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秦珈假装淡定。
“你还好意思接电话!你的脸呢?”应申破口大骂。
“你把我坑惨了,我去了那里,结果你居然已经跟傅儿小贼溜了,啊啊啊,气死我了,你不知道我有多尴尬,周围人看我的眼神有多奇怪,活生生以为我是个被抛弃的弃妇!”这还不够。
“你摸摸你的良心,你的心不会痛吗!我觉得明早的头条可能是应大影帝与富婆会面惨遭富婆老公截胡。”
秦珈无语。“那你想怎么办?”他这么诉苦除了对她表示强烈谴责肯定还是有其他目的的。
“我不管,下次你也要在我有需要时随叫随到。”应申没有太过分。
搞了半天,居然就提个这种要求,她都对他感到失望。
“行吧。”
“哼哼,这还差不多。”应申说。
“挂了,早点休息。”放下手机,她略微思索了一下,想到傅云钊消瘦的身体,还有之前近距离观察到的他眼中的血丝。
下楼来到了厨房,很好,非常整洁,厨具齐全,但应该就是个摆设。
秦珈走近打开冰箱,牛奶,沙拉酱,她看了看日期,非常好,都是过期的。
发霉的面包,臭鸡蛋,各种味道都有。
她觉得傅云钊简直就是个七岁小朋友,连照顾自己都不会。
她打算把这些东西都清理掉,注意到旁边有两个纸箱子,过去打开一看,全是方便面,特别好,她额上爆出青筋,怒吼出声:“傅云钊,你给我滚过来!”她是真的要被气死了。
正在刷牙的傅云钊吓了一跳,心想到底是先过去还是刷完牙在过去呢,她好像有些急。
最后还是磨蹭着洗漱完了才过去。傅云钊下了楼,来到他基本不怎么进的厨房。他看到她手中正拿着他新购置的泡面,脚边堆满了泡面,箱子里装满了不知多久之前的过期食品,他只觉此刻的秦珈浑身散发着低沉的气压。
她紧皱着双眉,嘴唇紧抿,直视着他:“你解释一些这些东西。”看着眼前这个“泡面小王子”,她简直要崩溃。
傅云钊看着她的眼睛,作深思状:“这个味道很好吃。”
秦珈差点一把将泡面砸过去。
杂志拍摄外景部门中“就这么个小鲜肉,真的行吗?”一位打扮华丽的女人发出质疑,看着应申的资料。
“你可别小看他,16岁进入演艺圈,首部担任男二的剧就获得了最佳影片奖,之后更是一路高升,势如破竹,斩获无数奖项。”一位查了应申生平资料的人说。
“但是他好像就只有那个痴情男二人设可演,我看过他的一部戏的片段,说实话,除了长得好看,演技也就那样。”
“没办法,这是个看脸的社会,人家靠着一张脸就能吸引大批花痴粉为他砸钱。”
“屁!应影帝是有实力的,只是大家都不看他的那部剧,那部《迷雾》他发挥可出色了!”王乐忍不住反驳。
众人都看向她,齐齐出声:“你不会是他的粉丝吧?”
“是又如何。”王乐骄傲的说,反正她觉得应申除了字写的丑点,演痴情男二傻了点,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众人唏嘘,看着王乐那一幅痴迷于应申的模样,觉得虽然在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王乐一贯都是花痴的,但她的花痴也给她带来益处,她总是能发现各种人的闪光点,全身上下最出色的地方,为时尚部门给模特搭配衣服减少了不少困难,同时还能取得预料之外的效果。她能在这个顶级时尚杂志部门工作也不是没有能力的。
“好了,这次外景拍摄就请他来拍,我见过他,底子确实不错,演技行不行不重要,毕竟我们要的就是个衣架子,硬照效果好就行了,大不了到时后期辛苦点。”他们的扛把子发话了,她拍了拍手掌,将重心拉回到工作。
王玥,如今国销量最好,口碑最高的时尚杂志的主编,秦珈的高中同学。
王玥在同学聚会那天注意到过应申,他是来找秦珈的,王玥对应申观感很好,无论是从秦珈的人情来说还是她自身对应申的印象,她都觉得他能够将衣服穿出最佳的效果。
“继续工作吧,王乐,去联系应申的公司。”王玥朝向王乐。她和王乐作为高中同学很凑巧的一起进入了这家公司,王玥对王乐关照了不少,王乐也懂得,对王玥非常感激。
当即道:“好的!”
秦珈完成今天的工作后,接到了来自应申的电话,但说话的又不是他。
等秦珈赶到应申的朋友告诉她的地方时,外面灯红酒绿,里面也很是混乱,她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来的什么地方,也不怕暴露。
她看到了应申,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在沙发上,茶几上摆满了酒杯,而打电话给她朋友已经因事离开了。他旁边坐了一堆狐朋狗友,姑且让她这样称呼他们吧,毕竟穿着特别奇怪,有纹身的,有在一边耳朵上打了很多耳钉的,把头发染成彩虹色的。
秦珈走过去。
应申迷迷糊糊的中看到了秦珈在面前放大的身影。
“秦珈,咦,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在做梦吗。”应申迷茫地看着她。
“你朋友打电话让我来送你回家。”秦珈无奈地回答。“怎么喝成这样。”
应申仿佛没听见:“你来了正好,你不知道我有多惨?”
秦珈扶额,失策失策,她就不该和一个醉鬼说话。
她跟那堆朋友交涉,“我是他的朋友,我来接他。”
“他的名字是什么?”其中那个全身纹满纹身的人问道,狐疑地看着眼前这个身穿西装的女人。
“应申。”
“行,你带走吧。”他朝她挥了挥手,其实他也不认识这个男人,只是看他朋友把他落在这里,而他又喝得烂醉,他怕发生什么意外才帮忙照看着的,这个女人好像与醉倒的男人是熟识,他便不再深究了。
她将他拉起来驮到她肩上,“站稳点。”向来处走去。
应申不知道在叨逼叨些什么,这里声音嘈杂,她听得不是很真切。
“我今年已经24了,进入演艺圈7年了,还是一个普通的小鲜肉,感觉这么多年一直在原地踏步。”说完又觉不对,纠正道,“哦不,由刚出道的鼎盛时期一路下滑。”
“今天我看了经纪人给我的剧本,又是我已往的那个人设,我真的很难过,之前拍《迷雾》时反响平平,已经没有导演愿意用我了。”
“我演技真的那么差吗?”等走到声音不那么大的门口处时,应申这句话秦珈终于听清了。
他演过的最不同的剧就是那部《迷雾》,饰演一名足智多谋的侦探,但却由于一次失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由于市场太小,口碑虽好,叫座却少,票房惨淡。
剧情非常有趣:讲的是一名侦探接受警方邀请,调查一名女子的死因,死在家中,有作案动机的只有她的邻居和丈夫。她与丈夫不和,经常吵架,她是个易怒的人,而他们家与邻里关系都不好,她经常对他们冷嘲热讽,而丈夫温和懦弱,每到这时,只是挨家挨户的去赔罪,她看不上他低声下气的模样,认为他没有出息。
在这其中,丈夫作案动机最大,其一,他有进入房间的钥匙,房间并没有被入侵过的痕迹。
其二,人们认为常年闷声不吭气的人最容易心理变态,做出可怕的事。然而,这都是警方的推测,没有证据就不能断案,所以邀请了声名远扬的侦探来破案。
随着侦探一步步的深入调查,他发现了床底的染着血的刀,通过化验,恰好就是凶器,一把尖锐的菜刀。经过查验上面恰好有丈夫的指纹。但他仍然觉得迷雾重重,无论是房间凌乱的布置和墙壁上的脚印,虽然好像被处理过,但他注意到了。
打算继续深入了解,从邻居那里打听到楼上之前搬来了个富二代,嚣张跋扈,但他经常用色眯眯的眼神打量女人。女人非常嫌弃,每次都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进展到这一步,他打算从女人遗体上入手,结果法医告诉他,遗体已经死者父母要求火化,女人身上也并没有被侵犯过的痕迹。
他并没有放弃,打算深入调查。但警方这时却凭着那个凶器直接判案。认定丈夫就是凶手,他去警察局交涉,认为案件尚未明晰,不应如此果断。
局长却跟他打着哈哈,劝他:“我们处理过得这类案子还少吗,世态炎凉,这个社会多的是这种事,而且嫌疑犯已经认罪了。”他见过犯罪嫌疑人,不肯交流,只是看着眼前的地面。既然已经认罪,他就作罢,离开了。结果第二天就是新闻“富二代家中惨遭碎尸”,凶手就是那个女人的丈夫,原来丈夫在认罪之前,曾经敲过富二代的门,且进入过他的家,就在那里,他杀死了富二代。
他突然觉得迷雾被拨开,一切都清晰起来。他来到监狱,通过疏通关系见到了那个男人,他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从外表上看去,不像个杀人犯,而像个温和的人。
他问道:“你为什么杀他?”
“他强迫了她,然后杀了她。”他面露痛苦之色,他没有说她是谁,侦探却瞬间明白他所指的对象。
“可是法医说她身上并没有被侵犯的痕迹,刀上也没有他的指纹。”
“你以为,你所接触到的,便是事情的真相吗?”他用锐利的眼神逼视着侦探,面带嘲讽。
侦探却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种困境,到底是相信警方,还是相信面前这个既定的杀人犯。
丈夫见他陷入沉默,只是嘲讽地勾了勾嘴角。
“我只恨,我没有给她一个她想要的生活,没有保护好她,没有足够的钱去买凶杀掉那个人渣。”恨世间所有的真相都被迷雾遮盖。
“但我很高兴,我为她报了仇,没有让那个人渣继续作恶。”男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居然面露骄傲之色,他用自己的方式执行了他心中所谓的正义。侦探觉得这一切都荒谬极了。
侦探浑浑噩噩地离开了监狱,那个男人即将以死刑被处决,他杀了富二代是个既定的事实,他无法为他辩驳。
他来到了警察局门前,看到了之前劝阻他的局长,局长跟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矮胖中年男人谈话,中年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局长和蔼可亲的脸变得谄媚,可笑极了。
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最后,他在一个夜晚用枪处决了自己。
故事时间是1八世纪中期。意料之外的是饰演被害者丈夫的演员声名大躁,是一个名不经传的小演员。因为应申饰演的是一个太过正面的形象,有被神化的色彩,而被害者丈夫的形象更为矛盾和立体,是善与恶的交织体,在妻子死之前,无论是人为处事,还是对妻子的态度,都是宽容大度,以忍耐为主的温吞男人。而在妻子被杀后,富二代仍然逍遥法外,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公平,在富二代来挑衅他并激怒他之后,丈夫怒火中烧,将富二代杀害并残忍分尸。
而那名演员,将丈夫之前温软懦弱形象转变为残暴变态形象的过程诠释得淋漓尽致,眼神和面部表情都非常到位,搬到大荧幕上更加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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