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最开始,我原本也是偏向夫妻合谋。有个事实:野子断指……不好说,但是我更倾向野子是骗中骗。如果野子是骗中骗,那代表本案除了镜头之外还有一名杀手。”
“不死鸟?”高山杏只知道不死鸟。
“不可能,不死鸟只用冷兵器杀人,更接近刺客类型。”曹云道:“既然镜头是大联盟的商户,代表他能从大联盟找到合适的人。但是……这么分析的话,又不符合镜头的广告效果。还是我想多了,应该是夫妻共同诈骗,这新闻非常给力。”
高山杏问:“你和警察说了吗?”
“没有,我能推测出来的事,警察现在肯定也已经知道了。”曹云道:“如果我承认我事先就知道此事,不说和他们同谋,包庇,那我的律师费有可能会当作不法所得被追缴,保险公司这种吸血鬼是肯定不会放过我的。所以,为了不惹麻烦,我肯定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a抢劫一台手机,以两千价格卖给b,a被捕后,假设b知情手机为赃物,那手机会被罚没,并且b涉嫌犯罪。假设b不知情,b没有责任,但是手机会被追缴。如果按照这个原则,曹云的律师费是会被追缴的。
但是现金不等同物品,a抢了一千块,花费两百块向b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后a被捕,两百元是不会被追缴的。
两者性质差不多,b都是通过合法交易获得了非法所得,但是结果完全不一样,这就是赃物和赃款的区别。
门外敲门,开门,云隐兴奋道:“你们知道吗?野子复活了。”他在外面跑腿,看见了电视新闻,急冲冲跑回来。
“知道。”高山杏回答。
云隐左看看右看看:“再见。”真没意思。
东唐的记者比鬣狗还要厉害,野子出现的当时,有记者已经收到了消息。经过全面查证之后,野子复活将本案曝光到了市民面前。
上泉庭审案几乎没有媒体报道的,但是因为出现了大逆转,媒体的热情立刻燃烧了起来。有识之士经过分析,很快发现,这有可能是一场夫妻联手的诈骗案。最有意思的是,现在野子是光明正大的进行保险金诈骗。到底野子能不能拿到这七千万的保险金,成为了本新闻最大的看点。如果野子拿到保险金,那也代表东唐警方的信誉跌落到低谷。
{}/ 一熊孩子趴在手扶梯扶手上,摔到楼下受伤,家长要求商场赔偿八万元。看,还有这种人,自己孩子调皮捣蛋,家长缺乏监管,还有脸要商场赔八万。唉……世风日下呀。
“先生,商场同意赔付六万元……按我的意思十万左右商场还是会给的,他们不希望打官司……没错,不要接待记者……你确定六万就可以了?行,那我约个时间,大家把协议书签了……好的,再见。”
没错,导致世风日下的人正是曹云。曹云也不想啊,这案子很简单也很‘刘莽’。商场有个过失,贴了多种禁止动作牌,唯独是没贴上孩子趴在扶手上的警示牌。真打官司,谁输谁赢没有把握,但是这种官司打到底,作为商场为了声誉,最后都会主动承担部分责任,法官也会倾向商场赔点钱,毕竟人是在商场受伤。毕竟熊孩子在法理上还是孩。
孩子是纯洁的,无辜的,天真的,可爱的,无邪的……
曹云的另外一个案子是反熊孩子,有个熊孩子在kf内奔跑吵闹,有位女孩请其家长约束,孩奶奶则说,孩子还,他懂什么,一个大人和孩子计较,有没有家教。熊孩子见女孩告状,于是‘不心’的撞了女孩桌子导致可乐洒了出来,女孩一巴掌抽过去,熊孩子坐地上半天不敢吭声。家长不满了,要女孩和kf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之类等等五万元。
女孩恰巧家里还是有点钱的,一口气不爽,于是找到了曹云。曹云本着顾客就是玉帝的原则出发,反告熊孩子,要求熊孩子家长赔偿女孩的可乐钱,还有报废的某全球限量版名牌连裙子和名牌包包一共三万元。扯淡吗?不,曹云联系了名牌厂家,对方表示衣服设计的初衷就没有考虑过洗涤的方式。没错,这玩意属于高端奢侈品中的一次姓用品。包包厂家表示,本品牌的手提包被溅上可乐之后,肯定会让包的价值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