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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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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且行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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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旷的野外,树木并不太多,临近山脚的村子升起阵阵炊烟。日薄西山,金灿灿的光芒射在树上、水上、大地上,耀的村子鳞光闪烁。

    这里土地肥沃 ,田地鳞次栉比 ,刚种上不久的作物如同集合的新兵,一排接一排井然有序的列着队,虽然稚嫩却也显得威严。这个小村子就如同桃花源记中记载的一样: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土地平旷,屋舍……去它球球的屋舍俨然,有很多房子已经残破的不成样子了,而且村里的人盖屋子也没规划,划块地就可以盖房子了。

    此刻一个不大的小院,同很多人家一样,屋中的主人正在做着晚饭。

    十来岁的孩子,拄着下巴呆呆的看着比他还小的小女娃追赶着小黄狗跑,说是看着小女娃,其实思绪早已飘到九霄外。

    直到现在乐庆还怀疑自己在做梦,可如果真是做梦也不至于在村子里过了五天。

    “真不敢相信啊。”乐庆叹息道。

    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历史上没有的朝代——大尊王朝。在一个历史上没有的时代,以前学过的历史知识用处真不太大,不然还能当个预言家呢。

    乐庆在呆呆的想着以前的事,前世的他叫裕兴文,活了岁不到……在岁的前两天离世的。出生时就患有下肢瘫痪,伴随脊柱裂脑脊膜膨出,一生没走过路,现在给了他脚踏实地的能力是最令他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前世的乐庆虽然身体上有缺陷,却有着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凭借这个能力他也能赚些小钱贴补家用。像那些残疾患者凭借什么什么成功的案例只存在于新闻中,只有被媒体报道先出了名,才有了流量供他赚大钱,或者本身家里就有底一定势力再或者遇上了贵人才行。

    像他这样普通的家庭,加上为他支出的庞大医疗费用,哪还有那么多精力搞一些花里胡哨的呢?

    再说自己本身心性也跟正常孩子并无不同,直到17岁才意识到活不长久,觉悟应该尽自己所能无愧于父母的时候,离死亡已经很近了。

    至于穿越到这里来借用的身体……根据身体原主的妈妈讲,八天前,一直都连下大雨,为了地里刚长出嫩苗的菜不被淹死,他就跟着乡亲一块帮着田地排水,由于他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就让他拴着牛拉走铲下的土。

    雨天土地泥泞,运着运着,牛蹄一滑,一只脚陷进河里,紧接着半头牛都进了水里,他一看惊的不行,连忙用力紧扯住牛绳,这哪是一个十来岁孩子扯得动的,直接就被带进河里。

    本来河水并不深,糟的是连下几天暴雨河流湍急,连牛都立不住,何况是十来岁的孩子?跟着水流就被冲走了。

    等找到乐庆时,已经过了一整天,在下游临近另一个村子的岸上看见的他,那时候他已经是奄奄一息,在家昏迷两天,现在的乐庆便醒了过来。这可把他妈妈高兴坏了,乡里乡亲的都来看望。

    可谁知,真正的乐庆早已在回家躺到火炕上不久便离世了。看到身体原主的母亲见他醒来时哭的撕心裂肺那憔悴样子,乐庆心里真不是滋味。

    虽说很想念前世的父母,但现在有一个好的身体,不说健康,起码四肢健全,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想到这里乐庆涣散的目光凝聚回来,长出了口气,且行且安吧!

    名字什么的乐庆并不在意,这里叫刘家村,村里边却没个族谱,据说自己四年前征兵走了的老爹还有些文化,给他名起了庆字,所以他就叫乐庆了。

    “幺妹儿,回家吃饭咯。”乐庆刚回过神,一位头上缠着灰布的青壮就走了进来,嘴上喊着小女孩,手却举上前揉了揉乐庆的小脑袋,“嘿,小子这两天怎么总发呆呢,咋,被水冲傻了?”

    这里的语言乐庆没听过,不过用不到他听没听过,他就是明白什么意思。

    乐庆不满意的揉了揉头发:“臭大柱,你才给冲傻了呢。”

    很难想象他这个小不点已经十二岁了,但可能由于吃的不好导致营养不良,还没到刘大柱肋骨高。值得一提的是,这具身体并没有瘦弱不堪,相反由于常年干活加上天天跑进山里疯闹,肌肉壮硕的很。

    “嘿,你小子,我可是关心你呢!”说着刘大柱双手齐上使劲的搓了搓他的头。

    “哥!不许欺负小庆哥。”

    就在乐庆被搓的头皮发麻的时候,小黄花也不逗狗了,上前解围,双手一叉腰,小腮帮子鼓的足足的样子煞是可爱。

    见大柱哥不动了,小黄花才满意的蹲下身宠溺的摸着小黄狗,跟它讲分别的话语,反正狗是听不懂的。

    “嘿,你看看,你在幺妹儿心中的地位还不如条狗。”刘大柱对乐庆说。

    “嘿,你看看,你在小花妹心中的地位还不如我。”乐庆学着他的语调反驳道。

    他心里怪好笑的,狗在人的眼中既是忠诚的伙伴,也是肮脏侮辱的象征。

    这可真矛盾。

    妈妈叫乐庆吃饭,他就跑回了屋,刘大柱则带着小黄花回家,其实也就在隔壁而已。

    想明白很多事后,乐庆真正意义上打量起周边的事。没啥好看的,两间屋子,一间就是他正吃饭的正厅,三张板凳一张桌,加上烧火做饭的锅台,他就睡在锅台旁边,老妈则睡在里屋。

    当他开始打量母亲时,心里没由来的一酸。

    身体原主的母亲不过三十而立之年,吃饭时头自然的垂下,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眉宇间透出一丝丝的温柔。

    但她的脸上已满是风霜留下的淡淡痕迹,就连头发也有几缕发白。才三十岁呀……

    回想自己前世的母亲也是同样,为了自己的病能有好转,跟着老爸日夜操劳,毫无幸福可言,而自己却废物到一味的加重病情,使她距离幸福越来越远……

    自己无法带给前世父母幸福,这一世,就在这位母亲身上弥补吧。

    想到这,乐庆夹起汤盆里最大块的鸡蛋递给母亲:“多吃点嗯……额,娘。”

    乐庆抖抖嘴唇,差点习惯性说成“妈妈”。这时代若一个人昏迷醒来后,性情大变或者行为与先前很不一样,有可能会被当作山里鬼怪附体,严重的直接烧死。

    涵巧迟疑了会,又将鸡蛋送回乐庆碗中:“明天你还要下地干活,又长身体,你多吃才对。娘若想吃明天再多放个鸡蛋下去不行?咱家不缺鸡蛋的。”

    乐庆想了想,清汤寡水的用不到推来推去,便没再说什么。全村的人都不知道油,就像他吃的鸡蛋也是清水加野菜放了两个蛋下去煮熟而已,不过家里的确不缺鸡蛋,他家养了四只鸡,一只公的三只母的,每天都能吃上新鲜的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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