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东海我的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三章 红星镇的迷人之夜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个性这个词,很有意思。

    个性亦称“人格”。指个人的精神面貌或心理面貌。个性(人格)一词来自拉丁文“rsa”,原指演员所戴的“面具”,后来引申为人物、角色及其内心的特征或心理面貌。

    可以从两方面来定义1、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比较固定的特性。具体表现在气质、性格、智力、意志、情感、兴趣、爱好等方面。哲学范畴。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与“共性”相对。

    当然,心理学对这个词研究的更多。

    我是一个会计,咱也不懂什么哲学啊,什么心理学的,但我理解,所谓个性,就是你一个人待着时的性情,或者说,你和别人还很陌生时,尽情展现的第一印象。

    但至少有两种环境,不适合你个性飞扬。

    一个是,战场。

    军令如山,请收敛您,散漫自由的个性吧!

    会害死能为你挡子弹的,生死战友,包括你自己。

    另一个是,饭局,或俗称,酒桌。

    一人向隅,举座不欢,此为一忌;言语要真诚,忌夸张油滑;语言要简练,长篇大论和引经据典,此为三忌。

    无论是什么酒局饭局,到你了一定要干脆利落,三言两语完毕,千万不要表白起来没玩,特别是别人还端着酒等着喝的时候,更是不能让别人端着酒听你一说就三五分钟说不完。

    引经据典太多,则又显得你拽文,不接地气。

    呀呀呸,什么酒的啦?一股稻谷味!

    大家一饮而尽之时,一个尖锐的音符,从红着脸,皱着眉,奇耻大辱似的,站总工发出。

    酒,泼在地上。

    嘿嘿,我觉得,挺好的呀!稻谷清香。

    明先生不动声色的说。

    战德成,你,怎么了?呛着了吗?

    钱总,不怒而威,但还是,给了他台阶。

    呵呵,没事,这个酒,刚酿出来,5八度呢,可能喝不惯,我考虑不周。要不,你改喝红酒,好吗?

    作为主人,我随机应变,不想破坏酒桌的气氛。

    啊,不好意思,刘大军总监,我有些失态,是的,喝不惯,我换酒。谢谢。

    看见所有的人,都面无表情的,注视他,站总工,赶紧就坡下驴。

    罗曼,把红酒给挨着坐的他倒上了。

    娘子军,有了战代表。

    第二杯,请钱总提议,弟我,大恩不言谢了。

    我站起来,郑重的抱拳,邀请。

    啊?大军啊,还是,明总先吧。

    老乡很感动,但似乎觉得,我应该请新东家先剪彩。

    哈哈哈,大军做的好!老夫,没看错人。所谓,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钱老弟,你先来,我最后。

    明先生赞赏有加,对我笑笑。

    一片和谐中,三杯提议酒,完了,接着,就是战国时代了。

    你想打谁,打谁。于是,各种三十六计出来了,什么纵横捭阖,合纵连横,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挑拨离间,无中生有,声东击西,指南打北,统统上演,喝到酣处,酒桌无大了。

    儿子睿,吃完饭,领着静儿,到二楼房间,放起了音乐,这子,还知道助兴。

    恰好,就有一首林俊杰的《曹操》,很传神的,演义了,当天晚上的,明月山庄。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

    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

    独自走下长坂坡月光太温柔

    曹操不啰嗦一心要那荆州

    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的摸

    东汉末年分三国

    烽火连天不休

    儿女情长被乱世左右

    谁来煮酒

    尔虞我诈是三国

    说不清对与错

    纷纷扰扰千百年以后

    一切又从头

    当然,作为地主的哥们,在“秦时明月汉时关”中,给各位豪杰一一敬酒,倒换《通关文书》,就不一一列举了,其中,遇到来者不善,连喝三杯,也是有的。

    (三藏)师父,大师兄悟空,自蟠桃大会,酩酊大醉后,戒酒了,稳重了,只好二师兄,空喊过五关斩六将了,欧耶!

    二师弟悟能,羡慕嫉妒恨,还,自学了现代汉语的,shishag!

    啊!曼,哦,我要敬你,一杯!哦,你,喝了酒,真好看的啦!哦,像仙女。你要是,跟了我,保证,哦,全听你的!哦,荣华富贵,来,让哥抱抱!

    战总工,在金哥,帮我场子,发起的几次反围剿中,早已经,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了。

    罗曼,羞红着脸,躲到我的背后,站总工,抱住了我。

    本来,凭哥们的身手,闪开,菜一碟。

    可是,我左边,是蓉儿,避无可避。

    这魔爪。

    你看清楚了,好不啦?哥们言行举止,五大三粗的,他怎么滴,也变不成仙女啊!

    “连秘书,扶他回宾馆,丢人,丢到桃明岛了。”

    老乡勃然大怒,但,语气还是淡定和冷漠的。

    “我,不走!钱老板啊,看在我,鞍马劳顿,你帮帮我,让罗曼,嫁给我,好吗?她听你的。”

    唉!英雄总是难过那什么关哪。

    “哈哈哈,以前,你含蓄追求曼,我也没意见,看你本事。谁知道,你这么下作,罢了,今天,我就帮你问问,省的你,不死心。曼啊,你喜欢站德成吗?果断点,免得人家藕断丝连,幻想联翩”

    钱总面沉如水。

    “哎!战,我说给你早几回了!我对你,没感觉!嗯,现在,我要宣布,公开,他,大军,刘,就是,就是我的未婚夫!金大哥,是吧?”

    罗曼俏脸绯红,费力的,讲完了。然后,一把搂住我。大鸟依人的,样子。平时,她的汉语,还凑合,一着急,那就语法露怯了。

    俺的娘哎,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哇!怎么就是未婚夫了,他,哥们,貌似什么也没答应吧?这,也太爱憎分明,敢爱敢横了噢!

    “啊?我不服!”战总工脸红脖子粗,“他有什么好?没有我相貌英俊,儒雅智慧,海外名校,家世豪华”

    偏头看看蓉儿,有点震惊和难过,哥们赶紧,摇摇脖子,不易察觉的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我,也不想,让她难受,可是,自己真的,什么也没有想好,心理,白纸,空无。

    蓉儿,看懂了,踏踏实实的,敬她旁边的牛娜去了。

    “嘿嘿,你说这话,我们哥几个,就不爱听了!”金哥,站起来,沉声寒脸。“美女喜欢谁,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再说了,伙,我们觉得不错!”

    “嘎嘎,军很好,重情重义,文武全才的,顶一个!”

    高哥偏着头,狠狠的审视着战德成。

    “呵呵,晚了,哥们,噢,他比你先到!呼市,人大军,就和曼,好上了,是吧?兄弟们。”

    朱子指着我,挤眉弄眼的。

    “奏是,奏是,鹅们都能证明,呀呀,你说你,还想求个甚?是吧,子江。”

    高哥猛进,方言戏诸侯。

    “嘿嘿!是的!老同学,你可以啊,桃花不断的哦。”

    子江坦荡的说。耳朵却被牛娜,轻轻的揪了一下,你是不是,挺羡慕的啊?

    “呀呀,我又乱想了,不行,我得先敬师娘一杯。”

    管,可爱的红着脸,走过来,敬罗曼。

    “哈哈哈,老夫,都觉得有趣了,这都是哪位大导演,大手笔啊?什么情节,乱七八糟的。不过,钱老弟,这下你该放心了吧?大军,就算在我这里,他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喽!”

    明先生,也不淡定了,兴奋的笑着。

    “嘿嘿,我这个当舅舅的,可管不着!”老乡还是有点开心,“嗯,曼不错,这眼光。”

    在明先生和老乡,一起过来给我和罗曼敬酒时,战被连秘书扶着,满眼不甘和怨恨的回宾馆去了。

    呵呵呵,我也参加的啦,辛总监和夏侯主任也一起端杯,凑热闹来了。

    嗯,恭喜老板,贺喜老板!又添一亲随大将!

    看看,人夏侯主任,大管家,水平多高。不说亲信,也不说亲戚。

    “哈哈哈,干了!”老乡豪情壮志。

    再坐下来,曼这大妮,可就不脸红了。我要敬谁,都是人家主动走过去,给他斟满,搞得我们的主人家,蓉儿,只能当侦查员了。

    江湖又风平浪静了。

    大约,感觉都是自己人了,也没有谁挑起战争了,话题,很快被明先生,引到,狼来了。

    有的时候,酒桌上就这样,谁是另类,或谁不入大流,那就群起而攻之,等那人醉卧沙场君莫笑了,一干人等,没劲了。

    要么,象征性的内讧一下,要么,干脆,散了。

    “大军啊,你看过《狼图腾》吗?”

    明先生,总是能,举重若轻,春雨润物细无声。

    “哦,您说的是姜戎先生写的,那部说吗?”

    我猜,明先生,又要借古喻今,提醒我什么了。

    “嗯,是的。”明先生喝了一口砖茶,睿智的评价到,“有评论称《狼图腾》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惟一全面研究狼、描绘狼、与狼共舞、人狼合一,以狼为叙事主体的说。”

    “哦,说到图腾,我还是有发言权的”朱子,作为蒙古人,他来了兴趣。“狼是突厥系民族图腾,阿尔泰民族的另一支东胡也敬畏狼。汉史载,古代突厥系民族高车认为他们是一个美丽匈奴公主和一匹狼的后代。而乌孙的祖先则传说是弃婴和母狼阿史那的后代。乌孙、高车,一为匈奴养子,一为匈奴之后,加之传为匈奴别部的突厥,皆有狼祖神话,以此推之,匈奴亦当有狼祖神话,只是消失于久远的历史年代之中而已。突厥第一汗国的王族姓氏阿史那就是来自于突厥传说中的母狼阿史那。阿史那这个词在古突厥语中是指苍色的狼眼。

    狼图腾代表的是天----&039;腾格里&039;,草原人在死后会把尸体运到特定的地方,供狼吃掉,实施“天葬”。蒙古牧民相信狼会将他们的灵魂带上“腾格里”蒙语:天。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做,死后才能到腾格里享福,才能回到腾格里的怀抱,在文化大革命以前,蒙古大草原上的牧民就是用这种方式下葬的,这是他们对腾格里,对天的崇拜。这种传统在内蒙和蒙古已很少见了。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0世纪60年代末,中国大陆内蒙古最后一块靠近边境的原始草原。这里的蒙古牧民还保留着游牧民族的生态特点,他们自由而浪漫地在草原上放养着牛、羊,与成群的强悍的草原狼共同维护着草原的生态平衡。他们憎恨着狼――狼是侵犯他们家园的敌人;他们同时也敬畏着狼――草原狼帮助蒙古牧民猎杀着草原上不能够过多承载的食草动物:黄羊、兔子和大大的草原鼠。草原狼是蒙古民族的原始图腾。狼的凶悍、残忍、智慧和团队精神,狼的军事才能和组织分工,曾经是1世纪蒙古军队征战欧亚大陆的天然教官和进化的发动机。

    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得以生存,这是每一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思考的问题。狼是蒙古人敬畏的敌人,也是他们相伴一生、甚至是来生的朋友。正是蒙古人带着狼的精神征服了差不多半个地球,开通了东西方商业贸易与文化的交流。”

    朱子,带着崇拜和敬畏的神情讲完了,猛喝一杯酒,滋滋有味的啃起了,一只鸡大腿。

    “哈哈哈,各位,你们讨论狼,钱某人也谈谈看法”老乡在桌上轻轻敲击。“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或者附离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而华夏的图腾是龙。这本说,我也拜读过,说最容易引发争论的地方在于书中观点的特异性。

    首先是狼的形象,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早已经将狼定型为凶残、愚蠢、险恶的代表,而《狼图腾》中的狼却表现出了卓越的智慧、坚毅、充满灵性和团队拼搏精神的品质。作者多次将狼的斗争智慧与古代的兵法、成吉思汗的战争相比较,满怀热情地赞美了狼的强者品性。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能够横扫欧亚?作者认为就是因为学习了狼的精神和智慧的缘故。据说海尔总裁张瑞敏就深受说中狼的兵法启发,以此思考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战术。

    其次是作者彻底地鲜明地贬斥了农耕文化,而赞美游牧文化。通过赞美狼性,赞美成吉思汗,作者表达了对游牧文化的深深向往,以及对汉民族的精神羸弱的蔑视。说中通过杨克的话充分表达了这一点:“中国汉族是农耕民族,食草民族,从骨子里就怕狼恨狼,怎么会崇拜狼图腾呢?中国汉人崇拜的是主管农业命脉的龙王爷——龙图腾,只能顶礼膜拜,诚惶诚恐,逆来顺受。哪敢像蒙古人那样学狼、护狼、拜狼又杀狼。人家的图腾才真能对他们的民族精神和性格,直接产生振奋作用。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民族性格,差别太大了。”

    我个人坚决不赞同这种观点!作为说,你尽可以拟人化,你所要描述的动物,美化,是可以的,反正,你也不是主流观点,而且,这就是个文学作品而已。

    但是,你要因为崇拜狼,而肆意贬低其他民族的崇拜,这就不应该了!

    汉族怕狼,更是荒谬,一部《水浒传》,连老虎都不惧怕的汉族,怎么会独独怕狼?还有,龙图腾,它已经越过了一切表象的崇拜,而进入了天人合一的抽象和本质阶段,难道,不是更高级的图腾吗?

    还有,农耕文化,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高级形式,已经被历史证明了,它的优越性!不能因为,某一次,或某几次,低一级文明,偶然战胜了高一级文明(偏偏还采用和吸收了高级文明的武器和发明,并最终被高级文明同化),我们就开历史倒车,对吧?

    近代历史,再一次雄辩的证明了:想回到自给自足、闭关锁国的封建社会,是多么的幼稚、悲哀和沉痛!清朝的自欺欺人,被比他高一级的文明形式,资本主义的坚船利炮,打得千疮百孔。

    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崭新的,欣欣向荣的,最高级的文明方式!它必将引领我们,走向繁荣和富强,最终,实现人类大同的共产主义!”

    老乡的发言,让我刮目相看,原本以为,这就是个成功的商人,没想到,人家也是有文化底蕴的,有政策领悟力的!

    罗曼妞,老是在桌子下面,做动作,我知道,她在提醒我,发个言,在他舅舅面前,露个脸。可是,哎,我还需要,挣这个表现吗?

    你舅舅,他心里没数吗?

    今天,我是东道主,让客人尽兴,才是我最大的心愿啊!我默默的敬了金哥一杯酒,转身,准备敬高哥。

    正走着,明先生,点兵了。

    啊,钱老弟的高论,振聋发聩!佩服,不过,大军啊,你也说说看嘛!是不是,不感兴趣,或是没看这部说啊?

    坐回座位,喝了一口茶,我站起来,恭恭敬敬的说。

    明先生,钱总,各位,那我就抛个砖?

    不敢看罗曼的含情脉脉和眼里灿烂的星星,我中气十足,而又和风细雨的讲述。

    狼在我的记忆中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

    我们的计划生育造就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的时代什么都不缺,他们缺少的只是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

    就像前段时间,我给儿子念这本书,儿子津津有味地听我讲狼的故事,我却多么希望他能有一点狼的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狼的狡黠与智慧,使它具有天生的军事才能。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使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二战时期德国在大西洋海底的潜艇绞杀战,解放军出奇制胜的穿插分隔包围战术都是狼群战术的一种。

    《狼图腾》中的狼不仅是坚毅的强者,还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神灵。说中通过牧民毕利格老人的话,表达了狼在草原上的价值和地位:“腾格里是父,草原是母。狼杀的全是祸害草原的活物,腾格里能不护着狼吗?”万物相生相克才能维护自然平衡,作者在说中贯注了更深的对天人关系的思考。在他眼中,草原上的狼和牧民是顺乎天理而生存的,他们尊重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对自然资源疯狂掠夺的,是作者反对的。作者由此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又是一篇生态主义的说。

    好了,现在,我也说说说的后记。

    我完全赞同老乡,钱总的观点,说,对狼的描述,入木三分,但是,后面,画蛇添足的评论就有些以偏概全了。

    前往黑石山的陈阵和杨克用狼图腾和游牧精神对中国历史进行了全新诠释,认为只有华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华夏才疆域扩大,国富民强,经济文化繁荣昌盛。正是由于游牧民族一次次的强大输血,才使华夏民族得以保土保文保种坚持到近代。

    这里面,有两层错误,首先,经历了金、元、清三次大的战乱,华夏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被曲解和消磨殆尽。其次,农耕文化相比于游牧文化,始终是一种进步和扬弃,不存在什么输血,从某种程度上,游牧文化摧毁农耕文化,这是一种倒退。

    本书一直强调儒家文化和汉唐遗风,其实,说到底,就是崇文尚武,在儒家文化里,也有这个思想!

    中庸,并不是后世,以讹传讹的,软弱和任人宰割,真正的理解,恰恰是平衡,就是崇文和尚武的,高度平衡。

    游牧民族,如匈奴和东西突厥,先后在汉唐时期,不是也被华夏,打得找不到北,黯然远遁吗?

    那两个时期,统治阶级,励精图治,宏图大略;基层民众,崇文尚武,精忠报国。

    而且,名将辈出,灿若星汉!

    且不说汉朝卫青、霍去病功勋卓著,单是一个陈汤,就留下了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到了唐朝,更不得了,李靖,尉迟敬德、苏定方,徐世勣平定东突厥;苏定方,薛仁贵平定西突厥,其中,薛仁贵阵前连发三箭,射杀了敌军的三个将领,“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传为美谈。

    我特别想提出的是,唐朝到底有多强大?

    一个外交官单枪匹马灭了一个国家。

    647年,一个叫王玄策的唐朝外交官奉命出使天竺。这本是一次心情愉快的旅行,因为唐朝与天竺早已建立外交关系,双方你来我往,十分融洽。

    然而,这次王玄策抵达天竺时,适逢天竺老国王死了,发生内乱,大臣阿罗那顺趁机篡位。新国王听说来了唐朝使者,脑子一抽风,竟派了000人马半路伏击,抢夺了诸国进贡的财物。除王玄策、蒋师仁外,其余都遇难,王玄策被擒坐牢。

    剧情进入转折点。

    接着,王和兄弟蒋师仁竟然依靠智慧成功越狱。然后在戒日王之妹拉迦室利公主的帮助下,逃出天竺。

    王玄策他没有回到长安,当时直接北上去尼泊尔了。

    尼泊尔因畏惧大唐国威,又被王玄策忽悠的头晕眼花,他以一纸檄文,直接借了七千骑兵,100吐蕃兵(今西藏)。

    一个文官,就这样直接带兵报仇去了。

    在这之前,王玄策从没有行军作战的经验。但人看了不少国产兵书。

    北天竺茶博和罗城外,王玄策用“火牛阵”(战国齐将田单的专利权哦)一仗击溃印度数万象军。阿罗顺那大惊,守城不出,玄策一心报仇,拿出唐军攻城的各种手段——云梯、抛石车、火攻,狠攻月余。公元64八年,茶博和罗城兵溃城破,玄策一路追来,斩杀天竺兵将三千,其兵将落水溺毙者超一万,被俘一万一千,阿罗顺那逃回中天竺。

    王玄策以少胜多,已然报仇。可他不依不饶。

    犯我大唐使者,虽远必诛!我要灭你国!

    天竺兵将与我大唐外籍军团一接触便溃不成军,阿罗顺那弃国投奔东天竺,求得东天竺王尸鸠摩援兵,接着再招集散兵残将准备反攻唐军。玄策、师仁设分兵用计引阿罗顺那上钩,一举全歼阿罗顺那残部,活捉了阿罗顺那,余众尽坑杀。最后,阿罗顺那妻子拥兵数万据守的朝乾托卫城也被蒋师仁攻破,远近城邑望风而降。

    中天竺灭亡!

    他决定继续靠着外籍战士前进,将所有带有天竺二字的国家全歼。

    天竺王尸鸠摩吓尿了,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唐师谢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国,王玄策方才罢兵回朝述职,同时将阿罗顺那披枷带锁押回长安。

    这就是“一人灭一国”的故事。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朝代都值得大书特书,可由于唐朝的名将太多了,王玄策的的事迹在其间不显山不露水,只有《新唐书》和《旧唐书》记了几百个字,勉强流传了下来。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中华民族独有的东方智慧和战争谋略及经验,早就经受了几千年的历史考验,关键是,是否,有统一的领导,有决心,和民族自豪感!

    我的话,讲完了,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的一席话,引来众人,长久的思考。

    哈哈哈,伙,我对你们的高深评论,不做分析,我只是说说我的亲身体验吧!

    金哥豪爽的说。

    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在某旗担任民警。

    有一天,大雪纷纷扬扬,道路难走。

    我要翻过一座山,去勘察侦破一起盗窃案现场。同行的,还有一个中年同事。

    在即将下坡,到达平地时,真的陷入巨大的危险。

    刚开始,是10几只饿急的草原狼,在我们用手枪,打死只后,嗜血的狼群更加兴奋,不要命的发起进攻,同时,还有一只,应该是狼王,凄厉的长嚎,引来了0、0只的更大的狼群。

    那天,我俩都以为,要命丧狼口了。

    子弹,只有10发多,而且,你不能确保,行进中,还能每发子弹,消灭一只狼吧?

    这些畜生,又狡猾,它会牺牲几只,其余的,高高跃起,扑咬坐骑。

    难道,他们懂得我们的兵法?

    射人先射马。

    后来,我常常想,说人向狼学习,有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狼学会了人类围猎的经验,通过基因遗传,一代代积累吧!

    特别是,在早先中原地区,狼真不少!

    可是,后来,被华夏民族,消灭得差不多了,剩余的,跑到草原,模仿人类的围猎,甚至战争经验,还一时成了精了!

    草原无老虎,狼群称大王吧。

    金哥,心有余悸的,讲完了。

    哎,金大哥,后来呢?

    罗曼听得津津有味。

    噢,对了,后来很简单,遇到了带着自动步枪和套马杆的牧民民兵队,狼最怕套马杆了,知道,这是绞刑。而且,套马杆很长,可以远距离攻击它,而它,够不着。

    哎呀,金哥的故事更精彩哦,说中北京知青陈阵,单骑独人、赤手空拳的他误闯入狼阵,恐惧让他失去任何知觉,是大青马的勇气和智慧让他灵魂回窍,阿爸曾经的教诲让他突来灵感,竟出奇不意地用钢蹬敲击吓退狼群从而侥幸脱险。

    朱子感叹的说道。

    嘎嘎,鹅也讲讲主要故事情节吧。其中,最关心的是,涉及军事谋略的一段。

    高哥猛进也怡然自得的讲述到,还陶醉的眯着眼睛。

    陈阵原以为三头狼才能对付一只黄羊,但数几十只狼就这样对上千只黄羊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围剿,它们采用围三缺一的包抄方式,包含了两翼包抄,中间穿插,分割杀单等手段,驱赶着没有经验的年轻黄羊,从山的北面,跑到山顶后,有经验的老黄羊,识破诡计,向来时的山坡,冒死高速冲击,大多数,年轻的黄羊,被驱赶着,一步步冲向山南面,而在南面的山脚下,是被厚厚的积雪,掩藏的巨大雪窝,类似于沼泽地。只有,身体很轻的黄羊,才能侥幸脱逃。

    狼群的计谋,我还是倾向于金哥的观点,可能是向我们兵法鼻祖,学习的!不是说,古代冷兵器战争中,常常有群狼,屹立山顶,观战和长啸吗?

    我认为,抢吃战死的士兵尸体,倒在其次,学习军事战略和战术,可能是其主要目的!完全免费的哦。这一点也不奇怪,你比如,老鼠,和人类的长期斗争,都进化出了抗药性;最典型的是细菌,耐药的基因进化,有加速的趋势。

    狼群围猎成功后,只吃雪窝最外围的黄羊,而把雪窝当成天然冰箱,等到春天,冰雪融化,再慢悠悠的进去,享受美餐。

    但是,人却抢了狼储存的食物。

    为了报复人的贪婪,狼利用冬季风雪和夏季蚊灾的掩护,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偷袭军马群的残酷而壮烈的战役。于是人又被激怒了。来自于农耕民族的干部不顾蒙古牧民的反对,开始了大规模的围猎狼群的战斗。

    狼在死亡前的尊严和牺牲精神震撼了陈阵。陈阵发现狼是动物中唯一不可驯服的、十分神秘的动物。比如,第一次面对食物或者面对大批食物的时候,会举行跑圈,类似现代宗教的感恩仪式或者祭祀;比如,狼一旦离开大地就会颤抖无力,又像希腊神话中的安泰。

    人们首先用现代武器杀狼,将仅存的狼驱赶到边境外。进而,大片的开垦草原土地。几年以后,草原上鼠害横行,大片的草原沙化。在作品的最后,也就说的尾声,来自于蒙古草原的沙尘暴已经遮天避日地肆虐北京,浮尘甚至飘过大海,在日本和韩国的天空游荡……

    人类失去的不仅是草原不仅是狼,真正失去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价值观;失去的是中华民族早期的图腾: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永不屈服、决不投降的性格、意志和尊严。这是《狼图腾》的主题和作家悲怆的呼唤。

    高哥也叙述完了。

    其实,我只想说,天人合一,才是正道。

    明先生特意看了看我,很有深意的提醒。

    晚饭后,9点多了,牛娜要展示歌星的风采,除了明先生和钱总回宾馆休息,说他们在,年轻人放不开外,都去了镇上,一家叫桃明霓虹的kv。

    牛娜当仁不让,演唱了一首豫剧《花木兰》选段

    刘大哥讲话理太偏

    谁说女子享清闲

    男子打仗在边关

    女子纺织在家园

    白天去种地

    夜晚来纺棉

    不分昼夜辛勤把活干

    将士们才能有这吃和穿

    恁要不相信啊

    请往那身上看

    咱们的鞋和袜,还有衣和衫

    千针万线可都是她们裢啊~~~~~

    有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

    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贤,

    这女子们哪一点不如儿男

    确实有专业水准,只是,看着我唱,就让我有些心虚了!

    啊?哥们,没讲过一句话哦。怎么就理太偏哪?静静的听别人演唱,也是一种尊重和素质。

    接着,她点了首,经常走穴,演唱的歌曲《知心爱人》。

    因为是合唱,子江当仁不让的演唱了,忽而云贵高原,忽而东海之滨,时而呼啸狼嚎,间或童声奶气,搞得欢笑不断,掌声迭起!

    嗯,谢谢大家的热情掌声!来到桃明,谢谢大军和蓉儿!

    牛娜还很谦虚的谢幕呢。

    想想后来,人说,快让杨大哥回去吧!他那嗷的一嗓子,银唱歌是要钱,他唱歌是,要命哪!

    管他呢,重在参与,不是吗?

    金哥继续俄罗斯风格,《山楂树》,朱子《雕花的马鞍》,高哥因为被呼市文工团演员夸奖过,就把着《天边》了。

    隔了会,睿和静儿,嚷嚷着,也要演唱。

    哈哈哈,伙,不错哦,让金童玉女,唱一个呗!

    金哥拍手赞成,又笑着对蓉儿和我求情。

    儿子领着妹妹,唱了首《红星闪闪》

    别说,还挺不错的,很有气势。赢得了一片掌声。

    嘎嘎嘎,红星镇上唱红星,好啊!

    高哥还专门郑重的献花(塑料花),朱子则端起啤酒,敬两位选手。

    其乐融融!

    等蓉儿演唱完《映山红》,那唱腔,民族唱法,温婉,悠长,深情。

    某些人有些发呆了,以为,是妈妈,来到了岛。

    哎!猪猪,你也来一个嘛!

    罗曼碰了碰我。

    在起哄中,我演唱了一首《红星照我去战斗》

    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

    歌词,把我带到了少年,家乡龙罡河里。

    掌声,还是有的。

    罗曼非要和我合唱一首《糊涂的爱》

    她的音域非常宽广,加上会美声,把哥们的温柔,带到夜空中去了,赢得了子江的待遇!

    尖叫声,口哨声。

    哈哈哈!

    最让人难忘的是,蓉儿,默默的点唱了一首歌电影《渔岛怒潮》插曲,《送别》。

    送君送到大路旁,君的恩情永不忘,农友乡亲心里亮,隔山隔水永相望。送君送到大树下,心里几多知心话,出生入死闹革命,枪林弹雨把敌杀;半间屋前川水流,革命的友谊才开头,那有利刀能劈水,那有利剑能斩愁。

    让我惆怅不已。

    晚上,送金哥们回宾馆,在罗曼门口,她借着酒兴,勇敢的,紧紧张张地,一把搂住了我,关闭蓝宝石,长久的,湿吻了,目瞪口呆的我,啊?这可真的是,法式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上一章