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d2全球知名的奢侈品牌众多,例如奈儿(hal)、路易威(isvui)、普拉达(prada)、巴宝(bur
ry)等,
名单冗长,难以一一列举。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你可以将这些品牌的服饰尽数收入囊中,逐一试穿。
在尝试之后,你可以挑选出你最钟爱的那件衣服。
如果是自己出钱为自己选购衣物,当然可以随心所欲。
但眼下的情况不同,购衣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穿着舒适,而是为了炫耀。
为了炫耀,最恰当的选择就不是穿自己偏好的,而是穿众人皆知的品牌。
这个逻辑很简单,不是吗?
你想炫耀,却发现对方跟你不在一个层次,根本识别不出你衣着的品牌。
对方茫然地望着你,却没能领悟到你想要展现的优越感。
这样的情形,岂不是非常尴尬?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情况出现,你必须选择那些在2009年大众认知中,
暴发户和有钱人最喜欢穿的品牌服饰。
arai品牌的服饰,一套下来价码数千甚至上万,不算过于昂贵,但也不便宜,重要的是体现出档次。
穿上阿玛尼,导购员会一个劲地称赞你的英俊潇洒,恨不得把所有华丽的辞藻都倾泻而出,就怕这位金主不满意而离开。
叶阳对这套衣服并不是特别满意,穿着不如那套定制的西装舒适。
但毕竟掏钱的是校长,他也就随遇而安了。
夏弥挑选了一套givhy的白色晚礼服,手戴真丝手套,身穿层层叠叠如莲花般绽放的裙摆
美得令人窒息。导购员夸张的表情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切。吸引人的不是衣服本身,
而是穿衣服的人。十八岁的夏弥,美得令人叹为观止。裸露的肩部肌肤甚至超过了那件雪白的晚礼服,
人完美无瑕,衣服则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自然价格也不菲。
我日常穿搭的服饰,
价值高达三五十万美元,这可是叶阳那套衣服价格的三十倍还多。
资本家最喜欢从女性身上捞金,这话一点不假。叶阳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套衣服哪里值三十万美元。
简直是胡说!再添十万美元,都能买一辆劳斯莱斯了。
昂热却泰然自若地刷了卡。一出一进,四十万美元就那么没了。
店长亲自将衣物送到车旁,要是手头有红地毯,恐怕还会一路铺过去。
并非没见过挥金如土的贵宾,但像这样痛快淋漓、毫不犹豫的,就像是日常买两个茶叶蛋的百姓,实在是罕见。
这样的客人维护好了,好日子还远吗?这件衣服实在是太珍贵了,
以至于夏弥上车时的动作都显得僵硬。这可是三十万美元啊!
要是蹭出个洞来,那还了得。夏弥心惊胆战。她不过是辛辛苦苦s两小时,也只能赚到一百美元的小sr。
哦,不对,是两百美元。
叶阳看着她,觉得好笑,“放松点,夏弥。”
“要有一种‘三万刀的衣服算什么,我日常穿三五十万刀的’气势。”
夏弥脸上写满了忧愁。提到穿价值三五十万美元的衣服,她连想象都无法想象出那会是一种怎样的女人。
对她来说,这样的衣服遥不可及。
不仅是三五十万刀的衣服,就算是现在身上的这件三十万刀的衣物,也让她感觉像是背负了一重大山。
“师兄”,“我在酒店住,
sr的收入倒无所谓,反正挣的也就那么几百美元”,
“努力点,咬咬牙,还是负担得起的”。
夏弥抱怨道,“这衣服实在太贵了!”,
“如果真的不小心弄坏了,我怎么赔偿得起啊?”昂热回答,
“它已经是你的了。”开车的同时,他自嘲地想,这算是执行任务的福利吗?
夏弥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一件三十万刀的衣服,就这样成了她的?
她张大了嘴巴,满脸都是震惊。叶阳看着她,忍不住笑了,轻轻地将她的嘴唇合拢。
刚松开手,夏弥的嘴巴却又意外地张开了。似乎她的面部肌肉已经失去了控制。
“叶阳,她又张开了嘴!”
夏弥似乎对这种情况感到有些无奈。叶阳也不厌其烦地帮她闭上嘴,提醒道,
“小心点,别口水流出来了。”
夏弥立刻反驳,“谁流口水了!”她假装生气的小模样,却异常可爱。
大概这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哪怕生气也让人喜欢的魅力吧?
就像小猫即便炸毛,在人们眼中仍旧是纯真又可爱的存在。
夏弥轻抚着她身上的那件价值三万刀的衣服,内心掩饰不住的喜悦。
她实在是太喜欢这件衣服了。有谁会拒绝一件价值三万刀的衣服呢?
哪怕不穿,只是放在那里,也会让人感到满足和快乐。
“校长!”
夏弥说,“以后有任务,一定要叫上我。我喜欢出任务!”加长版林肯在道路上高速行驶,
即便校长开车速度极快,却依然畅行无阻。
这并非全仗着昂热的高超车技,其中自然有其他原因。豪车的价值,并不仅仅体现在车辆本身。
车辆所体现的额外价值,让路人一瞥便知车主的非同一般,是一位成就显赫的成功人士。
而且,行驶在路上时,其他车辆往往会主动避让,以避免不慎造成的损失。
万一不幸发生碰撞,原本顺遂的人生可能瞬间变得曲折。谁愿意在美好的午后驾车外出,却回家时被迫卖掉房产和车辆?
如果你觉得自己过得太安逸,想要一点波折……那就去撞豪车吧。
那可是能瞬间改变你人生的捷径。可谓是
“人生改变器”。
“你想多接任务?”昂热吸入一口嘴里的雪茄,“那你就得多和叶阳在一起。”
“为什么?”夏弥疑惑地问。
“作为学院前所未有的s级学员,路明飞现在陷入极度沉迷,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比他更适合解决任务。”
昂热的话不无道理。任务自然应当交给最出色的人来完成。
“师兄。”夏弥立刻紧握住叶阳的手,“我以后打算跟着你了。”
在一瞬间,叶阳觉得夏弥和芬格尔有几分相似,都显得颇为实际。
但随即他意识到,芬格尔可能会更加厚颜无耻。
他现在可能正指天发誓,以确保自己的绝对忠诚。如果叶阳让他去痛打路明飞,芬格尔大概连思考都不会,就会直接行动。
他甚至会贴心地问,叶主席,您希望我怎么打?
是要断手还是断脚?即手脚都断也是可以接受的。
您知道,我是您最忠诚的跟班,保证让您满意。
至于路明飞的结果?那已经不重要了。
他只是个普通的室友,大不了我回头请他吃顿饭就是了。
叶阳忍不住笑了。他确实很欣赏女孩这种天真纯洁的性格。活泼可爱,毫无心机。
“对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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