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嘉做事情,最喜欢的就是趁热打铁。
不过让人无奈的是晚上的宴会,完全不像未来单位的年终聚餐,领导们会起来一桌桌的敬酒,其他人也会按所在部门起来串门什么的。大唐最顶级的宴会上,大多数时间大多数人都老老实实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皇帝给员工们敬个酒什么的还要内侍们扯着嗓门大声喊,不然别说大殿之外的小官们了,就是殿中角落里的大臣们都很难听到……
而且因为长孙半年前才驾崩的缘故,今天的朝会上都没有上礼乐,下午的阅兵式也取消掉了,所以晚宴的气氛自然也是热闹不起来。
所以别说跟皇帝照面了,就连礼部尚书王珪那边,李元嘉都没机会说上一句话。
好在因为气氛沉闷的缘故,今年的元日大宴结束的也早,最后百官散去的时候李元嘉终于抓住了机会,走到王珪的身边说道:“王尚书,请留步!”
“哦?大王有事找我?”
扭头看到叫住自己的是李元嘉,王珪的表情颇为意外。
和魏征一样,王珪虽然认识这位韩王,而且每天上朝也是坐在同一片区域,但是礼部尚书对这位年轻的雍州牧并不熟悉。日常也就是见面打个招呼,散朝的时候说句“再见”而已。这其中除了因为李元嘉在朝堂上几乎从不出声之外,也是因为雍州牧这位官职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
所以今日李元嘉突然叫住自己,让王珪忍不住有些好奇。
“一边走,一边说如何?”
瞧了瞧外面的天色,李元嘉微微一笑,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又是微微一怔,王珪随即哑然一笑,点头道:“也好,大王请!”
“王尚书请!”
两人相互客气了一下,并排向外缓步走去,然后一边走李元嘉一边低声问道:“王尚书,有件事情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想要高昌国进贡的那些木棉,还有负责照料这些木棉的那个农人,礼部是否可以做主呢?”
“高昌国的贡品?”
听了李元嘉的话之后,王珪又是一愣,不解的问道:“木棉虽然罕见,但是终究只是玩赏之物,大王要那东西作甚?而且你不知道吗?其实那几株木棉早已经死了啊……”
(ex){}&/ 犹豫了一下,李元嘉一咬牙道:“另外做好的狼毫给我准备个十支,本王要送人!”
“狼毫?十支?!”
听了李元嘉的话之后,韩山顿时一惊。
大王这是要给谁送礼,这么大的阵仗,竟然连狼毫都舍得拿出来了?
所谓狼毫,其实就是一种毛笔。
毛笔的笔头多用动物毛发,而且这年头的毛笔多用兔毫、羊毫,还有用鸡胸毛和猪鬃做的。但是讲究点的人,比如说大书法家,当朝圣人最推崇的王羲之,会用一些更稀奇点的材料。比如说流芳千古的《兰亭序》,就是王右军用鼠须笔写的。
但是据韩山所知,以前还真没有听说过用鼪尾巴上的毛来做毛笔的。
所以当初大王刚刚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还有点不太相信,但是工匠糟蹋了十几只鼪的尾巴,造出第一支不错的毛笔之后,韩山总算是服气了。
不只是因为毛笔的质量,同时还因为这支笔的名字——因为鼪这玩意儿能吃老鼠,俗称鼠狼,所以李元嘉把这种笔叫做狼毫……
听听,多霸气!
韩山倒是没敢想过拿这些狼毫出去卖,可是将来大王拿了去送人,这名字一说出去多有面子啊!
不过狼毫制造不易,到现在府上也不过二十余支而已。
大王这一下子就要送出去十支,韩山看到他脸上肉痛的表情之后,可不会以为他是心甘情愿的要送给别人自己的宝贝。而再想想那一万张白纸,还有十方砚台和府里那几个制墨匠人做出的油墨,韩山顿时一个哆嗦,什么都不敢问了……
想都不用想,全天下就那么一个人!
甚至都不敢在心里念出那个人的名字,屏息凝气,韩山静静的等候着李元嘉的吩咐。
而在纠结了一下之后,李元嘉干脆也是豁出去了,一挥手道:“另外,把咱们自己做的砚台,还有做的油墨也准备一些!挑最好的准备,万万不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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