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当空,一匹骏马,驮着一坐一趴的两个人,风驰电掣般在夜幕中穿行。策马之人身背一个木匣,不走官道,专挑偏僻路径,穿过一片树林,趟过一条溪,然后又进了不知名的山林。
山路崎岖,林中漆黑,马和人只能借着被树木撕碎的稀疏月光奋力前行。想是那马儿身负两人,力有不逮,在跳过一堆凸起的石头时,不心马失前蹄。马上二人就跟着滚落山林,狼狈不堪,幸好没有撞在石头上或者大树上,这才没有受伤。
“师父,你没事吧?”
周巅问了一句,然后赶紧去扶起翻滚一旁的洪天南。
洪天南缓缓睁开眼,竟然笑了起来,只不过不是大笑,而是那种凄凉的自嘲。
“想不到我洪天南也有今天,哈哈……真是,真是可笑!”
周巅心下黯然,问道:“师父,您武功那么高,不能把毒逼出来么?”
“呵呵,哪有那么容易,毒手观音果然厉害,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种奇毒,无色无味不说,还能牵动气机,可我方才为了迷惑李双绝和王三石,不得不挥出那一刀。”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周巅有些不解,“师父,他们不是你的兄弟么?怎么你还要迷惑他们,还要逃跑?”
洪天南调整了一下呼吸,盘腿而坐,悠悠说道:“这些腌臜事情,就不说了,我死期将至,命不久矣,就跟你说一个秘密。”
周巅默默听着。
“二十年前,我之所以能够一跃成为天下第七,其实是跟我得到的青鸾刀有关,青鸾刀不仅是一把宝刀,而且上头刻着武功秘籍,因此,我才有了问鼎江湖的资格。而类似这样的宝刀,一共有九柄,散落于各方武林人士手中,得到此刀者,莫不是成了跻身天下武评前十的高手。这就是为何近二十年来,名列前茅的武林高手都用刀的原因。也是我看到飓风刀齐白鹤以后,痛下杀手的原因。一把刀上的武功就能让我成为天下第七,那两把呢?所以当我得到了第三把刀的时候,就破格收你为徒。因为我觉得我能成为天下第一,打败那个高高在上的蔡兰亭……”
说着,洪天南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香囊。一抹月光,刚好照在他的脸上,周巅就看见,他的脸立时变得无比温柔。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天下第一又如何?这个香囊,是我女儿十一岁的时候做给我的,她让我戴在腰上,我觉得老爷们戴这玩意显得过于娘里娘气,就一直丢在床底下的箱子里,这次临行前她问我为何不把送我的香囊带上,我怕她生气,就给翻了出来,我现在最后悔的就是,以前没有天天都戴着它……”
说着,将那个做工并不如何精细的香囊,放到鼻子上嗅了嗅,笑容恬淡。
“我死后,你就将我火化,再想办法把骨灰送回辽东,送给我的妻子……这么多年,我只顾着争名夺利,都没有好好陪陪她……你武功低微,肯定会被他们找到,不过我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有能力跟他们周旋,如果你能侥幸逃脱,一定要替我杀了李双绝和王三石,不然我那远在辽东的妻儿老,就性命不保了。”
“我……”周巅怀疑自己听错了,凭他的武功,别说杀李双绝,就是他手下的那些普通弟子,都不一定打的过。可他终究没有说出此等丧气话,再惹洪天南伤心,只能沉默了下来。
“你找个安全的地方,将这三柄刀上的武功全部都练了,不说全部都会,只要学会一刀半,他们那几个废材,就不会再是你的对手。以后你学得了高深的武功,千万不要学我,其实做高手真的没什么好的,帮主也没什么好当的,你整天为了帮派壮大殚精竭虑,下面的人却勾心斗角,表面一团和气,私底下山头林立,而你又偏偏没有办法,只能装作不知道。”
“好啦,不说啦,徒弟,我们才认识一个时辰不到,可你却成了我死后托孤之人,当真天意难测。我会把这身内力都传给你,不过能传给你多少,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可能是八成,也可能是一成,一切就都看你的造化了。记住我的话,等你成了大人物,一定不要贪得无厌,不要目中无人,要学会藏拙低调,但也不可太善良,人善被人欺,人心难测,万事心。还有,一定要护好我妻子女儿……这辈子我是对不起她们了,如果你子有能耐,能够俘获我那宝贝女儿的芳心,我也不介意你做我的女婿,可惜的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却看不到了……”
说完这番话,洪天南已是泪流满面,他不再言语,一把扯过周巅的双手,与他双掌相对。
周巅只觉得有一股大力,如同浪潮般被一层层推进自己的身体,冲击着他浑身的经脉,全身每一处关节都酸疼的厉害,每个毛孔都不由自主的炸开,就像有千万只蚂蚁钻进了他的身体,在啃噬他的血肉。又像是身体的每一处肌肉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拉扯,让他痛不欲生,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心中清楚,如果挺过了这一关,那自己说不定就能问鼎江湖,出人头地,可是在这一刻,他宁可什么都不要。但是他偏偏又无法拒绝。
洪天南其实更加难受,不光要将自己辛苦积攒了三十多年的功力全部输出,而且还要确保让周巅可以承受,这份力道一定要把控好,稍有疏忽,就会功亏一篑。不仅如此,他还要承受毒手观音的牵制之毒,每输出一分功力,痛苦便会加重一分,如果这是在与人对敌,他早就一命呜呼。此刻的他,犹如一个身负重担的脚夫,独自走在独木桥上,桥下是万丈深渊,而且每走出一步,肩上的重量就会增长几分,之所以能够坚持如此之久,完全是凭借着一股超强毅力。
月朗星稀,山林之中不时传来几声鸟鸣兽吼。一阵山风吹过,洪天南终于油尽灯枯,他形容枯槁地坐在那里,拼尽最后一分力气,抓起了那个香囊,然后垂下头,再无生机。
得到了洪天南三十多年的修为,周巅并不觉得如何欣喜,他像一个猛然得到万两黄金的乞丐,一时间不知所措。
过了许久,他才回过神来,心想不能在此地多待,只是那马匹已然倒地不起,不能再骑。
正在这时,周巅听到一阵轻微的马蹄声,若有似无。他怀疑是自己的错觉,不过还是不敢大意,将三把刀都装进了木匣背在身上,这才抱起洪天南的尸身,向山林深处飞奔而去。踏出一步后,竟然是身轻如燕,然后一步比一步踏的更远。视野所及,也不觉得有多黑暗,周遭数十丈之内的风吹草动,似乎都在他的感知以内。
周巅消失后不久,马失前蹄的地方就出现了两骑,马上分别坐着一男一女,正是老板娘毒手观音和她的丈夫石杨路。
“老婆,你可真厉害,这乌漆嘛黑的,还真让你给找对了方向,那子失了马匹,肯定走不远。”
“哼,有什么大惊怪的,老娘能分辨出千种毒药的味道,追踪一个毛头子算什么难事?除非他能生出翅膀,否则逃不出我的手心。”
……
周巅没有生出翅膀,不过,却也差不了多少,得了洪天南转赠的功力,只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不知不觉已经飞奔了数十里路。起初步子踏的远了,还有些摇摇欲坠,经过一段路程的适应,慢慢的对气机的拿捏变的纯熟起来,到了最后,直接就逢山过山、逢水过水,大有武林高手的气概。
也不知行了多久,周巅自己都不知道身处何方,一路上也没有确切的方向,又飞速行了数里,来到一个村庄。
夜半三更,村里的人早已睡下,只能听见偶尔的几声犬吠。在村庄里转悠了一圈,终于在村子最深处的一片竹林后,寻到一个义庄。义庄有些破败,显然是无人看守,但周巅仍是高声询问了一番,见无人应答,这才轻轻踹开了大门。
看来只有在这里先凑合一夜了,想必李双绝和徐南海等人,一时半会也寻不到自己的踪影。周巅一边往义庄内走去,一边这样想着。
穿过不大不的院落,走进义庄正堂,借着微微月光,果见堂中放置了十多口黑黝黝的棺材,猝然见此情景,饶是自己已经身负高深修为,却也不免有些毛骨悚然,若在以前,他是万万不敢进义庄这种地方。
时候自己所在的村里,也有类似这样一个义庄,那是他谈之色变的地方,时候调皮做了错事,爹妈就经常吓唬他说:再调皮就把你扔进义庄里,想到这里,周巅竟忽然有些想家了。他放下洪天南的尸身,走向离自己最近的那口棺材,咽了下喉咙,伸手将棺材盖一把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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