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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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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4章 务实回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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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差二两银子,那就很可能只是误差了,于是帅嘉谟得出了结论:在大明开国之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两万零四百八十石,该亏欠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上,折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这本来没有问题,问题是在乙巳改制之后,这笔税款不知为何,居然由全府承担变成了由歙县一县单独承担。

    而更悲剧的是,这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属于折色税,要以实物形式缴纳。然而徽州根本不养蚕,于是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掉换成银子,再拿银子去买生丝,最后缴给官府。这就表示前后要折两次,成本不用说了,肯定是非常高。

    还有就是,这个八千七百八十匹是到库的数字,还得加上中途运输成本与损耗。所以整个折算下来,歙县人民实际付出的比账面更多,也许九千匹,甚至上万匹也说不定。

    可想而知,如果这一情况确实无误,那歙县简直倒霉透了!因为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制”开始算起,直到隆庆三年——歙县百姓头上的这笔冤枉税傻交了两百多年!

    帅嘉谟惊得自己都头皮发麻,所以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先自己在歙县仔细摸底了一番。结果他发现,原来自己还不是最早发觉这件事有问题的人,早在嘉靖十四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王相、程鹏,就发现了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当时,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直接越级呈文给了徽州府的上级——应天巡抚,而且还不止一次!

    当时第一次接到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这二位还是认真办事的,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惜的是时间不凑巧,这两位很快便升迁转走,接任者又不清楚之前的情况,这件事就没人再去追问。

    王相、程鹏二人也估计到了这种可能,于是再次呈文到应天巡抚、巡按处,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于是也接到了同样的呈文。这两位刚刚上任,当然不能有事不办,所以也很快给了批复,并且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于是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到后来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怎么办?这两个人死得离奇,多半不是正常死亡,十有八九就是跟这件事有关。我要是也揪着这笔冤枉税不放,是不是将来也会遭遇同样的祸事?

    数学人才的固执占据了他整个大脑:人可以死,账不能错!

    想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不说把以前多交的税要回来或者争取减免今后其他税,但是最起码,也得把这笔税重新分摊到六县,绝不能让歙县独扛!

    (ex){}&/  除了在史料和统计学上做了一点他自己觉得足够隐蔽的小小手脚之外,帅嘉谟还有其他手段。

    他在呈文的第一句话就这样写道:“天下之遗,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焉。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欤,恳乞均平。”

    短短一句话,先后两次出现“均平”一词。显然,这不是他文字水平有限,而是有着深刻用意的。

    此前高拱和高务实伯侄二人私下谈论理财大计之时,高拱就提到说连张居正都有些操切起来,希望将一条鞭法推广全国。高拱认为,一条鞭法在某些富庶地区——也就是高务实熟悉的“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推行,但在一些贫困地区就一定不能推行,否则穷人必然还要遭到更多的剥削。[无风注:前文有述,不记得了的读者诸君可以自行翻查。]

    而在当下,江南当然是富庶之地,所以正在推行一条编法,即日后的一条鞭法。这个税改政策的雏形始于嘉靖十年,从嘉靖四十年开始到隆庆年间,逐渐在经济最强但也税负最重的南直隶地区进行试验。而其提出的口号恰好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

    所以帅嘉谟两次“均平”所为何事?就是为了把这次税赋争议,拔高到响应朝廷政策的高度上去。

    从深层次来讲,一条编法的核心要旨,的确是合并田赋、徭役,取消米麦之外的实物税,统一改为折收银两。因此帅嘉谟在呈文中反复强调“人丁丝绢”是折色实物税,缴纳十分麻烦,亟需调整,这又和中枢正在大力倡导的改革紧紧地挂上了钩。

    在帅嘉谟看来,只要此事能借到国策的东风,多半便能引起应天巡抚的格外关注。华夏数千年的传统摆在那里:高层一关注,事情就好办。

    尤其是现任的应天巡抚,对一条编政策的推行也是很下力气的。而只要他肯表态,这事就成了一半——不对,是成了一大半。帅嘉谟之所以有这个底气,是因为这位巡抚实在太有名气,远非寻常官员可比——这位爷姓海,名瑞,字汝贤,号刚峰。

    这件事到头来果然惊动了海瑞,但与此同时,远在京城的国策掌舵、改革旗手高拱也得知了这个消息——就是高务实手里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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