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这算是终于舍得醒了,你在不醒,我真的要来你病房每天都哭一个小时了。”林谦择道。
“能不醒?昏睡着每天都能听到你在我耳边念叨着公司快被你弄垮了,从顾家借来的钱快被你亏光了。”林谦桦一点没客气的表示对林谦择无比的鄙视。
“我就说我只适合当一个天天吃喝玩乐的富二代,我一点都不适合天天在办公室里努力工作赚钱的优秀青年。”林谦择也是没脸没皮习惯了,反正林谦桦怎么讽刺他,他是半点不带生气的。
“我刚才听大伯在和人打电话,谈的就是安排你出国的事情。”林七七小小声的和林谦桦嘀咕着,“哥,你不去,是不是放不下公司的事情啊?没事的,哥,你尽管去国外休息一阵,我哥再没用,顶一阵也是能行的,公司再重要,也重要不过你的身体。”
林谦桦摇摇头。
他不是放不下公司。
而是,放不下这座城市。
放不下这座埋葬着他喜欢的姑娘的城市。
(ex){}&/ 如果简桑榆嫁给了自己,她在外拍戏,他会不会因为她离开太久而想念她,想念到跟着她一起去剧组陪着她,选择异地办公。
如果,他能一直陪着她,或许,她就不会被绑匪带走呢?
“哥!”林谦择低吼了一声,“你怎么能有这样的念头?”
“顾沉和简桑榆的婚约是很早就有的,你的这些念头,只会让你自己钻进牛角尖里。”林谦择责备着林谦桦,“难怪伯父和伯母要把你送到国外去。”
林谦择现在是懂了,休养是借口,他们为的是要让林谦桦远离之前的生活环境,去一个全新的环境,然后慢慢的忘记简桑榆。
“人死不能复生,简桑榆活着的时候,是顾沉的妻子,她和顾沉的感情有多好,我们有目共睹,简桑榆走了,顾沉比你更痛苦,我们活着的人,可以因为过世的人伤心一阵子,但是,却不能伤心一辈子,这个道理,你还要我和你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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