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头会之后,罗杰和理查森各自得到了一张支票,这是第一笔歌曲版权、以及编曲费用。
不过这笔钱只是在罗杰手中停留了几个小时,就全部花光了。
大部分用来向二十世纪娱乐支付未来一个月的贝斯和音箱租金。
虽然公司内部的签约艺人,租赁乐器比市场上的价格便宜不少,而且不需要押金,但一个月的费用,也高达数百美元之多。
除此之外,罗杰还花了两百美元,为自己的贝斯买了一个练习用的贝斯耳机,以及一个小型录音器。
这是为了在家练习的时候,不会发出过大的噪音,影响到邻居。
公寓的条件虽然不错,但价格便宜的老式公寓,隔音效果必然不佳,如果在家练习还用音箱,肯定会被邻居投诉。
接下来的一周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白天在家里练习,下午则是到公司的练习室,与乐队一起合练,培养默契。
不过,罗杰自己一个人练习的时候,并不是专注于贝斯本身,而是弹唱。
虽然目前而言看不到任何取代乔治成为主唱的希望,但当机会出现之前,总是要提前做好准备,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在来到纽约之后,尤其是代号为x的ep进入筹备阶段之后,罗杰几乎过上了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练贝斯、练歌、与乐队一起合练,有空的时候,还会去图书馆借上几本乐理方面的书回来学习。
在加入urphy乐队之后,罗杰渐渐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虽然记忆中有大量的曲谱,而且不会随着时间模糊,但对乐理的理解不够深入,却是罗杰的硬伤。
照抄,没问题。原创或者修改一首品质普通的歌,也勉强能够做到。
但是更进一步,就不行了。
然而,对于非常讲究即兴发挥的摇滚乐队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罗杰的选择,就是在拼命练习之余,不断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理论知识,以充实自己。
严格按照最佳效率的时间表,来安排生活中的一切,没有任何娱乐和睡觉之外的休息时间,一头扎在摇滚的世界里,低调,而又专注。
(ex){}&/ “对。”罗杰承认的很干脆,在记忆融合之后,罗杰也一定程度上继承了那个已经死掉的家伙的感情,虽然影响不大,却也把吉姆这个“死对头”当成了朋友。
虽然只是那种不出现在自己面前,就绝对不会想起来的朋友。
“我叔叔给我介绍了一家经纪公司,我本来还在犹豫是要上大学还是直接进入乐坛。现在我想好了,我会跟他们签约。”吉姆像是热血漫画里的中二主角一样,发出了战斗宣言:“罗杰,我一定会打败你的。”
罗杰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种充满矛盾的友情,在过去从未体验过,对罗杰而言非常新鲜,也称得上有趣。
“那你可要快一点,我的新专辑明天就会正式开始录制。”
罗杰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没有说出自己仅仅只是一个贝斯手,而非主唱。
“知道了,我也会很快发行专辑的。”吉姆刻意控制着自己的语气,试图显得平静一些,然而罗杰仍然听出了一点明显的颤音,也不知道是因为惊讶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又沉默了几秒钟,吉姆开口道:“抱歉,罗杰,我过去太幼稚了。”
“没什么,我也有错。”虽然是这具身体前任的锅,不过罗杰毫不犹豫地背到了自己身上。
毕竟穿越这种事,根本没有办法解释,也不可能对任何人说。
“你最近肯定很忙,我就不打扰你了,专辑做好记得给我寄一份。”
“好的,我会送你一张我亲笔签名的唱片。”
“只要唱片,不要签名!”
“好了,我还要练歌,不跟你说了,拜拜。”
“拜拜。”
挂掉电话,罗杰捏着手机,开始发呆,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过了好一阵,罗杰才回过神来,将手机丢到一旁。
自嘲地笑了笑:“想那些没用的干什么,明天就开始录歌了,再练一个小时。”
墙上的挂钟上,时针已经指向了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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