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nyn》之外,另外两首歌,在前世的原作者或者说演唱乐队,名气就要大得多了。
siplepn和bkeilbries。
前者有着“加拿大五月天”之称,这个说法多少带着点贬义的意味在里边。
这支乐队从出道起就打着流行朋克的标签,不过后来就越来越偏向流行,朋克和摇滚的元素越来越少。
尤其是到了2013年以后,简直不像是一支摇滚乐队,几乎变成了小鲜肉式的偶像组合,虽然年龄不那么小鲜肉就是了。
这种情况,在朋克乐队,尤其是流行朋克乐队中很容易出现。
因为朋克追求简单的风格,和流行有着太多的相似性,商业的元素稍稍浓一些,摇滚的味道就剩下不了多少了。
很多以朋克风格出道的乐队,都有这样的问题,比如falluby,siplepn,alliel等等。
在许多对摇滚有着执念的歌迷眼里,这种行为是毫无疑问的背叛。
对于这种指责,实际上没有太多站得住脚的地方。
一切仅仅只是利益驱使,仅此而已。
有歌迷的一句话说的很中肯,时代不同了,如果不向商业妥协,坚持朋克,你连他们的歌都听不到。
就连被誉为朋克教父的greenay,后期都开始向商业妥协,何况是其它的乐队。
后期的siplepn如何不朋克、不摇滚,姑且不做评判。
这支乐队至少在第一个十年里,确实拿出了不少非常不错的流行朋克作品。
这支乐队的歌,罗杰u盘里存有的不多。
在为数不多的几部作品里,罗杰挑出了《asrnau》这支单曲,加入到《怪胎》专辑中,排在第四位。
——这个排序仅仅只是按照歌词主题以及曲风变化来排,以保证整体的统一性,和歌曲本身在专辑中的地位或者说分量关系不大。
这首歌,或者说它原本的专辑,几乎可以算是siplepn最后一张带有朋克风格的专辑。
虽然流行的比重已经高得有些过分,远远压过了朋克。
这一首歌出现在《怪胎》专辑里,唯一的理由就是冲传唱度、冲销量,仅此而已。
虽然它多少会拉低整张专辑在硬核摇滚乐迷中的口碑,但相比于带来的销量提升而言,这是可以接受的代价。
(ex){}&/ 大段的吉他sl,虽然难度不高,但却是这首歌的亮点所在。
尤其是从朋克摇滚的角度来看。
罗杰所做的很简单,只是稍稍加重了吉他的音量,使其不会被声嘶力竭的人声所盖过。
而另一首《asrnau》,为了使其更具有“摇滚风格”,而不是变成一首纯粹的“流行口水歌”,要做出的改动就更大。
首先是吉他和贝斯的失真,在罗杰的要求下,两人选择了颗粒感更粗、偏干燥、力度更强的失真音色,这样可以显著增加这首歌所缺乏的力量感。
朋克摇滚很少像金属摇滚那样,使用非常强烈的失真效果。但是用得少并不代表完全不用。
事实上,任何一支摇滚乐队,失真效果总是必不可少的。
区别仅仅只是在于使用哪一种。
除了失真效果的调整之外,罗杰还对这首歌的唱法做出了改动。
不使用原曲那种洗脑式的流行唱法,而是运用沙哑干涩的嘶吼,在歌词本身与世隔绝的疏离感之外,又添加了一丝绝望的情绪。
这样的一番改动下来,整首歌已经是面目全非,完全变了一副模样。
虽然还保留着原作的特点,但给人的感觉已经变得截然不同。
如果说原作里,朋克摇滚的比重最多只能占到百分之十五,在罗杰的调整之后,朋克摇滚元素的分量,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六十。
尽管这仍然是整张专辑里,朋克比重最低的一首歌,但也已经不再是per-pp,而是pp-punk。
《asrnau》、《nyn》以及《heen》这三首歌的录制,断断续续用去了超过十天的时间。
这个效率并不算让人满意,不过摆在乐队面前的,只剩下最后两首歌的录制。
两首慢节奏的摇滚,虽然是迷幻摇滚,但从曲风上来讲,和《ishyuerehere》有很大的相似度。
不过在那之前,乐队首先要搞定其它的工作。
先导ep中的四部的后期处理和剪辑已经完成,需要乐队参与到最终审核当中。
——虽然最终审核权在二十世纪娱乐手中,但乐队的建议,分量也相当的重,只要合情合理,或者说符合专辑的利益,绝不会被轻易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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