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行完毕后,文版看起来很整齐,毫无蹩脚的偏差感,李浩握着鹅毛笔,抬头看了眼窗外模糊的轮廓,然后甩甩酸的胳膊,继续埋头书写,这是他做事情的一种习惯,从不会因为疲累或者厌倦而中途停止。从门外走来的丝蜜儿端着杯热绿茶和两碟小点心,轻轻搁在书桌上,微笑道:“对于你来说,这可比跟人打架要难的多。”
李浩并不抬头,坚持着最后两行,苦涩道:“确实如此,你能想象一位宫廷诗人,被逼着接过同胞手里的骑士枪吗,就是那种感觉。”
丝蜜儿嘴角轻挑,走到李浩的身后,看着那些完全在刻意限制形状的字迹,紧接着又看到李浩左手上翻开的书页,她细细看了几行后,表情有些无可避免的惊讶。因为李浩摘抄的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而是一本官方机构出版的热门手册,之所以说它热门,是因为这本手册里所记载的东西,全是晦涩枯燥的精灵语,从单字到短句到段落,都有详细的释意和书写技巧。它的出处其实很偶然,作者曾经是白蔷薇皇家魔法协会的高级教典管理员,已经故去,他在工作时喜欢研究各种魔咒的吟诵和书写,后来现如果是同样一种魔法,使用精灵语完成吟唱步骤比使用人类语完成要精纯的多,就这个看起来很复杂的话题,一度引起了利斯塔魔法部和各国魔法协会的讨论与研究,最终的结论完美验证了这位管理员的说法。所以大6上越来越多的魔法师,都试图在学习精灵语,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精灵语的难度系数,分别是西方语和蛮荒语的175倍和倍。如果不是婴儿时期就被父母丢弃在白杨谷森林里的孩子,是很难实现这种职业理想的。
由此,在高层次的魔法领域内,元素掌控者们都很习惯用精灵语交流,并视不会讲一口流利精灵语的同等级魔法师为笑柄。
这本手册曾经的使用者就是缪斯,他的精灵语,简直比母语讲的都要顺畅。摘抄完最后一行的李浩扔掉笔,端起尚有余温的绿茶喝尽,唏嘘道:“别站在我身后用哪种瞧见怪物似的眼神看着我,精灵语的书写,我已经练习了五年,缪斯说这种成绩连及格线都达不到,不过我能说一些简单的句子,你要听吗?”
(ex){}&/ 丝蜜儿干脆不说话,她并没有政客潜质,与李浩触水口战的时候从未占到过便宜。
李浩走到那张特意挂在墙上的秩序大6板块图前,笑道:“我们回到刚刚那个话题,或许在君士但丁看来,罗马是比卡萨布兰卡更珍贵的地方,因为哪儿不仅是他成为野心家的摇篮,还是代表他成功的一面鲜艳旗帜,他踩在贵族巨人的肩膀上长大,所以他看到的很多东西,或许是你我活到老都没有运气遇见的,对于一名已经有着深厚根基的帝王来说,这很重要,比他自身需要付出的更为重要,就像你永远无法像男人们一样,在夏天的时候赤膊上街。我的出生算不上故事,但是绝对悲剧,至少在同龄的小伙伴们看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没有资格成为一名战士的,因为这类人没有最初的导师,没有经历过魔兽森林的凶险,那是种即使填充进骨子里,也无法沸腾起来的鲜血。于是我选择接受现实,躲起来阅读那些爷爷生前留下的藏书,很精彩,甚至有很多我根本看不懂的魔法典籍。在我们那个村子里,最有知识的人是学校的校长,可惜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于是,我又失去一次赢得热血的机会。后来有人告诉我,我该长大了,该为这个残破不堪的家出一份力了。我想了又想,觉得航海是一件特别有价值的事,就到处收集木料和缝制船帆用的碎布,你一定想不到我整整用了两年时间,每次做那件事的时候,我都有种无法描述的成就感,那是一个懵懂世事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渴求与幻想,或者说是一种最早期的英雄式信仰。直到我完成那条船,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从长满荆棘的草丛里把它拖出来,用油漆在船帆上弄出李浩号这三个字,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我要去远方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去斩杀盘踞在孤岛上的恶龙,然后拿着战利品给村子里的人们看,没爹的孩子照样可以成为伟大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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