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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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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上门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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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三人同时同时走出这个贫困村子,一下子出了三个大学生,在当时可是轰动性的。

    村里杀猪宰羊,也就是那一天,三人拉住彼此的手,发誓永远不会分开。

    直到老太堵车上访那一年,汪洋因为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个面包给老太而被撤职。

    这是三人从小长到大争吵最严重的一次。

    南宫恋认为汪洋一手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他不应该多管闲事。

    其实,南宫恋心中的怨气已经很深,她发现汪洋对洪新光和自己的爱已经偏倚。

    而洪新光与汪洋之间关系已经从柏拉图式爱情慢慢转换到有关系。

    柏拉图爱情是最为纯洁的爱情,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生活,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慕。

    起初都是柏拉图式爱情,转变仅仅是时间问题。

    她害怕失去汪洋,所以跟踪他们两人,并且成功偷拍下汪洋和洪新光的记录。

    因此,汪洋被惹怒,南宫恋感觉到自己的爱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当知道视频被流放出去的那一刻,汪洋和洪新光吵了一夜。

    洪新光认为视频绝对不能流放出去,否侧的话会影响他们两人的仕途。

    “那怎么办?”

    汪洋第一次哭。

    洪新光第一次恨警察,为什么警察就不能公开真相,有些时候他甚至恨自己这身警服。

    他在日记中写道:“有人说,男男之间的爱慕属于心理扭曲,他们都有病,我想说你说出这句话已经是个病人。”

    他恨那些不认同的人,认为那些人有病。

    南宫恋把视频流传出去的做法虽然惹怒了汪洋,但也起到了一些效果,汪洋意识到这样下去根本不是回事。

    在吵架的那一晚,汪洋彻夜未眠,他想了很多,最后决定离开洪新光。

    他觉得自己应该正常生活下去,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前途,不惜卖掉老家房子来到东湾。

    刚来到这个东湾时,汪洋全家家徒四壁,经过这么多年的打拼才渐渐进入正轨。

    他不能因为这件事情而连累到家人,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汪洋的理智慢慢战胜了对洪新光的依恋,最后他做出一个改变了所有人命运的决定,彻底离开洪新光。

    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洪新光感觉自己的天已经塌下来,他当时甚至在原地足足缓了好几分钟后才意识到汪洋要离开自己了。

    爱情是自私的,洪新光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汪洋要离开自己的事实。

    春天,村子后面的山坡上绿意盎然,三张稚嫩的脸庞曾经仰望着星空许下愿望,三人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夏天,炎热的天气下,他们三人努力拼搏,心中的愿望与誓言将汗水化作永不枯竭的动力。

    秋天,枝头上挂满果实,正如他们的拼搏一样终于取得成功,成功的不止有前途,还有爱情,也是这一年,汪洋接受了洪新光。

    冬天,就是现在,寒冷的天气冰冻了曾经许下的誓言,冻住三人之间的感情。

    冰冻起来的东西,只要用什么东西撞击一下,连同冰块里面的东西,将会支离破碎。

    (ex){}&/  金合欢!

    站在她的墓碑前,音容宛在。

    但是我的心却空了。

    为什么当时去当人质的不是我?

    为什么我就不自私一点阻止她,男人不应该保护女人的吗?

    为什么那天晚上我拒绝了她……

    没有回答了。

    没有谁回答得出来这些致命的问题,闭上眼睛,我望着自己的心脏,其实心上刻着很明显的一句话:“我喜欢金合欢。”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可悲,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他们才知道珍惜,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失去的友情,就让她随风,或许那个朋友会找到比你对她更好的朋友。

    失去的爱情,就让她化尘,因为你曾经爱过的人,已经找到比你更适合她的人,心里那座坟埋葬的不是思念,而是一种遗憾。

    失去的信仰……不,信仰不能丢失,作家不能丢了笔,农民不能丢了锄头,学者不能丢了书,而我,身为一名人民警察,怎么可以丢了信仰?

    “这是小金的日记,也是她的遗物,我们本来想把遗物跟着她一起火化的,但是,你看看……”

    高亮手里拿着一个粉红色的笔记本,站在我身后,笔记本的封面印着一只小猪佩奇的头像,头像旁边是一行清秀的字迹:“写给猪头洛安。”

    我的心猛地一缩!

    翻开扉页,是金合欢的亲笔字迹:“洛安,看到这本日记,我可能已经挂了,从进入刑侦队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写日记,因为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殉职了,我写的日记就能变成我的遗书了,这样的话,我就算死了也能跟你对话,怎么样,我聪明吧?”

    我的泪夺眶而出,聪明,聪明你大爷个头啊,金合欢,你这傻娘们儿,你为什么这么傻啊!

    金合欢的第二篇日记:“先别骂我,今天听你说起你的往事,你说起了你的女友,她的死因,站在法医的角度我想给你一个猜想,我觉得你女友有可能是自杀的……”

    自杀?

    为什么要自杀,她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啊?

    就在我要骂出来之时,金合欢的日记再次跳入脑海:“关于煮尸案,我们都忽略了一条重要线索:刺青!”

    我屏住呼吸,继续看下去,金合欢写到:“刺青不但出现在你女友身上,而且还出现在了死亡女尸的身上,这是巧合还是案情的串联?我想你应该很想知道这个答案吧,那你为何不行动起来,因为在整个东湾,能纹这种刺青的只有一个人——国际知名刺青师,萧皓。”

    萧皓,国际知名刺青师,还是著名网络写手,现在独居绿桂园,平时喜欢种花养鸟深居简出,这么一个人,金合欢怎么会盯上他?

    我合上日记,回头看着高亮:“老大,我们要不要去拜访一下这位神秘的刺青师?”

    “我正有此意,因为我想到他那里去买几盆花。”

    没想到高亮竟然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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