价更是滚雪球般翻涨,堪比真金白银。
不但是酒,可以说任何别人稀缺的东西只要加上“走私货”这个身份,都会是这种待遇,毕竟物以稀为贵。
就拿凯奇这个小酒鬼最感兴趣的野猪人红酒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在野猪人眼中,这些葡萄酿造的酒水十分普通,正如人类眼中的啤酒,几个铜板就能喝上一杯不错的红酒,不过一旦万里迢迢走私到霍尔镇这个人类世界后,变成了只有有钱人能享受的高档美酒,一杯至少好几个银币,价格居然百倍上涨。
凯奇又美滋滋的尝了几杯不同的野猪人红酒,真是十分享受,但花了大笔的银币,让小马克和黑鼻子十分肉疼。
野猪人红酒品类繁多,根本无法细数,因为北方大陆的野猪人氏族多如牛毛,无论是酿造方式或者酿造选料都不一样,因此口味和品质也不尽相同。
所以一般提起野猪人红酒,多用不同产地的名称来区别,比如“甲壳高地红酒”和“罗文湿地红酒”在人类世界就十分有名。
而如果某些野猪人氏族酿造的红酒特别受人喜爱的话,人们便会直接用他们的氏族名称来给红酒取名,比如凯奇经常在传闻故事中听说的“克嘉氏红酒”,可惜在铜币酒馆里没有见到,不免十分遗憾。
当然,除了野猪人红酒外,凯奇还十分嗜好兽人烈酒,这些用蒸馏方式酿造的美酒异常浓烈醇香,令凯奇欲罢不能,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太容易让人醉倒。
兽人烈酒以杜松子酒、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几大类闻名大陆,走私到人类世界后,一般会以不同产地或者兽人城邦来命名区分,比如“落日平原威士忌”或者“百狮城白兰地”等。
但其实兽人本身可不会这么称呼他们的烈酒,人类之所以“改名”,是因为兽人烈酒原本的名字十分的“羞辱人类”。
听一听几种最富盛名的兽人烈酒名称就明白了:“胖公爵杜松子酒”、“瘸子子爵白兰地”、“疯子爵士伏特加”、“独眼亲王的威士忌”、“肿瘤皇子的白兰地”等等。
这种名称自然是在“腹黑”人类,尤其是人类贵族,因为奇迹大陆可能有许多种族都有“国王”或者“领主”,但只有人类有这些爵位头衔。
这些表面上体现了兽人与众不同的“幽默感”,但更深层是来自兽人对人类的仇恨。
奇迹大陆上种族繁多,不过拥有统治力的除了人类外,就是蛮族了,其他种族都被他们轻蔑的称为“原始族”,即使不被统治和欺压,也只能偏安一隅。
而大体上人类占据了南方大陆,蛮族则盘踞在北方大陆,双方不共戴天,势同水火,似乎天生便是你死我活的仇敌。抛开远古传说,奇迹大陆能够确信的近几千年历史,便可以用双方间的冲突和战争来笼统概括。
而兽人是蛮族中的中流砥柱之一,因此他们无比憎恨人类也只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喝过兽人烈酒后,凯奇他们已经颇有醉意,但还是又尝了一点地精的李子酒和柿子酒,甚至最后又喝了几杯半人马的马奶酒和矮人的黑麦啤酒,还有牛头人的蜂蜜甜酒。
当然,世界上最好的酒一定非“奇迹果酒”莫属,它们向来有“奇迹大陆第一酒”的美誉。但奇迹果只能在树妖身上获取,异常珍稀,因此这种酒绝非霍尔镇这种小地方能尝到的。
他们终于喝的酩酊大醉,直接伏倒在桌,小马克甚至直挺挺的摔倒在地。
而铜币酒馆的地精酒保已经习惯这种状况了,将三人抬回马车,送回旅馆休息,当然,等三人睡醒后,又会开始新的寻欢作乐。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又是几天过去了。
这一天凯奇又花光了身上的金币,便习惯的等到深夜,然后偷偷溜出旅馆,来到藏钱的隐秘地。
借着月光,他熟练的挖出罐子,一边往钱袋里装钱币,一边探头查看罐子,不禁深深叹了口长气:“哎!真是见鬼,这么快已经花光了一半了,看来以后得省着点……谁!?”
他猛地惊觉背后有什么鬼鬼祟祟的动静,回头一看,更是震惊,原来是黑鼻子和小马克两个家伙。
显然,他们是一路跟踪着凯奇来到这里的。
只见他们的神情异常的激动和惊慌,见被凯奇发现更是吓了一大跳。但没等凯奇反应过来,黑鼻子猛地抄起手中的棍棒朝他的脑袋狠狠砸了一下,小马克吓得大叫一声,但也跟着给了凯奇一下。
凯奇难以置信的瞪着两人,额头迅速流出两道鲜血,轰然倒地,昏死了过去。
小马克和黑鼻子吓得面无人色,但抢过罐子一看,顿时狂喜的满脸通红,浑身发抖,几乎没蹦起来欢呼,哪敢相信的眼睛。
他们不敢逗留,又抢走凯奇手里的钱袋,甚至连他身上的金银首饰一件也没放过,然后抱着罐子夺路而逃。
显然,他们早就预谋好了,回到旅馆收拾一番就连夜逃出了霍尔镇。
虽然他们从小和凯奇相依为命长大,感情深厚,可最终还是抵不过金钱的巨大诱·惑。
当凯奇痛苦的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幸好伤势不算严重,没什么大碍,但发生的一切让他魂飞魄散。
藏钱的罐子自然没了,甚至连身上的钱和首饰都不见了!更让他不敢相信的是,这一切都是被自己视为亲兄弟的两个家伙干的!
他不顾一切赶回旅馆,而小马克和黑鼻子早已人去楼空,甚至同时卷走了他留在旅馆的所有东西,连一只鞋子都没留下!
毫无疑问,他被彻底的洗劫一空,眼下已经身无分文了。
凯奇感觉天昏地暗,这种恐惧甚至比之前被食人魔可可布抓住时还要强烈,让他一时间难以承受,整个人瘫痪坐倒,一直像死人般发呆。
直到被人发现叫醒,他才想起要找小马克和黑鼻子,开始发疯般在整个霍尔镇到处乱找,但可想而知,连一个影子也别想找到。
笨蛋!
傻瓜!!
蠢货!!!
这两个家伙早就拿着你的钱远走高飞了!你再也别想看到他们了!
虽然不愿意相信,但凯奇知道现在做什么都没用了,不禁更是难受绝望,一天没吃没喝都没感觉,回到旅馆只是坐着发呆,眼皮都几乎不眨一下,就这么煎熬的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他又失魂丧魄的在镇上到处游荡,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对别人的询问也是充耳不闻。又是一整天没有吃喝,他回到旅馆便昏睡了过去。
这种反常情况立刻引起了整个镇子的好奇和议论,虽然凯奇一直不说,但人们并不蠢,很快都明白发生了什么。
于是付不起房钱的凯奇很快被赶出了旅馆,又饿又渴的他只能躲在一个角落里度过了一天。夏天快要过去了,夜晚有些寒冷,但他根本没有感觉。
当再一次浑浑噩噩醒来,他已经三天没有吃喝了,实在难以忍受,但又身无分文,绝望下忽然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一套贵重的衣服,便去布料店卖掉,原本花了好几十个银币的大价钱,居然只卖了十个银币不到。
他换了一套粗劣的麻布衣,在一间普通的小饭店狼吞虎咽了一顿,总算缓解饥饿,但依旧无法从巨大的打击中解脱,又开始自暴自弃起来。
接下来三四天他待在饭店里没有踏出一步,只是不停的喝酒买醉,只有这样才能缓解一些痛苦,困了就躺在角落里胡乱睡一觉,整天吐的一塌糊涂,完全颓废成了另一个人。
但很快他剩下的钱又花的一干二净,于是便被不客气的扔了出来,醉醺醺的在臭水沟旁躺了一夜,连流浪狗看见都嫌弃的绕道离开。
相比于丢了钱,更让凯奇深受打击的是小马克和黑鼻子的背叛,毕竟他一直以来都掏心掏肺的对待他们,而如今却落得这般下场。
而对于凯奇的遭遇,霍尔镇这些天可算热闹翻了,人人表面为他感到不平,扬言应该让骑士去抓回小马克和黑鼻子吊死,但实际上个个幸灾乐祸,因为之前凯奇太让他们眼红和妒忌,这下凯奇终于落魄了,总算让他们感觉狠狠的出了口恶气。
当然,他们更在意的反而是小马克和黑鼻子,几乎所有人都无比的感到嫉妒和懊悔——天啊,我真是太蠢了!为什么我不早学那两个家伙抢走凯奇的钱远走高飞?那么现在发财的不就是我了吗?
凯奇接下来两天继续失魂落魄的在镇上到处游荡,身无分文,饿的头晕目眩,颓废到了极点。
更糟糕的是,之前那些妒忌的他的人开始一个个故意来羞辱他取乐,比如过来故作安慰,大骂小马克和黑鼻子,实则故意当面揭他的伤疤。
凯奇只能忍耐,但不断来骚扰羞辱他的人太多,使他终于忍不住精神奔溃,和一个家伙扭打起来。但他已经两天没有吃喝,结果可想而知,不但被狠狠揍了一顿,还被扔在一片垃圾堆里躺了半天,又成了许多人一天的笑料。
第三天他饿的实在受不了了,硬着头皮来到一户人家乞讨,岂知只是被嘲笑了一顿然后赶走。
又乞讨了几家,还是同样的待遇,他受够了羞辱,但为了能活下去也实在没办法。在饿的头晕眼花时,忽然看见一只狗正在享受主人给的一盆残汤剩饭,忍不住一把抢了过来,用手抓着就狼吞虎咽起来。
结果他立刻被狗和狗的主人追赶了两条街,还没来得及吃完,就被一边羞辱一边狠狠揍了一顿。
被揍的半死不活的凯奇甚至又被当众扔在街上,供所有人尽情的取笑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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