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
高扬只看了照片一眼,就差点吐出来。
太凶残了,尸体被撕的七零八落,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马小玲笃定的道:“绝对没错,根据我十几年追踪僵尸的经验,能干得出这种事情的,只能是残忍凶暴的僵尸!”
高扬打个寒颤,很后悔应聘这份工作。刚搞定个贪吃鬼,又冒出来一头僵尸,而且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放心,这是一头黑毛僵尸,不足为惧。”马小玲似乎看出高扬的畏惧,出言安慰道。
“黑毛僵尸是什么意思?”高扬问。
马小玲解释道:“黑毛僵尸就是刚转变为僵尸没多久的低级僵尸,是僵尸中最弱的一种,只比普通人的力气大一点,牙齿尖一点,不足为惧。”
高扬松了一口气,却很好奇:“那比黑毛僵尸厉害的是什么僵尸?”
马小玲道:“黑毛僵尸因为浑身生满黝黑的长毛,也叫铁尸。随着它们杀人获得精血越来越多,黑毛变成青色,进化为青毛僵尸,也就是铜尸。再往上进化,还有白毛的银尸和金毛的金尸,等长毛变成红褐色,就是飞天夜叉。”
“飞天夜叉之上呢?”高扬问。
马小玲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飞天夜叉之上,还有僵尸王,所有的僵尸都是由僵尸王制造出来的。我们马家存在的意义就是消灭僵尸王!”
高扬不寒而栗,僵尸王听起来就牛逼哄哄的样子,祈祷这辈子不要遇到。
马小玲似乎也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道:“别人还在没头苍蝇一样的找凶手呢,哼哼,凶手不是人,他们用正常的方法根本不可能找到。这100万的赏金,肯定是我的了!”
高扬道:“你有办法?”
马小玲得意的道:“在凡都,论起对僵尸的理解,我马小玲自称第二,谁敢称第一?今晚跟我去打听几个消息,确定之后,明天就可以去抓僵尸了!”
顿了顿,马小玲吐出香舌舔了舔嘴唇道:“那个……我们马上就要有一大笔收入了,能不能先给我做一碗黯然销魂饭?”
高扬一伸手:“没有肉,想吃先拿伙食费!”
马小玲眨眨眼睛,怒道:“老娘今晚要去打听消息,难道就没有什么吃的先垫垫肚子吗?”
高扬怜悯的看了她一眼,认真的道:“多喝热水……”
“滚!”
……
昼夜转换,西区迎来了光明,东区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富裕的街区灯火通明,继续着白昼的繁华,人们穿着锦衣华服,走在霓虹灯照耀的大街上,情侣们互相依偎亲吻,商家们热情待客。
而在那些贫穷又危险的街区,人们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因为夜晚是黑帮,是罪犯,是恶徒,是邪灵,是妖物,是百鬼夜行的天下!
夜晚,才是凡都真实的样貌。
这是最危险的城市,也是最安全的城市,这是最恐怖绝望的城市,也是最活色生香的城市,这是充满了贫穷的城市,也是遍地金钱的城市。这是最好的城市,也是最坏的城市。
如果你爱他,请让他来凡都,因为这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也请让他来凡都,因为这里是地狱!
“呜呜,呜呜,呜呜……”警笛声不绝于耳之时,马小玲和高扬走出门。
通灵街上阴气沉沉,大白天都阴森可怖,更何况是夜晚。
街上连一盏灯都没有,荒凉如同鬼蜮,高扬刚出门就紧了紧衣领。
马小玲却是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道:“住在通灵街就是有这点好处,无论什么时候,那些黑帮都不敢来。”
高扬心道:这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谁愿意来?
两人走出通灵街,立刻就热闹起来。
往南去是“饕餮街”,一整条街全都是各种美食摊位,很多老餮甚至冒着危险,深夜跑到那里,只为了吃上一口美味的夜宵。
往北去是“潇湘街”,名字富有诗意,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红灯区。
再往北便是“波澜街”,满街都是酒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两人的目的地正是波澜街。路过潇湘街的时候,高扬只不过是多看了一眼,先是差点被街口的两个小姐姐抢走,又被马小玲狠狠揪着耳朵抢回去。
心有余悸的蹿离潇湘街,高扬却忍不住的回味,小姐姐身上是真香啊。对了,她们口口声声说的那些沙漠风暴,冰火几重天,跳跳糖都是什么,我这么纯洁完全不懂啊!
进了波澜街,秀色比起潇湘街来完全不差。
区别在于,潇湘街是露骨的勾引,波澜街却是隐秘的暧昧。
五颜六色的霓虹照映着一间间酒吧的门脸,每一家特色都不同。
有的酒吧门口站着穿着暴露的啤酒妹,热情招呼每一个男人。
有的酒吧门口却站着一排光着上身的健硕小伙,对路过的大姐姐们亮出高耸的肱二头肌。
还有女仆主题酒吧,猫耳娘酒吧,制服酒吧,还有更乱七八糟的,高扬简直没脸去看。
难怪街面上流传着“想吃快餐去潇湘,要玩尽兴到波澜”的俗谚,此言不虚啊。
马小玲目不斜视,拖着高扬一路前行,最后停在一间酒吧门口。
跟街上其他灯火通明,热情洋溢,恨不得用刀子把客人架到店里去的酒吧相比,这一间真是寒酸到了极点。
小小的门脸很不起眼,一个不小心就会错过。
寒酸的招牌斜挂在门上,灯牌还坏了几处。高扬仔细辨认,才认出这间酒吧叫做“零零七”。
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到这么寒酸的酒吧来做什么?
高扬不解,却也只能跟着马小玲走进去。
酒吧里面陈设更是寒酸,既没有旋转的彩灯,也没有漂亮的舞台,更没有露大腿的侍女,有的只是昏暗的灯光,十几张七零八落的桌子,还有一个站在吧台后面直打哈欠的酒保。
马小玲似乎很熟悉这里,轻车熟路的走到吧台前坐下,冲着酒保打了个招呼:“詹姆斯,好久不见。”
高扬跟过去坐下,才发现这个名叫詹姆斯的酒保是个金发碧眼的中年大叔,年轻时候应该非常的帅气,即便年纪大了,依然浑身洋溢着一股男性魅力。
酒保胸前还有个胸牌,高扬瞄了一眼,上面有他的全名。
詹姆斯·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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