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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子浪子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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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畜牲老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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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犯蒋茂群情绪低落,哭哭啼啼地诉说完他的犯罪经过,并把唯一的救命稻草希翼之光寄托在我们大伙身上,希望我们给他写上诉状。

    他随后又补充道:“我不是故意杀人的,只是当时脑袋一片空白,能不能算防卫过当,是那名妓女先威协我的!我哥是搞工程的,家产几百万,他可能在外面活动关系,如你们能帮我改判,我到时会重谢你们的大恩大德”。

    求生的让他的思想变的脱离了现实,他总在自欺欺人地在想:他哥不会放弃他。但实际情况看,自他出事至今,半年多了,他哥都没来看过他,没在他帐上放一分钱的生活费。强奸,杀人这项罪名会让亲人抬不起头的。

    我们问他:“你媳妇和孩子来看过你吗?”

    他又愤怒了,骂道:“那个臭婊子无情无义,我开庭都没见过她,还是政府为我指派的律师,听律师说,自我出事,她带着孩子跑了。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那臭婊子太狠毒,我是被她害死的!”

    我们都为他编织善意的谎言,安慰他说:“你固然有罪,但罪不致死,是那发廊妹有错在先,你只是采取的方式不当而已,给你定的罪名不准确。”

    第一,强奸罪不应成立,凭你的身体素质条件,强奸一个比你还高大的健康女子,且你身上没有抓痕,这证明对方没有反抗丶挣扎,这不成立。

    第二,抢劫罪不应成立,首先,你进发廊的初衷是,是女方出尔反尔,交易进行完毕,她采取了讹诈,使事态的发展不受你的控制,你本意是制止讹诈事件的发生,终止荒唐的游戏,但你出手没有分寸致使其死亡的,不应属于故意杀人,最多应归纳为:“过激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

    第三,抢劫罪的定性不成立,当事人已死,你侵占的财物属于顺手牵羊。抢劫罪的定性是使用暴力,威协手段侵占别人合法财产,但你当时拿手机和现金时,没受到任何阻拦,应属盗窃或非法占有。

    听这些“大神”们把一起性质恶劣的强奸,杀人案件,给轻描淡写地剖析过后,俨如一起小案件。蒋茂群竟幼稚地频频点头,嘴角竟露出一丝笑意,仿佛他是受害者一样。这就是我们大伙想要的结果,要让他活在“梦”里,否则,他一天到晚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之中,我们的压力会很大,氛围就会很压抑,监房的环境已经够悲催的了。

    戚应忠热心地拿出笔和纸,有板有眼地为他写上诉书,让他寄托无限对生命的渴求,冷却这颗情绪随时会崩溃的定时炸弹,让他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平静地过渡。

    当我们郁闷时,看看他沉重的脚镣手铐,我们会由衷产生一种幸运而幸福的感觉,虽失去了自由,享受不了物质和财富所带来的欢乐,但我们终将有一天还会拥抱阳光和大地,还将回归社会。但他确不同,他的生命将戛然定格在2013年的某月某天,这将是悲哀而改变不了的现实,死亡并不可怕,但等待死亡将是无比煎熬的。虽生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但当你的生命不受自然规律主宰,别人不允许你活着,将用残酷的方式终结你时,想一想子弹瞬间穿透头颅,滚烫的子弹沾有脑浆,肮脏地从你面门射向地面……那场景血腥而残暴,面目全非之后,蜷缩一团而不停地抽搐时,将是很可怕的。

    (ex){}&/  戚应忠说:“你一张江湖嘴油腔滑调地,想整事是吧!”

    此老头话音一转,说道:“哪敢!哪敢!我听您们的,叫我上东我不上西,叫我打狗我不撵鸡”!

    此人一副江湖嘴,会见风使舵。

    戚应忠问道:“你犯的什么罪?”

    此人腼腆了一下,开口说:“我是本地人,姓陈,名三愣。”

    陈三愣很狡猾,先报出家门是本地人。

    李峰骂道:“你妈b的,问你犯啥罪,谁问你哪里人了?”

    陈三愣见大伙都反感他的“江湖嘴”,他急忙说道:“我说!我说!我……我……”。

    李峰性子急,从铺上站起来,攥着拳说道:“你个老杂毛不会犯强奸罪吧?快说!”

    陈三愣还在吱唔着,我们大伙一致说:“来这里犯啥罪都不丢人,证明咱有犯罪的勇气!”

    陈三愣最终说:“我睡了人家小姑娘。”

    戚应忠问道:“睡小姑娘最多拘留丶罚款,怎么会送看守所?”

    李峰说道:“你要不实话实说,老子先教训你。”

    陈三愣说:“是她自愿的,我还每次都给了她钱,就是她年龄太小了。”

    大伙都很好事,瞪大眼睛,想听下文,问道:“她多大?”

    陈三愣说:“三年前,她十岁,我和她的关系保持3年了”。

    我们以为听错了,或他耍我们开心,严肃地问道:“她多大?”

    陈三愣一本正经地说:“我没骗大家,三年前她十岁!”

    李峰终于控制不住自已,一巴掌打过去,骂道:“真是老畜牲”。

    我们赶紧给拉开。

    陈三愣此时立马老实多了。

    我们一致要求他讲述案发经过,不得隐瞒。

    他的讲述让我们在场的人都想暴揍他一顿,他比畜牲有过之而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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