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青春的记忆里,王春花对原主不是很友善,虽然是亲家,但是一点面子都不给的,今天居然会对她这么客气,无非就是有事。
但是陆青春没有表现出来,她要等他们自己开口,“妈,别忙活了,你和余生坐下来一起吃吧!”
余生从厨房里捯饬出来,当陆青春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被惊艳了,她能够理解,为什么,原主死皮赖脸的都要嫁给余生了。
陆青春不得不说余生拥有一副好皮囊,英俊般的轮廓,五官淋漓精致,那身材更是好的没话说,古铜色的皮肤看起来一点都不讨厌。
只是,他说的话,却一点都不中听,他给王春花搬了凳子,坐在陆青春面前,看都没有看一眼陆青春,语气生冷,“你就少吃点吧,你那么胖,以后带出去,别人会笑话。”
余生想着,现在既然婚都结了,离也离不掉,至少她唯一的优点就是还算听自己的话,有点欣慰。
陆青春真的是在余生嘴里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好看的皮囊千遍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句话。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她丈夫。
陆青春她忍,她嫌弃的低下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赘肉,就连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余生说这句话的时候,王春花洗完手出来,虽然余生这句话说的是没错,但是,今天是他们有求于人家。
“余生,你干嘛这么说自己媳妇儿?”她严肃的教训,假装的拍了一下余生的肩膀。
余生面不改色道,“本来就是。”
其实不用余生说,陆青春已经下定决心要减肥了。
要是换做以前的陆青春,她早就开始架起筷子吃了起来,但今天,她要忍住。
王春花和余生坐下来之后,她夹了一块青椒在陆青春碗里。
“青春,这是余生炒的,你尝尝?”要不是因为今年恢复高考这件事情,她想让余生重新去当兵,她才不会这么对待陆青春。
桌子上的饭菜的确很香,但她是真下定决心要减肥,更可况,这顿饭,她觉得不是重点。
“没事的妈,余生刚刚说的也没错,我的确是该减肥了。”
听到这句话,王春花眼睛立马睁大,放下手里的筷子,“减什么肥啊,这样多好,肉多说明福气。”
而余生,只是自己吃自己的饭。
桌上有两菜一汤,一盘拍黄瓜,还有一盘青椒和西红柿汤。
那个时代,钱是无比珍贵的东西,但在陆家,却是富的流油。
其实,换个角度想,陆青春嫁给了余生也是好事,毕竟她的家庭条件,在七十年代那可说是可遇不可求的了。
王春花一直在给余生使眼色,可余生哪里会去主动说这些?
他一个大老爷们,还要去求女人,更何况还是这个胖子?
他做不到。
“妈,你眼睛怎么了?”开口问的,是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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