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我说怎么找不到他踪迹,原来是去了北部。”一只几十人的队伍,正带着数条搜寻犬在崇山峻岭间寻找我的蛛丝马迹,他们已经连续搜寻了三天,结果连我一根汗毛都没找到。
“走,去北方!”领头一人下决心道。
“坤哥,北方有恐怖分子,哪里刚传出人体器官事件,咱们真的要去?”有马仔担心道。
那叫坤哥的人脸上有一道疤,神色冷峻,眼中有些不耐烦,显然是这几天一无所获,让他憋得慌,他看着众人,这些都是他从国内带出来的混混,个个年轻气盛,听说出来发财,一个个也没多问,就跟了来。
坤哥对众弟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想挣钱,就得冒险,你们知道那头猪值多少钱吗?上亿,是上亿美刀,所以你们都听好了,我们出来是求财的,想要挣大钱就跟我去北方,而且不出意外,好多人都会去,李峰,我叫你到黑市买的家伙都联系好了没?”
那叫坤哥的人突然问道。
李峰是一个退伍军人,跟坤哥是老乡,还是学同学,李峰刚退伍不久,遇到坤哥,那坤哥骗他出国发财,看在是老同学,李峰就答应了,谁知道所谓求财是跑阿富汗找猪。
“坤哥!我已经联系好了,晚安交易!”李峰回答道。
“嗯!等我们有了家伙,会怕那些恐怖分子么?到时见了他们,大家也别客气,就当是替天行道。”坤哥说得义正言辞。
“哈哈!还有枪打,坤哥我跟你去,那些恐怖分子太残忍了,实在该死。”李峰可能刚退伍,心中也是充满了正义感道。
“峰子,我带你出来是打仗的吗?我们出来是发财的,都记住了,如果恐怖分子不惹我们,我们就不杀他们,如果他们不长眼,阻挡我们发财,我们就要了他们命”坤哥最后说道,一行几十人,也并不是个个不怕死,一些人慌忙点头,算是答应。
坤哥一伙只是寻找我的一队,像他们这样的队伍足有上百只,如今听到我出现在阿富汗北部,一个个打了鸡血似的,全朝北部山区而来。
在阿富汗北部山区,虽然已经到了深夜,但这里的人一刻也没消停,一伙出去打劫正在返回的恐怖分子正唱着圣歌,押着一队妇女,边走边唱,在他们的意识里,晚上是群魔出没的时候,唱圣歌能驱走邪魔,可是他们不知道,他们本身就代表着邪恶力量。
“呃!那是什么,两眼放光,像是怪物。”有人正东张西望,突然看到侧面山林里似乎有一双腥红的眸子正盯着他看,这让走在队伍后面的恐怖分子兵,吓得一哆嗦,差点枪都没拿稳。
“鬼叫什么?那里什么都没有!”旁边有人听到队友惊叫,慌忙朝着那兵所指方向望去,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那兵一看,山林方向确实空无一物,这让他有些疑惑,心想难道是真的看错了。
等队伍又走了五百米,那兵再次惊叫道:“有魔鬼!”
兵一脸惊惧,又指着旁边山坡上叫道。
结果众人一看,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哪有什么魔鬼。
“托儿泰,我警告你,别乱在大呼叫,一惊一乍,吓死个人!”带队之人厉声斥责道。
“老大!我真次是真的看到了,那怪物有一双腥红的眸子,看上去像魔鬼,我确定。”托儿泰信誓旦旦道。
“住口!再乱说我就崩了你。”
带队的头目没想到这个手下居然不识抬举,心中更是恼怒。
那叫托儿泰的兵见此慌忙闭嘴,因为他从队长眼睛里已看到杀意。
“去,到最前面去,在乱说别怪我不客气。”领队头目警告道,他是认真的,一惊一乍太影响士气了,此时大家都心中紧张,这山林里时常有大黑熊出没,特别是有人看到过一只庞大无比的黑熊,它一掌就能将人拍死,更是传说那只黑熊已经杀死了好几个人,想到那只大黑熊,所有的人都紧张了起来。
如此一来,再无人有兴致唱歌了,他们握紧了枪,眼睛盯着四周,害怕歌声引来那头大熊。
当所有人心中笼罩着阴影,真正的危机已经开始降临。
“啊!又是它,有着腥红眸子的怪物!”那叫托儿泰的兵走在最前面,立即发现了他正前面,那双腥红的眸子又出现了。
行进中的队伍听到他的惊呼,再次停了下来,那带队的头目走在中间,听到叫声,立即提着枪冲向前去。
“怪物在哪里?”队长冷声道,他四处张望,连个鬼影子都没见到,他本就憋着一口怒气,这下彻底爆发。
“啊?老大,别开枪,我是真的看到了!”托儿泰跪下求饶道。
“乱我军心!死!”
随着“死”字出口,“砰”地一声枪响,托儿泰应声倒下。
“都听好了,谁要是再胡乱说,就是这下场。”
带队的头目也是够狠,说杀就杀,一点机会都不给,非常的干脆利索。
所有人看到都心中一禀,头目杀手下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儆猴,吓得一群手下大气都不敢出。
队伍短暂停了一下,马上再次上路,这一次所有人连脚步声都变得轻慢起来,整个队伍除了火把不时发出呼呼声,再无其它声响。
“沙沙、哗哗!”
队伍刚走出十来米,队伍后方突然出现窸窸窣窣的声响,由于太过安静,好多人都听到了,特别是走在队伍后面的,一个个吓得脸色惨白,都掉过头,用枪指着后面,感觉就在刚杀人的地方,黑暗中,似乎有东西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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