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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胎换骨:长的太帅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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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抛开风骨拍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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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几个选手皮粗肉厚,在比赛场上,不能施展杀招的前提下,她没有丝毫优势可言。
    见雁钟燕如此,其余几个国内选手也想明白了,纷纷弃赛。
    原本要轮流打七次的比赛,直接进入了四强争霸。
    这样一来,能不能让武术冠军不要被外国选手夺走,全在辛无痕一人身上。
    辛无痕的压力更大,他必须一个不落,一一打败另外三个人。
    那三个选手,两个是拳王,一个是十段柔道大师。
    别说别人有没有信心,连他自己都没丝毫把握。
    之前虽然赢过他们,但更多的,反倒是出其不意。
    重要的是,西方拳王帝摩斯还没遇到呢!
    说起来,帝摩斯对他的威胁是最大的。
    那家伙身高近两米,伸直一只手,自己就打不到人家身上。
    而比赛规矩,手脚正常碰撞是不算分数的。
    要赢帝摩斯,他并没有好办法,似乎任何招数都不管用。
    更要命的是,他还要接着参加文化大赛。
    那个不费体力,但费神。
    对他来说更累。
    他在武术大赛的惊人表现,让他被慕容博雅掩盖的光芒,又显露了出来。
    现在,他已经是保住武术冠军的最后一丝希望。
    要是武术冠军第三次被外人夺走,很有可能,下一届再没脸办下去了。
    因此,很多人已经把他和慕容博雅相提并论,称他们二人,是不世出的少年才俊。
    言称:二人若是能够分别以如此年纪取的文武状元,必将成为佳话。
    要不是辛无痕的相貌实在拿不出手,很可能金童玉女的评价,早就帮他们戴上了。
    。。。
    武术大赛从八个人变成了四个人,比赛间距越来越短。
    他和别人不同,还要参加文化大赛。
    若非举办方为他专门调整时间,压根无法同时进行。
    在棋艺上赢了慕容博雅,让他对进入文化大赛前十,又升起了希望。
    因为他的强项,正好是诗词歌赋和书画。
    而这些重头戏,还没开始比试。
    虽然对文化冠军已经不抱希望,但要是能挤进前十名,把一百万奖金变成一千万,诱惑真的很大。
    值得他不惜一切去搏一把。
    为此,他必须不择手段。
    有鉴于此,他不惜放下了文人该有的清高和一贯孤傲的性格,逢迎了一把评委。
    虽然显的有些前倨后恭,少了一丝风骨。
    但为了实现目标,就让面子见鬼去吧。
    读了那么多书,要是还不懂的趋利辟害和妥协二字,那这些书就算白读了。
    因此,在诗画比赛项目上,辛无痕无耻的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料不到的举动。
    比赛要求是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作画一副,然后以画为题,即兴赋诗一首。
    结果,他一连画了八幅画,做了八首诗。
    如果是画别的东西,自然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值得人人称颂。
    可是他画的,却是七位评委和总裁判江渐离的真人画像。
    当然,这本事,别人想模仿都难,也算是门绝技。
    做诗也就罢了。
    他做的诗,还极尽吹捧之能事。
    让人看了,虽是为他的画技叫好,但却夸赞不起来。
    这简直是红果果的拍评委马屁,给自己拉分。
    八幅画是用毛笔所画。
    虽不写实,但却传神之极,一看就是七位评委本尊无疑。
    还把几位评委的缺点特意淡化,把优点加倍凸显,显的个个风流倜傥,潇洒不凡。
    又把几位评委的生平得意之事,用诗巧妙的展示出来,正好能挠到当事人的痒处。
    比如对江渐离的画像和诗,就让人感觉太过肉麻。
    江渐离本就长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
    被他加以渲染之后,让人看了,感觉便算是潘安宋玉复生,应该也不过如此。
    为他写的诗,也是让人挑不出错又无法叫好。
    叹江君:
    不入朝来不做官,功名富贵若等闲;
    虽是民间一百姓,却能亲笔点状元。
    江渐离是大赛总裁判,虽是德高望重地位超然,但却并不是官方职务。
    他本人也没有担任任何官职。
    说穿了,只是民间一个诗词大赛主持人和举办人,外加一个商人。
    其实,也就是个名气大的老百姓。
    但这个大赛的影响力太大,选出来的冠军,最后被称作“民间状元”。
    虽非官方选出的人才,却能得到全社会公认,也算名副其实。
    有鉴于此,江渐离也被人私下称作是“民间宰相”。
    但这称呼,只是坊间闲言,场面上没人会特意提出来。
    开玩笑,点状元可是皇帝的专利,你竟然敢点状元?
    你想干啥?
    幸亏是现代,轻易不以言罪人,这要是放在古代,砍头都是轻的。
    抄家灭族也不算冤枉你。
    就算没人怪你大逆不道,但在公众场合,如此红果果的拍评委的马屁,也是从来没人干过。
    就算讨好了评委,也会让人感觉你是拍马溜须之辈,而人望大跌。
    别忘了,观众的投票,可也是最终冠军归属的关键。
    你文人风骨在哪里?还要不要碧莲?
    但辛无痕可没这顾忌。
    有了慕容博雅的存在,他早已绝了争夺冠军的心思,他只想能够进入前十而已。
    我管你观众怎么想?
    爱谁谁。
    他只要前十名的那一千万奖金,有了一千万,母亲就不用辛苦给人打工了。
    哼!所有观众加起来,都不如母亲一根头发丝重。
    老子又不当明星,也不指望你们吃饭,用得着看你们脸色?
    但评委却能决定自己能不能拿到那一千万。
    原本用不着这样,主要是上次才艺比赛时,他把评委给得罪了。
    表演之前脑子犯浑,给评委连个礼都没行,抱了下拳头就算过去了,当时评委们的脸上就不好看。
    这要是放在古代,就是犯上,是不尊重前辈的严重无理行为。
    没行礼也就罢了,最后竟然带头弃权罢考,差点害的比赛进行不下去。
    要不是他还同时参加了武术大赛,绝对会被取消参赛资格的。
    这简直是对大赛的极度不尊重。
    举办方如果来句:既然不想考,那就以后永远都别考了这句话,还真没办法。
    因此,他才抛开节操公然讨好了评委一把。
    还别说,他倒也没有白费心思。
    他的长相,本来就不讨喜,让人生不起好感。
    在评委眼里,你武术大赛成绩再好,能说明什么问题?
    充其量是个武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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