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罗杰一觉醒来,先是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没有任何未接来电或者短信。
意料之中。
洗漱完毕,翻出前一天晚餐剩下的披萨随便吃了几口当做早餐,没吃完的直接连盒子一起扫进垃圾筐里。
现在才早上七点,罗杰没有出门的打算。
看了一会电视,这种廉价旅馆当然不可能收到那些昂贵的有线电台的频道,只有几个免费频道可以看。
不过,对于一家汽车旅馆来说,有电视,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事情了,至少在这一点上,这家旅馆做得很良心。
翻了一会,没有什么好看的频道,罗杰干脆关掉电视。
这个时间还早,罗杰也不敢练习贝斯,怕吵到隔壁的住客。
虽然只要不插音箱,贝斯本身发出的声音很低,几乎不存在扰民的可能。
但是那样也只能练练基础的指法,根本听不出自己哪里弹的不好,练习效果无限接近于零。
无事可做,罗杰想了半天,干脆翻出笔记本,开始写写画画。
罗杰在为自己的乐队挑选合适的歌曲,当然,并不是直接将完整的曲谱写(抄)出来,只写出了歌名。
在罗杰的大脑中,存放了多达数千首歌,单是各类不同摇滚,数量就超过三千,想要一一整理出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在乐队尚未组建,没有确定风格时就开始准备曲子看上去是一件很傻,也没有意义的行为。
但等到乐队确定组建出来,在从大脑中的几千首歌慢慢挑选,天知道要挑到什么时候去。
罗杰计划在主流的摇滚风格种,每一种类型挑选出二到五首歌,对于首发来说,这个数量已经足够了。
罗杰对于自己的定位有清晰的认知,除非其它乐队成员中有像末日师徒主唱那样拥有丰富资源的二代,否则一支纯新人乐队,首发绝对不可能是完整的专辑,最多只是发行一张ep来试水,甚至很有可能是单曲ep。
摇滚音乐的风格有很多种,若是细分下去,甚至可以分出上百种不同的分类。
不过罗杰并不打算做那么多,对于诸如拉丁摇滚这样在北美几乎没有任何市场的小众类型根本没有丝毫兴趣。
小众摇滚中有不少罗杰喜欢,并且偏爱的乐队,但既然决定走进乐坛,并以此谋生。
(ex){}&/ 不能太经典,也不能太普通,最好具备一定的特色,让人一听就能记住。
这个要求不可谓不高,即使大脑中塞进了数千首歌,符合这一条件的歌曲,细分到每个类别,数量也不会太多。
若是在考虑到词曲的合理性,想要挑出合适的曲子就更加的复杂。
这一点很容易被忽视,但却非常重要。
毕竟罗杰为自己贴上的标签是“原创”,那么首先就要做到不惹人怀疑。
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写出一些叛逆,或者有关爱情的歌曲,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如果拿出一首《21guns》,就很有可能引来媒体和评论界的质疑,因为以罗杰的年龄和经历,根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歌词。
闹得严重一点,人设崩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对一位明星来说,打击绝对是致命的。
在网络信息爆炸的前世,毁于人设崩塌的明星简直不要太多。虽然如今的北美网络还没有那么发达,但也绝对不能将别人都当成是傻子。
至少,媒体和乐评人想要获得足够多的信息,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前者往往擅长操纵粉丝的心理。
除此之外,一切与时代不符的歌,尤其是歌词中大量描述未来事物的歌曲,同样也必须排除在外,或者作出一定的修改。
你能指望在一个历史轨迹完全不同的世界,歌词里出现戴安娜王妃或者苹果手机一类的玩意吗?
要同时满足所有的要求,这很困难,不过好在罗杰的大脑中有足够多的歌曲可供挑选。
一首首歌名罗列出来,然后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只要有一条不符合,或者有可疑之处,立刻打上一个叉。
终于挑出十三首歌之后,罗杰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近五个小时过去了。
看了看歌单上的名字,四首朋克,六首金属,三首蓝调,无论未来的乐队是什么风格,都完全够用了。
罗杰小心地将这一页撕下来,放进行李箱的夹层中收好。
至于剩下的,罗杰准备买个打火机烧掉,不留一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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