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张霞的陪同下,冯超辰时隔多年,再一次踏进了久违的六中校园。
还没走进校园,只是远远走近,就看见茫茫多的人流,一个个莫名心急的家长带着自己的孩子,围在分班名册前面议论纷纷。张霞看着这股人流,也莫名的心急起来,赶紧拉着快步走进学校。
才刚进校门,冯超辰一眼就从这茫茫的人海当中认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谁来着……嗯,对了,是朱兴平!一个比冯超辰要瘦弱上一些的少年,宽额头,长瘦脸,棕黄色的皮肤,因为营养失衡头发略微有些偏焦黄,还长着一对很显眼的招风耳。朱兴平是燕城市附近的乡镇学挂片区升上来的,这当口儿身上穿的都还是乡下的那种老旧土布衣服,也许是因为刚到城里的原因,举手投足间有些畏缩,整个人看起来给人一种土不拉几的感觉。
冯超辰从他身后不远处望去,正好能清楚的看到他正在好奇的四下里探头探脑左右看来看去,活生生一个刚进城里的土老帽形象,当然,事实上倒也确实是这样,远没有冯超辰记忆里头来的飞扬潇洒。在记忆中,这个朱兴平是和自己一个班级的,后来还成了算马虎的朋友,不过没有太过深交。这是个颇有心机的少年,许是出身的原因,做事很圆滑,四处逢源,危机时刻倒打一耙是他的特性,属于那种泛泛之交即可,不可深交,更不能战场上将后背交给他的人。不过那时候大家都还是中学生,离社会还远,因此虽然并不齿朱兴平的为人处世,偶有摩擦,但记忆中,两人相处的勉强还能算是愉快。
此刻见到朱兴平的瞬间,冯超辰的脸上就不由自主的流露出缅怀的笑意,忽然有一种冲动,真想冲上前去大喊一声,嘿,你子鬼鬼祟祟的又在看什么呢,一肚子坏水的,又在算计谁了?
目光一转,看到站在朱兴平身旁的一个矮个胖子,郑宏,和朱兴平是同一所学同一个班级升上六中的,两个人是很要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玩耍。脸上总是一副憨憨的笑容,是一个很阿q式的人物,中学三年时光里,总是热衷于缠在那些校园混混身旁,偷些家里的零钱孝敬供养,然后在其他同学面前牛气冲天的横行霸道,却时常因为惹动他的那些大哥们生气发怒而被打的遍体鳞伤,经常放学后身上是红一块紫一块回家的,却出人意料的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第二天又继续缠上那些大哥。很完美的印证了那句老话,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在他身上发生的故事让人在啼笑皆非之余也不免摇头叹息,想必多年后,再回想起这段荒唐可笑的时光,他自己也会感到无比的羞愧。
{}/ 冯超辰点点头,四下里观望的眼神有些复杂,很快和张霞中人群中又挤了出去,快步向教学楼走起。
“嗯……那个,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这位同学,请问你知不知道初一三班是在哪个教室?”一个看起来有些苗条瘦弱的女生拿着同样崭新的就学通知书,和母亲两人在人流中挤来挤去,看着左右两道楼梯,不知道该走哪一条。
冯超辰漫不经意的回过头,猛得想起了什么,脸色微变,微一沉默,笑着道:“这还真是巧呢,我也是初一三班的,去班上的话走这道楼梯,那我们一起过去吧。”
“原来是同学啊,好巧,那可真是谢谢你啦。”那个女生连忙道谢。
“不用,大家很快就是同班同学了,有什么好谢的。”冯超辰笑道。
从左侧的楼梯上到二楼,循着记忆,很快就来到了教室的门前:“呐,看,这里就是我们将来的教室了,看门牌,初一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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