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外密林中的土壤湿润而潮湿,一只千足虫缓缓的在雾隐雷藏的身边爬过,发出沙沙的响声。雾隐雷藏眼看着千足虫从他握枪的手上爬过,他仿佛一块石头,没有一丝一毫的感觉,任由这恶心的虫子在他手上爬来爬去。
夜色中的密林,格外的潮湿,各种毒虫也格外的多。
这样的环境旁人或许难以忍受,雾隐雷藏却早已熟悉,他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他都这样静静的趴伏在地,等待着那最佳的出手时机。
作为一个狙击手,雾隐雷藏什么样的恶劣环境都经历过,有一次为了杀一个难缠的角色,雾隐雷藏硬是在路边的粪坑中趴伏了一日一夜,只因为那里是最好的伏击点,绝不会有人注意。为了杀人,雾隐雷藏总是可以忍受一切。
视线尽头的火光摇曳,在雾隐雷藏的眼中,杨千夜的头变得越来越清晰,雾隐雷藏的身子忍不住开始颤抖,这颤抖并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兴奋,即将杀死眼前的这个人让他兴奋的浑身发抖。
每一次杀人,雾隐雷藏都能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感,他也记不清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九岁还是十岁?他唯一能记起的就是,那似乎也是一个像这样的夜里,几个从西方来的葡萄牙士兵抓住了雾隐雷藏和他的妈妈,并当着他的面残忍的孽杀了他的母亲,雾隐雷藏当时还是个孩子,因此没有人注意到幼小的他拾起了葡萄牙人散落在地上的枪与刀,在葡萄牙人的怒吼与枪火的硝烟中杀光了所有的人。
从此以后雾隐雷藏就爱上了用枪杀人的感觉,当他手里握着枪,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无所不能的神明,可以主宰凡人的生死。每一次他隐藏在暗处,看着对方对死亡的即将降临一无所知,他就兴奋的浑身发抖。
可是他的手却很稳,他的人虽然因兴奋而发抖,他的手却稳如磐石,他至今已杀过327个人,从未有过一次因兴奋而失手,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
他慢慢的瞄准杨千夜的额头,这是他最喜欢射击的地方,他特别喜欢子弹洞穿颅骨发出的声音,伴随着迸射的脑液,飞溅的鲜血,那是一种怎样极致的享受啊。
雾隐雷藏已经在这里埋伏了很久,意外闯入的两个人并不会让他的信心有丝毫的改变,他只为自己又要多杀两个人而感到兴奋。为了遮掩身形,防止开枪时的火光暴露自己,雾隐雷藏悄悄地释放了忍术,雾影之术。
夜色已深,月光越发的皎洁,山中忽然兴起了薄雾,雾气中远远传来一声枪响。
随着枪声响起,雾气中忽然飞来一物,快如闪电,直奔杨千夜而来。杨千叶端坐不动,举起手中烤野味的铁签子对着来物轻轻一点,只听一声金铁交鸣之声,来物噗的一下,击打在大殿的墙壁之上,竟是一枚破碎的铁弹。
林典这才注意到,杨千夜烧烤野味用的乃是一根圆圆的铁棍,铁棍的一头磨得尖尖,另一面缠了一块布条当做护手,就好似百姓用来烧火的铁签子,杨千夜方才正是用铁钎子的尖头点在了铁弹之上,出手速度之快,认物之准确当真是平生仅见。
山中忽然起雾,雾中飞来的铁弹,林典已经判断出来人正是藏剑山庄中名为雾隐雷藏的暗器高手。据传说这雾隐雷藏来自东海瀛洲,擅长东瀛忍术,能在平地间兴起大雾,尤其擅长使用一种被称之为步枪的极强火器,能在远处发出一种追魂铁弹,速度极快威力极强,中者立毙。
然而武林中却几乎没有人见过雾隐雷藏出手,因为见过他出手的人都死了。
雾隐雷藏既有隐身的忍术,又有强大的火器,乃是武林中一个极为厉害的角色。为人更是小心谨慎,几乎很少在江湖中露脸,每次出现也都是隐藏在雾中,因此除了藏剑山庄的人,竟无几人识得他的真面目。
这雾隐雷藏为人残忍好杀,刚到中原之时就常以杀人取乐,寻常武林人士不经意间就会被杀。终于惹恼了正道群雄,遭到各方围剿,只是雾隐雷藏善于隐藏,又心狠手辣,手下从不留下活口,没有多少人识得他的真面目,导致正道群雄几次都围剿无果,反被这雾隐雷藏反杀了不少。后来雾隐雷藏因此也受了重伤,不得已只好逃入藏剑山庄,成为藏剑山庄门下的顶级杀手之一。
林典心知此时三人聚在一起,恐怕已经被这雾隐雷藏视为是一伙的,伸手握住腰间短剑正要出手,就看见少年张白圭已经对着殿外的密林轻轻的吹了一口气,密林间突然狂风大作,山中刚刚兴起的薄雾顿时被狂风清扫一空。而杨千夜则猛地一甩手已经把手中的铁签子向密林深处的火光甩去,铁签子破空而去,速度竟好似比方才的铁弹还有快上一丝,瞬时间就已消失不见。
只听得远远传来一声惨叫,显然是杨千夜的铁签子命中了目标。
杨千夜此时已经飞身而起,像一只大鸟般向密林深处飞去,声音远远传来:“多谢出手相助,杨某去去就来。”
这一切雀起鸢落不过短短的一两秒钟,杨千夜早已经飞进了密林之中。
林典和张白圭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一丝凝重,他们虽然已经猜到了杨千夜必是一流高手,却没想到杨千叶此时的出手更是出乎二人的预料,速度之快力道之猛身法之轻盈,无一不是世间少有。
大家萍水相逢,更不知是敌是友,由不得两人不小心在意。
过不多时,杨千夜的身影呼的一下从密林中飞回,手中还抓着一个侏儒。
杨千夜落在大殿之前,将手中的侏儒一把扔在地上,这侏儒胸口上正插着杨千夜的铁签子,此时已经四肢抽搐,嘴角溢血,眼见已经是不能活了。这侏儒的相貌长的极为丑陋,身上还穿着东瀛服饰,肩上还挂着一只火器长枪。杨千夜一脚踩住了侏儒的胸膛,俯身抓住铁签子,缓缓的将铁签子从侏儒的胸口拔了出来,转身笑道:“林兄弟见多识广,可知道这是藏剑山庄的雾隐雷藏吗?”
林典仔细看了看,说道:“我虽没有见过雾隐雷藏的真面目,不过看此人的身形衣着以及使用的火器,还有林中忽然兴起的雾气,此人应当就是藏剑山庄的雾隐雷藏。”
林典说着拱了拱手,接着说道:“敢问杨兄与藏剑山庄有何恩怨?这雾隐雷藏因何要追杀于你?”
杨千夜答道:“我与藏剑山庄本来无仇无怨,只因我前日杀了藏剑山庄的天聪子,所以才会被雾隐雷追杀。”
张白圭问道:“杨兄为何要杀天聪子?”
杨千夜答道:“前日我曾见天聪子追杀一个流浪的老人,我看那老人丝毫不会武功,于是出手相助。那天聪子见我出手,反而想要杀我,于是被我所杀。只可惜那老人却已身受重伤,我又不擅医道,救之不及。”
张白圭接着问道:“杨兄可知天聪子为何要追杀那老人?”
杨千夜说道:“那老人对我讲,他本是荆州人士,名为韩二狗。只因三年前荆州水患,韩二狗一家受了水灾难以为继,自愿将家中土地并入藏剑山庄。当时双方商定,韩二狗每年需上交土地收成的一半,余下的归韩二狗自行支配。却不想到了第2年的秋天,藏剑山庄的仆人却强行收取十分之七的土地收成,韩二狗不愿自家的粮食被人拿走,结果却被仆人打伤。韩二狗心中不服,就去当地的县衙告状,没想到藏剑山庄欺负韩二狗不识字,早就联合了县里的文书,伪造了假文书让韩二狗画押签字,韩二狗天真的以为自己签的是十分之五的文书,而实际上签的却是十分之七的假文书。韩二狗的官司没有打赢反而丢了土地,又被县太爷已诬告之罪打了板子,一气之下回到家里就病倒了。韩二狗的女儿为了给父亲治病,自愿卖身藏剑山庄为奴,却不想被人虐待而死。韩二狗的妻子也因为女儿的死再加上劳累过度,一病不起撒手人寰。藏剑山庄紧接着看韩二狗失去了劳动能力,也把重病的韩二狗赶出自己的家,从此成为流民。这韩二狗家破人亡,万念俱灰,于是想去省城找官家讨一个公道,因此遭到藏剑山庄的追杀。”
杨千夜沉声说道:“杨某不才,愿为这韩二狗讨一个公道。”
二人听了以后很是佩服,要知道江湖儿女踏入江湖,为的就是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武林中人所谓的扬名立万,不只是好勇斗狠,也为了除暴安良。武林中人若是仗着武功欺压乡里,鱼肉百姓,那不是成了流氓土匪,劣绅土豪?此等行为也最为江湖人士所不齿。
在我国古代,地方士绅们尚且知道修桥补路,施粥舍饭,开仓振灾,更何况是匡扶正义为己任的江湖侠士。就连绿林中的江湖好汉实在活不下去了落草为寇,都要打出替天行道的口号,标榜自己是杀富济贫的侠义之人。当时正是王朝末年,土地兼并已经十分之严重,农民多数生活艰难,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自有的土地送到了地主豪绅的手中。江湖势力也难免要做出些土地兼并的举动,只是江湖有江湖的规矩,赚钱自然是难免的,可如果手段恶劣,为人所不齿。众人还是要骂你一句恶贯满盈,指不定什么时候手头紧了就会来行侠仗义。
因此二人听了之后顿时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同声说道,杨兄高义,我二人愿鼎力相助。
杨千夜笑道:“多谢二位援手。”
林典与张白圭哈哈一笑说道:“自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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