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潞州衙署出来到本出潞州城,不过才花了七八分钟。
但是从潞州城的大门口抵达陈志口中的庄子,却花了至少三倍的时间,让李元嘉不由得感叹这年头道路之烂,全是泥路不说,整个路上也都是凹凸不平,胯下的骏马就算是想要跑快点,他都不怎么敢用鞭子,生怕一不小心就从上面摔下来喽。
所以抵达目的地,拉住马缰让速度慢下来的同时,李元嘉也是暗暗松了口气。
抬眼一瞧,远远便看到七八个年轻人从庄子里快步迎了上来。
“陈参军,这就是你的朋友吧?”
李元嘉一边催动胯下的枣红马缓步向前,一边随口问了一句。
“是的,大王!”
让李元嘉有些奇怪的是,陈志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只是随口的回了一句之后便再也没有说话。然后等到了庄子前面,大家纷纷翻身下马之后,陈志更是没有第一时间为李元嘉介绍那些纷纷开始行礼的朋友们,而是忍不住开口道:“大王,陈志斗胆,敢问能否让下官看看您的坐骑?”
“嗯?你要看火云?”
听了陈志这个要求之后,李元嘉非但没有觉得奇怪,反而是颇为赞赏的看了陈志一眼。与此同时,本来要交到旁边卫士手中的缰绳也被他收了回来。
这个家伙,心挺细的嘛!
“是的,还请大王恩准!”
看着弯腰施礼的陈志一脸的急切,李元嘉顿时哈哈大笑,把手中的缰绳往陈志怀里一扔道:“哈哈哈,无妨,随你看吧!”
不用想,他当然知道这家伙是想要看什么了。
这匹叫火云的高头大马,是李元嘉的舅舅宇文士及亲自送给他的,据说是花了高价从别人手上买的,绝对算得上“神驹”两字。只不过李元嘉同样知道,自己这匹马最大的价值可不是它本身,而是马身上的那些东西!
高桥马鞍和马镫什么的,自然不是什么稀罕物,几百年前就已经有了,不过李元嘉相信就算是李世民用的那套家伙什,恐怕也比不上自己的这套舒服!
千年后的成品,可不是唐朝的设计能比的。
上辈子有一次科室组织出去玩的时候,李元嘉在坝上草原上骑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马,一路上还和黑心的马夫聊了好多,所以这些玩意儿那是记得清清楚楚,很容易就设计了出来。
(ex){}&/ “铁鞋子……咕咚!”
用力的咽了一口吐沫之后,陈志忙不迭的问道:“大王,请恕下官愚昧,敢问……这铁鞋子有何用处?”
早在出发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
因为陈志的坐骑奔跑时的声音都显得有些沉闷,尤其是泡在潞州衙署前面的青石板路上时,声音往往也不会太清脆。但是无论李元嘉还是他的卫士们,策动战马奔跑的时候,“得”“得”声音都脆的要命,每年经手数千上万斤铁料的陈志,对这种声音简直是再熟悉不过了!
所以当抵达这里之后,他便再也忍不住!
李元嘉对丝毫不觉得意外,反而是眉头一挑,笑吟吟的反问道:“陈参军,不知道你有没有仔细的看过马的蹄子?其实那蹄子上的角质……嗯,就是最下面那些硬硬的东西,其实是分成两层的。上面的是活的,而下面的是死的,就算是你割掉它或者钉入钉子上面的,马也不会觉得疼!”
“嗯?竟然如此?”
两只眼睛瞪得和牛眼一样,陈志的表情满是一种叫做惊奇的味道。
“呵呵,正是如此!”
点了点头,李元嘉笑道:“而且这些……这些东西虽然很坚硬,却也比较脆弱,日积月累之下自然会磨损,有时候甚至会劈裂,严重的会让一匹马都废掉!”
“没错!”
“正是如此。”
……
听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而到了此时,陈志终于也明白了,一脸惊叹的说道:“所以,大王您为了保护爱马的马蹄,就想到了给它穿上铁鞋子这个绝妙的想法?”
“我?”
听了陈志的话之后,李元嘉立刻摇了摇头,摆手笑道:“呵呵,这种好东西可不是我想到的,因为它已经出现好几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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