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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一枚野生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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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迷之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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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安康,独生子女,没车没房,一个正儿八经的0岁大学生因为没赶上宿舍楼门禁被迫睡公园居然穿越了!

    我降临在一个名叫榕树村的人类村庄,这里空气清新,蓝天白云,民风淳朴。轻松加愉快的穿越之旅就此开始。

    愉快个头!这是个未来的末日世界,人类在和丧尸的战斗中落败。幸存下来的人们会在隐蔽的废墟里建成村子,然后靠捡一些先人留下的高科技物资得以生存。

    这里算得上很安全的。但对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1世纪青年来说,没有ifi、sa、sar

    h(智能手机)我在这个村子里待了天就已经感到无比煎熬了。

    不久前女承父业成为村长的卡娜姐姐俏皮的对我开玩笑说:

    “如果布莱克先生没能在村子里找到一份工作,我就要把你丢外面喂丧尸哦。”

    这个村子的人都是些白种人。他们称呼我这样的黄皮肤黑发的人为东洲人。既然是一场难得的穿越之旅,于是我决定不使用原世界的名字,改用布莱克(&bk)称呼自己。

    我借宿的房间里一台名叫粒子成像仪的设备在我面前成像出一位身高一米八,长相贼帅的年轻伙子。这牛逼的成像技术60度的还原了我的样貌。体验过高科技镜子的我更加确信了如果我那一个月没剪的头发染上渐变色,一定能成为快抖a-

    10佳大帅比。

    当然那天的我并不是在显摆自己的颜值,毕竟我也是个有理想的人。

    于是我穿上了村里最合适的衣服。

    戴上了村里最防晒的草帽。

    拿起村里最好的锄头。

    肩上挂着村里最好的光束步枪。

    心里默念一句:只有种田适合老子。

    心里再默念一句:远离sa从种田开始。

    没错!我全新的生活要从一个农民开始。

    为啥要带上听上去高端上档次的光束步枪?

    这个世界丧尸统治了地球,也就不缺村里人被丧尸抓走吃掉的传闻。

    最近的一次就是前任村长外出打猎,然而被丧尸抓走了,一去不复返。

    再怎么说我也是个血气方刚,胸怀大志的热血青年。老天爷把我请到了这个世界一定是让我拯救这里。

    于是我要用这把自带八倍镜,指哪射哪,就是缺个5毛钱激光特效的光束步枪开启打丧尸的精彩人生。

    能用于耕种的农田离村子很远。又因为前往目的地的道路不是残破不堪的废墟就是植被繁茂的林间路,所以没有轮子的悬浮车是用不了。

    在很有号召力的杰森大叔带领下此次出行的16人将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的前往路途遥远的农场。

    早上出发到达目的地已经快中午了,这些职业农民连休息也不做就开始干活了。而我这样的年轻怎么能示弱?要知道这里的叔叔伯伯家里还有淳朴美丽、善良可爱的千金呢,我还得靠他们宣传我的勤劳勇敢。

    于是硬着头皮就是干!结果我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中暑。

    “快逃,有丧尸!”

    “都拿起枪战斗!”

    “不是流浪丧尸,是部落的!”

    我迷迷糊糊的看着四周乱成了一锅粥。虽然丧尸来的不是时候,但是时候轮到我出场了。

    我放下锄头猛的站起,正准备寻找自己的武器。只见有只肤色苍白,面目狰狞,奔跑的动作极不协调速度却不亚于常人的人形生物朝我逼近。因为中暑我的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就这样,外出种田的一群人,其中的六人落入了丧尸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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